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0,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2.1 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 2,116.8 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552,520.59 元,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为 22,798,085.5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 2025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279,808.56 元后,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分配的利润为 217,823,490.36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21,077,927.60 元。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2.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分配现金股利 2,116.8 万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93.86%。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董事会召开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派发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1,168,000.00 24,192,000.00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7,784,672.02 30,837,839.43 不适用
营业收入(元) 705,808,951.03 633,060,381.71 不适用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45,360,00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5.13%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是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上市,因此 2023 年度非公司上市后的完整会计年度,无需
填报,上表及下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指 2024、2025 年度。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为 45,360,000.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制定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一方面,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
的经营成果;另一方面,利润分配亦考虑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本年度现金分
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
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