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3:13:4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3,393,202.1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一、审议程序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621,114.05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92,709,371.03
元。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688,660.86
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25,868,315.48元,母
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91,379,476.05元,总股本为144,644,007股。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 144,644,0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3,393,202.10 元(含税)。本
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2.28%。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3,393,202.10      57,857,602.80      43,393,202.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69,383,423.47      68,330,080.51      53,012,359.16
  营业收入(元)      1,603,883,961.01   1,591,940,799.94   1,029,037,049.3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                    否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 3,000 万元,不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
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
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
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
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
于 50%。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朗特智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