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 宏达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
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的净利润
为-14,779,320.88 元,2025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79,279,237.62 元,
本年度实际无可供分配利润。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
发,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4,779,320.88 -39,042,575.83 -29,362,241.92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1,479,279,237.62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1,432,046,098.33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7,728,046.21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
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
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