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51 证券简称:漫步者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 4 月 23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 9:15)至投票
结束时间(2026 年 4 月 23 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市漫步者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大厦 5 层会议室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5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4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秦永慧先生在股东会上代表各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
四、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提案:
表决情况:488,583,2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的 99.8881%;465,45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
的 0.0952%;81,8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 0.0167%。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488,608,2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的 99.8932%;440,55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
的 0.0901%;81,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 0.0167%。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488,691,0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的 99.9102%;358,25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
的 0.0732%;81,2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 0.0166%。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508,59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6751%;358,25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562%;
的 1.1687%。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488,608,8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的 99.8934%;439,95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
的 0.0899%;81,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 0.0167%。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488,598,4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的 99.8912%;443,85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
的 0.0907%;88,2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415,99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3424%;443,85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882%;
股份的 1.2694%。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488,529,4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的 99.8771%;513,25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
的 0.1049%;87,8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346,99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3493%;513,25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870%;
股份的 1.2637%。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488,543,6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的 99.8800%;495,25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
的 0.1013%;91,6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 0.0187%。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五、 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薛莲、李晨晓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年 度 股 东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 全 文 详 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六、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