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1 证券简称:仙乐健康 公告编码:2026-066
债券代码:123113 债券简称:仙乐转债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下简称“《管理办法》”)
—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进行审核,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情况的核查意见
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
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的要求,未发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的 51 名激励对象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比例为 3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届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为 2025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6 日。
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公司 2025 年的
营业收入为 42.6291 亿元,业绩考核目标完成度为 86.53%,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为 86.53%。根据公司内部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激励对象所属业务单元 2025 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部分 55 名激励对象符合激
励资格中,51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其个人
层面标准系数为 100%,4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
合格,其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为 0%。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 51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346,988 股。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
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情况的核查意见
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
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的要求,未发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的 60 名激励对象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
记之日起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2
月 24 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6 年 2 月 23 日届满,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6 年 2 月 24 日至 2027 年 2 月 23 日。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完成日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届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6 年 3 月 28 日至 2027 年 3
月 27 日。
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公司 2025 年的
营业收入为 42.6291 亿元,业绩考核目标完成度为 86.53%,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为 86.53%。根据公司内部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激励对象所属业务单元 2025 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部分 64 名激励对象符合激
励资格中,60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其个人
层面标准系数为 100%,4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
合格,其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为 0%。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 60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397,516 股。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
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