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源海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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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页内容原则上应当在一页之内完成,本页内容可替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卫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德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邱德勇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准确、完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项目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 1.00 0 0
董事会秘书姓名 唐宇杰
联系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398 号新时空大厦
电话 0731-85012729
传真 0731-85012707
董秘邮箱 tangyujie@high-goal.cn
公司网址 www.higoshipping.com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398 号新时空大厦
邮政编码 410007
公司邮箱 hgyh@high-goal.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核心竞争力为“运”输“代”理一体化的内支线江海联运集装箱运输、国际船代和国际货代,
业务范围涵盖长江中下游各主要港口,主要经营航线有长沙港至上海外港江河集装箱航运、岳阳港至洋
山港江海集装箱航运。服务项目主要为:长沙港至上海外港江河标准集装箱运输、岳阳港至洋山港江海
集装箱运输业务;标准集装箱、框架箱、开顶箱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以及业务战略发展中新增的
国内公路运输三方物流业务、跨境电商物流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领域。
公司主要商业模式情况如下:
(一)营销模式
公司业务营销部门通过互联网络推广、在线订舱平台、预约拜访洽谈、项目物流议标和大宗物流招
投标等方式直接获取客户,并在长江中下游主要港口如长沙、岳阳、荆州、宜昌、武汉、南昌、九江、
南京、苏州、常熟、太仓、上海等地设有分子公司,近距离地贴近市场需求,快速满足客户要求。公司
在国际物流行业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供应商资源,有 20 余家国际主要船公司的订舱、
签单、箱管代理合作协议,同时拥有内支线集装箱船舶的运输体系,能为广大生产型外贸企业、进出口
外贸公司、国际型 GroupNvocc 无船承运人代理、中小型 Forwarder 货代等,提供集装箱江海联运订舱
平台服务,代理海运、报关、报检、拖车、仓储等服务。
(二)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主要是向船公司采购的海洋运输服务、船舶租赁、港口码头服务、船舶燃料和岸基劳
务等。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运输代理协议后,向船公司订舱采购从始发港到目的港的运输服务,并代表船
公司向客户签发提单,船公司对货物运输的全过程负责,公司承担货运代理人责任。公司自有船舶主要
为公司采购材料委托船舶工厂建造集装箱船舶和购买集装箱船舶,直接在交易市场购买船舶能够较大幅
度降低建造船舶期的初始成本。公司对船用普通柴油、燃料油、润滑油等需求较大,为获得优惠价格和
优质服务,燃油采购采用向合格供应商通过申报加油计划的方式集中采购。
(三)盈利模式
公司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货运代理业务和内支线集装箱运输业务。货运代理业务是为进出口客户提供
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并收取国际海运代理费、报关报检费、订舱签单费、地面港口操作服务费用及相关
增值服务费用;内支线集装箱运输业务是为国际班轮船公司提供的江海联运长江沿线港口集装箱内支线
段的承运分包,以年度为周期、以箱型箱量为依据收取的国际班轮船公司内支线段运输的 CCA 驳船支线
运费。华光源海作为无船承运人与船公司签订指定的订舱、签单、箱管的代理协议,通过船代理优势在
市场揽货,为客户直接提供国际海运订舱、签单、报关、装箱及拖车等一站式跨境综合物流服务。
(四)营运模式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运输代理协议一般涵盖起运地到目的港或门到门的全程物流服务,运输费用亦是
全程服务报价(含各项增值服务费用),而船公司为实际全程运输的承运人。因船公司大多为外籍公司
不具备内河运营资格,且船舶吨位较大,不能经营长江内支线水上运输业务,因此长江内支线运输段由
船公司向华光源海采购运输服务,海洋运输则由船公司船舶承运。公司与船公司的结算按照权责发生制
的收支两条线原则全额付款。华光源海向船公司支付江海联运的全程运输服务费,船公司再向华光源海
采购长江内支线 CCA 驳船运输服务,支付内支线运输服务费。通常内支线 CCA 驳船运输协议在一个合同
期内(一年)保持固定不变。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单位:元
资产总计 1,065,163,437.19 965,647,944.37 10.31% 946,860,757.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36,820,576.40 447,907,286.86 -2.48% 439,698,335.50
东的净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96 5.09 -2.55% 4.82
的每股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母公 46.34% 51.41% - 40.58%
司)
资产负债率%(合并) 57.76% 51.42% - 51.64%
营业收入 1,941,005,534.97 2,077,052,214.34 -6.55% 1,551,229,788.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565,723.59 15,630,547.02 -83.59% 27,240,684.87
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556,609.66 67,805,954.76 -87.38% -32,447,003.26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
益率%(依据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
益率%(依据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0.58% 3.52% 6.01%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单位:股
期初 本期 期末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变动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35,260,439 40.05% -150,099 35,110,340 39.88%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50,099 0.17% -150,099 0 0.00%
条件股
董事、高管 0 0.00% 0 0 0.00%
份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有限售股份总数 52,775,000 59.95% 150,099 52,925,099 60.12%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4,705,000 50.78% 150,099 44,855,099 50.95%
条件股
董事、高管 1,300,000 1.48% -450,000 850,000 0.97%
份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总股本 88,035,439 - 0 88,035,439 -
普通股股东人数 6,592
单位:股
期末持有
股东 股东 期初持股 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有限
序号 无限售股
名称 性质 数 变动 数 比例% 售股份数量
份数量
凯 企 业 有法人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司
人
人
叁 企 业 有法人
管 理 咨
询 合 伙
企业(有
限合伙)
捌 企 业 有法人
管 理 咨
询 合 伙
企业(有
限合伙)
玖 企 业 有法人
管 理 咨
询 合 伙
企业(有
限合伙)
人
人
人
人
合计 - 54,704,673 567,355 55,272,028 62.7837% 51,625,099 3,646,929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李卫红与刘慧为夫妻关系;
李卫红、刘慧为控股股东湖南轩凯咨询的实际控制人;
李卫红为源叁咨询、源捌咨询、源玖咨询的普通合伙人;
廖科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征运物流的少数股东;
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廖科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征运物流的少数股东;刘群为实际控制人的妹妹。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卫红与刘慧夫妇;李卫红、刘慧投资控制湖南轩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卫
红为长沙源叁咨询、源捌咨询、源玖咨询的普通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卫红、刘慧夫妇签署了《一致
行动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卫红、刘慧夫妇直接和间接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比为58.64%(其中李卫红
直接持有公司5.3275%的股份,刘慧直接持有公司12.0576%的股份,同时李卫红、刘慧夫妇通过轩凯咨询
持有公司33.5660%的股份,李卫红通过源玖咨询、源捌咨询、源叁咨询合计控制7.6900%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是 √否
单位:元
权利受限类 占总资产的比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账面价值 发生原因
型 例%
其他货币资金 流动资产 保证金 15,032,530.57 1.41% 银行电子保函保证
金、银行承兑汇票保
证金、信用证保证
金、外汇交割保证金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抵押 41,701,930.54 3.92% 银行借款抵押
总计 - - 56,734,461.11 5.33%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的抵押或质押,主要是为了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促进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对公
司的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