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 2,897,381,706.60
元,减去 2024 年度分红款 284,853,745.75 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累计 3,370,507,400.08 元。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87,308,435.75 元(含税),公司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
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预计 287,308,435.7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7.90%。
公司 2025 年度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727.1295 万股,累计
回购金额 60,872.2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和股
份回购总额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18.2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87,308,435.75 284,853,745.75 258,308,74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57,979,439.23 711,961,458.77 618,898,033.7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696,279,643.9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否
他风险警示情形
综合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
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
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合理回报,兼顾了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