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及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长从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情况、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对 2025 年董事
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 2026 年董事会的工作进行了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
的规定,总经理总结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管理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同时也汇
报了 2026 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及年度重点任务。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朱曙夏、韦邦国、李志军对 2025 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形
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曙夏)》
(公告编
号:2026-023)、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邦国)》
(公告编号: 2026-024)、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军)》(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形成了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
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 2025 年的经营
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3)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4)。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
营状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等财务指标进行了分析总结。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6 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
并结合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编制了《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03,275,460.90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01,617,950.65 元。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95,126,628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4,268,994.2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朱曙夏、韦邦国、李志军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
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
职监督情况出具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
号:2026-030)。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经营情况,制定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
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
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但本议案涉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将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
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 2026 年第一季
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2)。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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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