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6-006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过公司第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
《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6,180.0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888.57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未分配
利润为 33,345.46 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资金需求和公司发
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885,701.17 -33,156,771.45 -67,720,781.37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
是
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6,587,751.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注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0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不适用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否
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
合并报表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条件,公司 2025 年度归母净利
润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
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亏损,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董事
会制定的“2025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配
预案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对该
议案无异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