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作
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回
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26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绩效考
核未达标、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以及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职级变动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对应的第一个归
属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未达到归属条件。公司拟作废上述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4,211 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及其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查,该事项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对公司
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其审议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74,211 股。
二、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8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绩效考
核未达标、2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及其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查,该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回
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合计 16,977 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