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6-016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合 并 报 表 净 利 润 228,190,133.25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 2025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的 10%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8,586,864.55 元,扣除 2025 年支付 2024 年度对股东
的 利 润 分 配 46,033,675.33 元 , 2025 年 末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由 487,946,985 股变更为 486,075,445 股。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拟以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486,075,44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
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51%。
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
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6,384,751.62 46,354,963.58 50,050,858.3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52,790,573.58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是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
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
低于 5,000 万元。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
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的需
要,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
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需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对公司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2026]210Z0003 号)》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