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
董事长王梦冰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独立董事孟鸿志先生、武长海先生、钱志强先生提交了《2025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此外,独立董事向
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
项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3.22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02.11 万元,较上年减亏 840.72 万元;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9.2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81.95%;2025 年末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803.3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6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
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 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重大方面保持了较为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
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对可能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 年度拟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 年度向相关金融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同意授权公司董事
长自该议案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总担保额度,能够充分保障其经营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收股本为 512,064,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
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
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拟
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7 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至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重庆康
华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审机构,公
司对其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定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