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3: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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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3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方案为:公司拟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公司总股本 371,441,055 股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55,050 股后的 371,086,0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020,789.04 元,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447,070,696.01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8,595,378.75 元,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 3,859,537.8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23,271,717.31 元,扣除 2024 年度
分 配 的 股 利 11,053,020.15 元 , 母 公 司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6,954,538.03 元。
   公司拟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公司总股本 371,441,055 股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55,050 股后的 371,086,0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派 0.54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0,038,644.27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
度。
司总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本数发生变动的,则以分配方案实施时确定的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本数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0,038,644.27          11,053,020.15    20,263,870.2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8,074,035.20          38,709,882.28     35,548,985.14
营业收入(元)     421,136,073.44         377,019,697.09    448,170,433.9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51,355,534.7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9.01%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 规 则 》 第 9.4 条 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51,355,534.70 元,高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末、2025 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
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
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比例为 37.05%和 34.19%,均低于 5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
回报计划,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等因素提出,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合。
   四、其他说明
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
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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