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93,843,832.81元(含
税),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2%。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303,300,688.25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公积金 118,806,198.38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6,309,620,087.30 元,减
去本年度已分配股利 484,382,638.39 元(即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本
年度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894,493,234.33 元。根据相关规定,上市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低原则执行。
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盈利状况及未来
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同时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为积极回馈广大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特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526,940,6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393,843,832.81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22%。
若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93,843,832.81 484,382,638.39 479,855,698.6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498,072,789.2367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358,082,169.82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是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
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
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的比例为 30.2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
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
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
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