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3 份。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
费用是基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相关债务持续的提供
担保支持而审慎决策的,本次担保费用定价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整
体交易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崔艳秋、张文、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