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6-016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
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
式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
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7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 8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
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
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
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周佳男
联系电话:010-56940328
传真号码:010-56940328
电子邮箱:zhengquanbu@hax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四街 17 号 105 号楼 A
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