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65 公司简称:ST 景谷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
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的第四项。
四、公司负责人吴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龙天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邵琳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581,526.21元,2025年末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770,876,825.42 元 ; 2025 年 度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为
-246,108,423.52元,2025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45,953,559.89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不进
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745,953,559.89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在充分考虑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后,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争取早日消除未弥补亏损,为投资者创
造价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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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追溯重
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
收入低于 3 亿元”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3 亿元,触及退市
风险警示情形,股票在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
“*ST”)。
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
公司股票简称前加“ST”)。
行业需求波动及价格下降风险、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算力业务经营风险”等风险,敬请查阅第三
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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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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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景谷林业、
指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ST 景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云南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周大福投资 指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磁晅沛曈 指 杭州磁晅沛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汇银木业 指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欧美木业 指 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
京保基金 指 石家庄高新区京保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技改基金 指 河北工业技术改造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沧州银行 指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沟新城支行
博达数科 指 上海博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永恒木业 指 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
顺平法院 指 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
中审众环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会所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景谷县 指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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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景谷林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 YUNNAN JINGGU FORESTR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YJF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吴昱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旭滢 王秀平
联系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路89号
电话 021-63292356 0871-63822528
传真 021-33662886 0871-63822528
电子信箱 jglymsc@163.com jglymsc@163.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云南省景谷县林纸路201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 云南省景谷县林纸路20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666400
公司网址 http://www.jgly.cn
电子信箱 jglymsc@163.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景谷 600265 景谷林业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师事务所(境内)
签字会计师姓名 刘一锋、李声杰
名称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内履行持
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
续督导职责的财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童东、陈昊
务顾问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5 年 12 月 22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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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 2024年 同期增减 2023年
(%)
营业收入 194,700,598.45 447,033,952.48 -56.45 589,735,449.99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
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403,609,087.88 -95,512,324.94 不适用 27,223,748.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45,581,526.21 -72,871,997.23 不适用 6,322,618.26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25,617,281.97 -144,707,626.31 不适用 -7,573,589.44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6,051,861.87 3,020,779.07 -962.42 92,125,139.20
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总资产 457,047,053.12 922,980,641.10 -50.48 979,282,699.2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9 -0.56 不适用 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9 -0.56 不适用 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97 -1.11 不适用 -0.06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0 -56.13 51.43 3.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41 -111.45 109.04 -4.77
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受房地产行业趋
势及区域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等因素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下滑较为明显;2、报告期内计
提资产减值及转让持有的原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 51%股权;3、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与公司
签署《资产赠与协议》,将其持有的博达数科 51%股权无偿赠与,以上均导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
和财务指标有了较大幅度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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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5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62,596,342.63 60,729,444.73 16,675,315.37 54,699,495.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6,243,878.25 -107,752,283.91 -88,889,282.50 -32,696,081.5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6,424,078.66 -58,720,470.02 -38,300,861.00 -12,171,872.29
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3,834,880.11 5,680,973.86 -24,398,495.76 6,500,540.14
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如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5 年金额 2024 年金额 2023 年金额
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 276,350.02 254,415.42 921,243.59
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
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
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 64,127.4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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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取的资金占用费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18,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121,491,945.31 -6,860,597.78 1,053,521.26
入和支出
因业绩补偿确认或有对价的公允
-63,111,154.70 85,150,674.70
价值变动的损益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288,500.2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230,567.5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3,939,946.04 -3,741,938.33 -269,279.58
合计 -119,964,244.24 71,835,629.08 13,896,207.7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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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9,470.06 44,703.4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4,575.70 261.8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3.50 / 0.59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出租固定资产、无形 出租固定资产、无形
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248.72 261.87
资产、销售材料等 资产;销售材料等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
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
租赁业务除外。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48.72 261.87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生的收入。
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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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4,326.98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4,894.36 44,441.53
十二、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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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营林造林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林业业务为营林造林业务,基于自有林地及合作林资源,业务覆盖营林
管护、林木采伐及木材销售全流程。其中,林木采伐与木材销售为该业务板块的主要收入及利润
来源,营林、抚育等管护工作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提供支撑,保障采伐业务的长期稳定开展。
公司营林造林业务的销售分为林木销售及活立木销售等方式。公司林木销售的方式为委托劳
务人员将采伐后的原木销售给客户;活立木销售的模式是公司将活立木和一定期限的林地使用权
一并转让,公司不负责采伐、运输作业。
(二)人造板制造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人造板产品主要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单板等产品,主要用于木制
家具制造、建筑行业。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原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的剥离,汇银木业主要生
产纤维板及刨花板产品,剥离后,公司人造板产品将集中在胶合板、细木工板等。
(1)采购模式。公司人造板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原木、半成品板材及枝丫材、锯末等木质原
料和尿素、甲醛等非木质的化工原材料,采购模式为自主采购,由公司采购部门结合生产计划、
市场价格、安全库存量需要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根据采购流程,选择相应的合格供应商进行采
购。
(2)生产模式。公司人造板产品的生产模式为自主生产,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依据市
场环境及订单数安排生产。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协调各工序,并对产品质量等方面实施
全面管控,保证生产计划顺利完成。
(3)销售模式。公司的人造板销售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直销客户主要包
括家具制造厂商、板材加工厂商等生产型企业及承接施工项目较大的建筑施工、装修企业;经销
客户主要为建材批发零售企业。
(三)数字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向公司无偿赠与博达数科 51%股权,公司新增算力服务
业务。博达数科目前的算力资源拥有稳定的客户资源与可持续的收入来源,公司在此基础上探索
发展数字化相关业务,寻求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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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的数字化业务主要为算力服务,该业务为公司自己投入算力资源及运维团队,将算
力资源部署在数据中心中,向客户提供算力服务,并负责算力资源正常运转及及时维修,客户根
据实际算力使用量进行月度考核与费用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
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与公司签署《资产赠与协议》将其持有的博达数科 51%股权无偿
赠与公司。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并不附任何义务。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六次临时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 10 月,博达数科完成了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博达数科 51%股权,博达数科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财务类退
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当年度捐赠资产产生收入将依规扣除,对于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影响
较小。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2025 年 10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资产
赠与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2025-084、2025-097)及报告。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主要从事人造板制造、营林造林等业务。根据国家统
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 公司的人造板制造业务属于“C-
制造业-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2-人造板制造”行业;公司的营林造林业务属
于“A-农、林、 牧、渔业-02-林业”行业;算力服务业务属于“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业务-6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450-互联网数据服务”。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与概述
争加剧,公司原重要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与其原实际控制人民间借贷相关诉讼陆续爆发,导致其
长期停工停产、经营状况恶化。在此背景下,公司立足林业主营业务,完成重大资产出售,剥离
不良资产,同时完成算力资产受赠,优化业务结构,持续做好精益管理和市场拓展,严格落实安
全环保工作,保障企业整体经营平稳运行。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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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房地产行业趋势及人造板行业区域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等因素影响,汇银木业自
关的诉讼风险陆续爆发。自 2025 年 8 月以来,由于汇银木业主要资产已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和生产经营资金安排等原因,导致汇银木业正常生产停滞、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已对公司的整体
经营发展、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造成了较大拖累。为将不良资产从公司剥离,减轻公司负担与压
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于 2025 年
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周大福投资与上市公司协商一致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签字的出资证明书,并修改汇银木业股东名册,使标的股权在股东名册中记载为周大福投资名下。
截至本报告期末,汇银木业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尚未完成。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因
标的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拒不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对标的股权采取临时限制措施等情形,导
致工商变更登记无法办理或延迟办理的,不影响本次交易交割的完成状态。前述情形不会影响本
次交易交割的完成状态。截至本报告期末,周大福投资已按照交易协议约定及相关承诺向上市公
司支付 13,336.60 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汇银木业股权,汇银木
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等。
为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报告
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与公司签署《资产赠与协议》将其持有的博达数科 51%股权无偿
赠与公司,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并不附任何义务。本次受赠完成后,公司持有博达数科 51%
股权,博达数科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
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当年度捐赠资产产生收入将依规扣除,对于公司 2025 年财务
报告影响较小。算力业务的后续经营发展仍需要持续投入资金、培育人员和技术能力。2025 年,
博达数科实现营业收入 4,326.98 万元,净利润 1,340.27 万元。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2025 年 10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资产
赠与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2025-084、2025-097)及报告。
(1)营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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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成核心基地 3 万多亩天然林划转人工林审批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于 2023
年 2 月启动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经过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培训、实地调查、上报、实地审查、
核实、评审等工作,公司核心基地范围内 3 万多亩符合天然林转为人工林的申请已通过审批,后
续公司还将进一步推进天然林调查核实及划转人工林申报工作;二是合规盘活合作造林森林资源,
继续推进合作造林和林地采伐,为公司增收;三是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加强林木销售货
款回收管理;四是聘请第三方对公司天然林进行抚育间伐,2025 年,有效办理部分采伐证,后续
可为公司实现增收;五是对森林资源加强管护,积极落实各项护林措施,加大巡查及宣传力度,
持续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护,确保公司森林资产安全及可持续发展。
(2)人造板业务
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一是采购端,原料采购紧跟市场行情,动态掌握价格信息,合理控制采购成本;二是生产端,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增加晒板场地,节约晒板成本;综合充分利用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降低生
产成本;改善供电线路,保障用电安全,降低生产用电成本;进行风管技改,从冷水供应改为热
水供应,确保供热同时节约燃料费用;三是销售端,通过加强市场推广及宣传,制定灵活的销售
策略,为客户制作门头广告牌,加强海外客户关系维护,保持单板出口等措施维护老客户同时拓
展新客户,努力提高销售效益。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使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符合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公
司内控手册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独立董事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市值管
理制度》在内的多项内部制度进行了梳理、制定和修订,依法取消了监事会,监事会职能由审计
委员会依法履行。
一是调整充实公司安全委员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和环保设施
改造工作,开展持证培训、职业病宣传、防治培训等;三是及时落实县级消防、安全限期隐患整
改通知,与县级安全部门签订安全、消防等责任状;四是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综合性安全检
查,明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地理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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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县所处的普洱市共有林地面积 5,399.61 万亩,森林覆盖率达 74.59%,森林面积 4,955.82
万亩,森林蓄积量 3 亿立方米,全市林地面积、森林面积、天然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均居全省第
一,是云南重要的林区和木材生产基地。景谷林业所在地景谷县森林资源丰富,是普洱市森林资
源储备最多的县。丰富的森林资源为公司发展林业各项业务的持续经营提供了原材料供应保障。
(二)品牌优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恒木业生产的“航天”牌细木工板、胶合板被评为“云南名牌产品”,“航天”
牌商标被评为“云南省著名商标”,产品享誉西南地区。
(三)政策优势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林业产业定位为绿色富民支柱产业,
明确以“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水库、钱库、粮库、碳库”联动为总路径,系统构建生态优先、
产业协同、科技赋能、联农带农的现代化林草产业体系。普洱市“十五五”期间将把林业产业作为
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核心抓手,重点推进林下经济规模化、精
深加工高端化、生态价值市场化、数字治理智能化,目标是打造全国领先的绿色林产业融合示范
区。景谷县“十五五”期间将锚定现代林业先行区发展定位,以“林浆纸一体化为主、林板林化为两
翼、林下经济为补充”的复合型产业体系为总纲,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产业升级与富民增收协同并
进。另外,普洱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普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
景目标纲要》,提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快产业基地建设,把现代林产业培育成具有
竞争优势的千亿级产业”。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基本每股收益-1.89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0%;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94,700,598.45 447,033,952.48 -56.45
营业成本 194,489,246.85 436,619,588.10 -55.46
销售费用 2,303,276.16 3,975,235.60 -42.06
管理费用 64,153,920.49 43,718,213.87 46.74
财务费用 19,019,343.98 21,244,986.41 -10.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51,861.87 3,020,779.07 -962.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60,544.83 -9,018,046.37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99,849.41 -12,351,211.87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受市场行情影响产品销售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产品销售减少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 业收 入 营 业成 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年增减(%)
减(%) 减(%)
制造业行 减少 17.96
业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年增减(%)
减(%) 减(%)
人造板产 减少 17.93
品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年增减(%)
减(%) 减(%)
减少 19.33
国内销售 131,218,186.57 154,737,982.79 -17.92 -69.13 -63.08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按照细分行业属于制造业行业,公司主营业务按照产品分主要为人造板产品,
包括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单板、细木工板等;公司主营业务按照地区划分主要为国内销售。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比上年 比上年 比上年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增减 增减 增减
(%) (%) (%)
人造板产
立方米 140,675.111 127,333.768 53,865.413 -63.59 -64.21 -30.72
品
产销量情况说明
人造板产品:本季度人造板产品受市场行情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导致本期林板产品销量、
产量、库存量同比下降。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上年同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
成本构 期占总 较上年同 情况
分行业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成项目 成本比 期变动比 说明
(%)
例(%) 例(%)
制造业行业 162,494,801.11 83.55 426,540,262.74 97.69 -61.90
分产品情况
上年同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
成本构 期占总 较上年同 情况
分产品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成项目 成本比 期变动比 说明
(%)
例(%) 例(%)
人造板产品 162,494,801.11 83.55 417,058,816.33 95.52 -61.04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人造板产品:本季度人造板产品受市场行情影响,行业竞争加剧,人造板产品销量下降,导
致成本同比下降。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木业股份,汇银木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报表范围内。
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设立完成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实际控制的除外。
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
无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598.4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3.8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
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945.6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3.4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
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B.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
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
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C.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合计 / 6,598.43 33.89
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占年度采购总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额比例(%)
合计 / 3,945.66 23.49
D.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 √不适用
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无
√适用 □不适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由于产品销售减少与销售相关的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由于汇银木业受诉讼影响停工产生停工损失所致。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内销量下降,货款收入较上期减少
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向控股股东转让汇银木业 51%股
权,收到转让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内获得控股股东赠与博达数科 51%
股权,将博达数据并入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期 上期期 本期期末
末数占 末数占 金额较上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总资产 上期期末数 总资产 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的比例 的比例 动比例
(%) (%)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主要是本报告
货币资金 70,677,295.16 15.46 40,276,044.56 4.36 75.48 期内收到股权
转让款所致
主要是本报告
交易性金
融资产
转让款所致
主要是本报告
应收票据 65,958.50 0.01 -100.00 期内应收票据
到期承兑所致
主要是本报告
期内将汇银木
应收账款 21,876,001.19 4.79 102,520,378.47 11.11 -78.66
业股权转让所
致
主要是本报告
应收款项
- 2,996,608.97 0.32 -100.00 期内应收票据
融资
到期承兑所致
主要是本报告
期内将汇银木
预付款项 272,619.39 0.06 3,005,499.75 0.33 -90.93
业股权转让所
致
主要是本报告
其他应收 期内将汇银木
款 业股权转让所
致
主要是本报告
期内将汇银木
存货 154,636,695.40 33.83 270,418,960.88 29.30 -42.82
业股权转让所
致
主要是本报告
其他流动 期内将汇银木
资产 业股权转让所
致
主要是本报告
期内将汇银木
固定资产 164,048,841.00 35.89 319,175,086.86 34.58 -48.60
业股权转让所
致
主要是本报告
期内将汇银木
无形资产 14,247,869.35 3.12 78,612,926.59 8.52 -81.88
业股权转让所
致
主要是本报告
期内将汇银木
商誉 7,848,027.29 0.85 -100.00
业股权转让所
致
主要是本报告
长期待摊
费用
装修费所致
主要是本报告
递延所得
税资产
时性差异进行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调整所致
主要是本报告
其他非流 期内将汇银木
动资产 业股权转让所
致
主要是本报告
期内将汇银木
短期借款 35,037,923.61 3.80 -100.00
业股权转让所
致
主要是本报告
期内将汇银木
应付账款 36,373,924.76 7.96 52,643,972.28 5.70 -30.91
业股权转让所
致
主要是本报告
期内将预付货
合同负债 3,314,070.78 0.73 5,297,981.62 0.57 -37.45
款进行结算所
致
主要是本报告
应付职工 期内将汇银木
薪酬 业股权转让所
致
主要是本报告
应交税费 2,686,666.03 0.59 1,005,119.39 0.11 167.30 期并入博达数
科资产所致
主要是本报告
应付利息 115,890.41 0.03 2,104,954.18 0.23 -94.49 期内偿还利息
所致
主要是本报告
一年内到
期内将汇银木
期的非流 2,062,963.12 0.45 41,474,962.43 4.49 -95.03
业股权转让所
动负债
致
主要是本报告
其他流动 期内将汇银木
负债 业股权转让所
致
主要是本报告
期内将汇银木
长期借款 148,250,000.00 16.06 -100.00
业股权转让所
致
主要是本报告
长期应付 期内将汇银木
款 业股权转让所
致
主要是本报告
递延所得 期内据税会暂
税负债 时性差异进行
调整所致
其他说明:
无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独立董事意见
无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
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周大福投资与上市公司协商一致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
价格为 13,336.60 万元。
签字的出资证明书,并修改汇银木业股东名册,使标的股权在股东名册中记载为周大福投资名下。
截至本报告期末,汇银木业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尚未完成。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因
标的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拒不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对标的股权采取临时限制措施等情形,导
致工商变更登记无法办理或延迟办理的,不影响本次交易交割的完成状态。前述情形不会影响本
次交易交割的完成状态。为尽快推进交易进程,周大福投资就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付款期限已作
出如下承诺:在《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生效后,周大福投资将在标的股权交割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向上市公司支付全部标的股权的转让款。截至本报告期末,周大福投资已按照交易协议约定及相
关承诺向上市公司支付 13,336.60 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汇银木
业股权,汇银木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相关公告等。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取得和
公司名称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处置子公司方式
上海达福云擎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福誉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
投资设立 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司
上海百福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博达数科主要从事算力服务,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上海博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赠与 良好的盈利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具有有利影
响。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 对公司营业收入规模造成较大影响,自2025年8月以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来,由于汇银木业主要资产已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
施和生产经营资金安排等原因,导致汇银木业正常生
产停滞、销售收入大幅下降。汇银木业已对上市公司
的整体经营发展、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造成了较大拖
累。本次交易完成后,降低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改
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
营能力,对上市公司经营有积极的影响。
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注销 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人造板制造行业
人造板企业数量总体下降,但优质企业不断涌现。根据《中国人造板产业报告 2025》,截至
企业数量下降、企业平均生产能力持续增长的趋势。人造板产品库存压力增大,2024 年,我国人
造板产量为 3.49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3.9%,人造板产品库存压力进一步加大,其中刨花板产品
库存压力较为突出。进出口同比呈上升趋势,我国共出口人造板类产品 1,760.94 万立方米(折算),
同比增长 23.3%,出口额为 67.74 亿美元,同比增长 9.7%。产值呈递减趋势,2024 年,我国人造
板产品产值 7850 亿元,同比增长 2.7%。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增长方式正由高速向高质量
转变,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面对经济全球化深入演进和国际竞争格局重塑,2025 年我国
人造板产业需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将高质量发展作为核心任务,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积极
应对供应链重构挑战,增强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通过创新驱动和绿色转型,推动产业实现质
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智能制造、低碳发展等领域形成新竞争优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
供有力支撑。公司在林业及人造板制造行业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管理经验,“航
天牌”人造板系列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良好的口碑,受到客户的青睐。公司拥有数万亩林地资源并营
造了速生合作林地,有利于公司构建完整的产业链。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不断提高板
材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以及产品环保等级,深入挖掘消费市场,建立成熟的营销网络,完善售后
服务体系,搭建信息化供应链物流平台,建设良好的客户关系和网络,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
场占有率。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市场需求变化与环保政策趋严,推动行业朝着绿色化发展。2021 年生态环保部发布
GB/T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和 GB/T39598-2021《基于极限甲醛释放量的
人造板室内承载限量指南》标准,对人造板材的甲醛排放分级及室内承载量制定了较高的标准与
指引,鼓励人造板制造企业加大绿色无甲醛、健康、环保的产品研发投入。同时,国家对于人造
板企业的排污管控日趋严格,人造板制造企业的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需求与日俱增。随着消费者环
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市场对于人造板产品的环保性能、外观设计和功能性用途方面的要求逐步提
高,无醛环保、高性能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与日趋严格的环保政策推动人造
板制造行业加强绿色无醛、健康环保的人造板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2)“双碳”战略下,人造板行业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我国已于 2017 年全面停止对天 然
林的商业性采伐。人造板产品作为森林资源利用的延伸,是森林生态系统碳循环的组成部分和碳
储量流动的重要载体,在人造板生产过程中碳排放远低于钢铁、水泥等其他基础材料,全面推进
人造板建材化利用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既是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行业助
力碳达峰碳中和正向贡献的重要举措。2022 年 8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
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编制印发《推进家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人造板产业作
为家具产业的重要基础产业和组成部分,行动方案为行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2025 年 9
月,工信部等六部门印发《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 年)》,明确 2026 年绿色建材
营收目标超 3,000 亿元,推动人造板深度融入绿色建筑与“双碳”大局。综上,人造板行业既是农
林固碳、替代高碳材料的关键载体,也是零碳制造、循环利用的重点领域,行业发展迎来新的发
展机遇。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核心业务优势,推动传统主业提质增效、新兴业务协同发展,培育成长性与盈利能力兼具的新动
能,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立足普洱地区林木资源禀赋,聚焦林木资源整合、采伐、培育与销售全链条运营,重点强化
林木采伐精细化管理,优化业务模式、拓展战略客户,持续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盈利水平;同步
推进人造板业务精益管理与客户拓展,推动林木资源与林板加工业务的协同联动,夯实主业基本
盘。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林下经济、林业碳汇、林业数字化等新业态,推动林木业务向特色化、
绿色循环经济方向转型升级,构建可持续的林业产业体系。
依托现有算力服务业务基础,紧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整合产业优质资源,持续推进数字化
领域布局,在数字化基础设施及应用方向形成特色竞争优势。推动数字化业务与传统林业主业形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成互补协同,丰富公司业务结构;同时以数字化业务为抓手,积极探索上市公司战略转型路径,
培育具备市场前景与成长性的新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合规经营与资源变现
在完成核心基地 3 万多亩天然林转人工林审批的基础上,按年度采伐计划合规推进林木采伐
与销售,快速回笼现金流;同步按规定推进天然林调查核实与转人工林申报工作,夯实长期采伐
资源基础,保障营林造林业务的可持续性。
(2)资源培育与管护
依托现有林地资源禀赋,制定年度抚育、造林计划,持续提升人工林生长质量;强化林地日
常管护工作,降低盗伐、火灾、病虫害等潜在风险,保障林木资源安全。
(3)林板协同降本
结合人造板生产需求,合理安排人工林抚育与采伐节奏,优先保障公司人造板生产原料,降
低对外原料采购占比,通过资源内部统筹实现降本,提升林板一体化运营效益。
(1)销售端
多渠道拓展终端客户与高毛利订单,深化与同行企业的订单合作,拓宽销售渠道,推动销量
与产品均价同步提升,提升业务盈利水平。
(2)生产端
结合销售订单与市场需求,弹性安排生产计划,合理控制库存,优化生产工艺与人员配置,
提升设备利用率与产品出材率、优品率,降低生产损耗,在保障产量与质量的前提下,提升产品
毛利率。
(3)采购端
以年度预算为约束,优化采购流程与供应商结构,推行集中比价采购,合理控制原料采购成
本;科学安排付款节奏,保障采购费用支付率,维护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
在稳固林业主业基本盘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转型工作,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1)主营业务转型升级
围绕林业资源,探索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新业态,开展小规模试点项目,逐步验证商业模式
可行性,推动主业向多元化、绿色化方向升级;
(2)新兴业务培育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在现有算力业务基础上,整合产业优质资源,稳步推进数字化基础设施及应用相关业务丰富
及壮大;同步探索数字化技术与主业的协同应用,形成特色化竞争优势,丰富公司业务结构,增
强抗风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
以上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国内外经营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市场需求情况等,存
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敬请投资者充分认识相关风险,理性看待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的差异,审慎
做出投资决策。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绿色建筑、节能减排的政策,如《2030 年前碳达峰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
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人造板产品作为森林资源利用的延伸,是森林生态系统碳循
环的组成部分和碳储量流动的重要载体,作为循环经济的典型行业,将会获得更多发展机遇。但
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营林造林、合作林地采伐等业务受政策导向、区域规划调整及林地资源权属变动等因素
影响较大,采伐计划能否按期落地、林地资源是否可持续开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出现政策
限制趋严、采伐指标缩减或区域规划调整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资源开发进度不及预期,影响业
务持续性与经营稳定性。
公司核心业务涵盖林木采伐销售与人造板生产销售两大板块,两者均与宏观经济走势、下游
行业景气度及市场供需格局高度相关,面临行业需求波动及产品价格下行的风险。
一方面,林木采伐销售业务中,下游需求包含造纸、家具、人造板制造等行业,市场价格受
下游行业整体景气度影响较大;若宏观经济环境承压、下游需求整体收缩,或区域市场出现本地
木材供应过剩、供需失衡的情况,将直接导致木材销量下降、价格承压,压缩营林业务利润空间。
另一方面,人造板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房地产、装饰装修等领域,受行业调控、消费需求
变化影响较大,市场需求放缓可能导致人造板销量下滑、产品价格下跌,此外,原木市场价格的
波动也会传导至人造板业务,增加生产成本管控难度,多重因素叠加下,可能对公司整体经营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营林造林业务及人造板业务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属于
国家法定政策,具有一定可持续性。若国家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或公司无法达到相关
政策的要求,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算力业务系公司探索战略转型的重要布局,处于业务拓展与规模化落地的初期阶段,面临多
项经营风险:
(1)经验与人才短板风险:作为该领域的新进入者,公司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
技术维护及客户开发方面缺乏成熟的行业经验与专业人才团队,可能影响业务运营效率与服务质
量。
(2)资金投入压力风险:算力业务属于资本密集型领域,设备采购、能耗维护及技术迭代均
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若资金筹措不及预期或资金链承压,将制约业务扩张进度与盈利能力。
(3)业务推进不及预期风险:公司目前算力业务客户结构较为单一,对核心客户依赖度较高,
市场拓展进度及盈利模式验证存在不确定性;若行业技术路线快速迭代或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
致业务推进不及预期,进而影响公司战略转型进程。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各
项治理制度并持续完善,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组成的治理
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协调制衡机制,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践行规范运作,合规经
营,努力降低经营风险,强化信息披露,保障公司规范治理和良好运营。公司治理情况与相关规
定不存在差异。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完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换届选举。会议选举葛意达先生、刘皓之先生、陈凯先生、叶
正达先生为董事;牛炳义先生、徐洪才先生、施谦先生为独立董事;曾安业先生及许琳先生因任
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的董事;选举完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
资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聘任吴昱先生为总经理、周坚虹女士为财务总监、段攀先生为副总经理、
汶静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及聘任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聘任项良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
务总监的议案》,聘任项良宝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月 12 日、2025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补选滕斌圣先生、王同海先生、黄华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其他相关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陈凯先生仍
在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任职。
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
案》,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增补和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2025 年 9 月 26 日及 2025 年 10 月 13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财务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聘任陈旭滢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
赵龙天娇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
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公
司控股股东十分重视和支持公司的发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在
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规范运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
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年度内 报告期内从 是否在
年末
年初持 股份增 增减变 公司获得的 公司关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持股
股数 减变动 动原因 税前薪酬总 联方获
数
量 额(万元) 取薪酬
葛意达 董事长 男 44 2025 年 2 月 14 日 2028 年 2 月 13 日 0 0 0 0 是
刘皓之 董事 男 51 2025 年 2 月 14 日 2028 年 2 月 13 日 0 0 0 0 是
叶正达 董事 男 44 2025 年 2 月 14 日 2028 年 2 月 13 日 0 0 0 0 否
滕斌圣 独立董事 男 56 2025 年 5 月 23 日 2028 年 2 月 13 日 0 0 0 5.78 否
王同海 独立董事 男 50 2025 年 5 月 23 日 2028 年 2 月 13 日 0 0 0 5.78 否
黄华敏 独立董事 男 55 2025 年 5 月 23 日 2028 年 2 月 13 日 0 0 0 5.78 否
吴昱 总经理 男 60 2025 年 2 月 14 日 2028 年 2 月 13 日 0 0 0 63.08 否
段攀 副总经理 男 56 2025 年 2 月 14 日 2028 年 2 月 13 日 0 0 0 11.07 否
陈旭滢 董事会秘书 女 31 2025 年 11 月 28 日 2028 年 2 月 13 日 0 0 0 3.71 否
赵龙天娇 财务总监 女 38 2025 年 11 月 28 日 2028 年 2 月 13 日 0 0 0 4.17 否
陈凯 董事长(离任) 男 46 2025 年 2 月 14 日 2025 年 5 月 23 日 0 0 0 0 是
曾安业 董事(离任) 男 55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5 年 2 月 14 日 0 0 0 0 是
许琳 董事(离任) 男 66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5 年 2 月 14 日 0 0 0 0 否
牛炳义 独立董事(离任) 男 69 2025 年 2 月 14 日 2025 年 5 月 23 日 0 0 0 3.82 否
徐洪才 独立董事(离任) 男 62 2025 年 2 月 14 日 2025 年 5 月 23 日 0 0 0 3.82 否
施谦 独立董事(离任) 男 44 2025 年 2 月 14 日 2025 年 5 月 23 日 0 0 0 3.82 否
周坚虹 财务总监(离任) 女 57 2025 年 2 月 14 日 2025 年 5 月 12 日 0 0 0 30.65 否
汶静 董事会秘书(离任) 女 37 2025 年 2 月 14 日 2025 年 2 月 27 日 0 0 0 16.62 否
董事会秘书(离任) 2025 年 2 月 27 日
项良宝 男 54 2025 年 11 月 28 日 0 0 0 55.39 否
财务总监(离任) 2025 年 5 月 12 日
合计 / / / / / 0 0 0 / 213.49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葛意达先生,1982 年出生,悉尼大学商学硕士,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中国总经理、观博盛达私募基金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大福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盈
葛意达 观博(珠海横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及法定代表人、上海康达源医药有限公司董
事长、上海创智空间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观博启城企业咨询有限公
司董事;曾任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瑞
士信贷(新加坡)有限公司分析师。
刘皓之先生,1975 年出生,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刘皓之先生在企业融资、并购、房地产和私募投资方面拥有超过 20 年的
经验。在加入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之前,刘皓之先生是 Pinnacle Real Estate Capital
刘皓之
Partners Limited 的联合创始人、董事总经理及 Aetos Capital LLC 主管中国地区收购事
务的董事。刘皓之先生亦曾任职于雷曼兄弟亚洲有限公司的环球房地产和投资银行部
门。刘皓之先生持有英国牛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
叶正达先生,1982 年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长江商学院 EMBA,历任岭南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立方数科(原太空板业)董事长助理、华安基金子公司(华
叶正达
安未来资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华宝证券机构部副总经理。现
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滕斌圣先生,男,1970 年出生,纽约市立大学战略学博士,现任长江商学院副院长,
战略学教授、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8-2006 年执教于美国乔治?华盛
滕斌圣 顿大学商学院,曾任战略学副教授、博导,享有终身教职,并负责该校战略学领域的
博士项目。同时担任长飞光纤独立董事(股票代码 601869)及奥康国际独立董事(股
票代码 603001)。
王同海先生,1976 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上海财经大学高级
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权益合伙人。王同海先生 1998 年
毕业后曾在政府任职,后进入外企从事管理工作,2004 年开始律师执业,长期专注并
擅长房地产和工程建设、金融和资本市场的专项法律服务及相关争议解决。王同海先
王同海
生兼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员、上海律协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
案件咨询专家、上海科技创业导师、上海外国语大学等高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等职。
曾编著《企业资产证券化精要与法律解析》。
黄华敏先生,1971 年 4 月出生,1993 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首
批珠海市财政金融专家。现任珠海市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珠海上市发展基金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匡时投资(珠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对外事务总监、融捷健康(300247.SZ)独立董事、智迪科技(301503.SZ)独立董
事、华创生活(873207.NQ)董事、珠海麦得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丽珠
黄华敏 试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珠海观鲸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珠海上协达泰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监事、横琴鲸准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0513.SZ;01513.HK)财务经理、监事、格力地产(600185.SH)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伦哲(300201.SZ)独立董事、
珠海安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等职。
吴昱先生,男,1966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4 年至 1988 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
曾任经济日报记者、主编、总编室常务副主任、财经新闻部主任;中国化工资产管理
吴昱
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及北京央企投资协会副会长;中国邮储银行监事、财务内
控风险委员会主席;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段攀先生,男,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 1992 年 7 月至今,在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
段攀 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林化生产部办公室主任、行政办公室主任、副总裁,副总经理;
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公司全资子公司景谷林威林化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旭滢女士,199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
融学院 MBA 在读,已取得沪、深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上海润达
陈旭滢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证券部。2025 年加入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曾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董事会秘书。
赵龙天娇女士,1988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专业,
赵龙天娇 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
陈凯先生,1980 年出生,硕士,持有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注
册管理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资格等。现担任四川锦程
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瑞至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周大福金融控股(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兼法定代表人、
周大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观博盛达(上海)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大新(连云港)投资有限公司董
陈凯
事、北京福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等职务。曾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大唐西市丝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董事长
助理兼内控审计部总监,海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总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财务部、内控审计部总经理助理、负责人等职务。陈凯先生在上
市公司的投资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审计监督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
验。
曾安业先生,1971 年出生,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德意志银行
香港分行董事总经理及亚洲资本市场部主管、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副主席兼执行董事(香
港主板上市代号:1097)、联合医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722)、
万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158)、佐丹奴国际有限公司主席
兼非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709)、澳门博彩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香
曾安业 港主板上市代号:0880)、新創建集團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65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北京市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香港青年
发展委员会成员、香港城市大学顾问委员会成员、香港理工大学顾问委员会成员、香
港金融发展局拓展业务小组成员、香港贸易发展局金融服务咨询委员会成员、香港河
南联谊会常务副会长、香港雇主联合会理事、周大福慈善基金理事、周大福企业社会
方案创办人及董事及净缘慈善基金主席等。
许琳先生,1960 年出生,许琳先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水平,曾任云南景谷林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佳兆业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副主席兼金融集团主席、兆邦基金融集团和地产集团总裁、大唐西市丝路投资控
许琳
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主席,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
许琳先生经过多个岗位历练,拥有扎实的经济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是粤港澳
大湾区企业家协会副主席。
牛炳义先生,1957 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主任律师,河南省人民政府自贸区法律
顾问、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省分会法律部部长,
历任中国国家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国家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调解中心秘书长、
郑州仲裁委员会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共办研究生创新培养实习基地硕士研究生导师。牛
牛炳义 炳义先生从事法律工作 30 余年,任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郑州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多年,裁决或调解重大疑难案件百余件。曾先后赴美国、德国、法国、
意大利、澳大利亚、香港、澳门等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考察和学习,对证券、房地产、
合同、金融等法律事务有较深研究,为多家企业提供首发上市及并购重组法律服务,
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洪才先生,1964 年 6 月出生,汉族,1996 年 7 月获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学位。现
徐洪才
任北京洪略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集团独立董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司独立董事、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富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版《大抉择:开启新一轮改革开放》等 10 余
部著作,主持《亚投行在国际融资体系中战略定位研究》等 20 余项课题。曾任中国国
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教授,北京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副总
裁,广发证券(上海)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官员,中国石化助理工程师。
施谦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
学位,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2009 年 8 月至今在云南大学
施谦 工作,现任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审计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致力于
审计、会计、资产评估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曾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周坚虹女士,女,1969 年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美国 CMA。曾任云
周坚虹 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万年投资集团财务副经理、北京润丰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
汶静女士,198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
学和波士顿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和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
汶静 证。汶静女士曾先后就职于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法务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和海
南嘉天律师事务所,2020 年 9 月加入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兼法务总监,现任公司法务总监。
项良宝先生,1972 年出生,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门城市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 4 月至 2015 年 12 月,
任职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02557.SZ),
先后担任财务经理、总裁办主任、投资总监、税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职于安徽华星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
项良宝
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18 年 10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职于安徽正远包装科技有限公
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20 年 6 月-2024 年 7 月任职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秘、财务总监。项良宝先生已于 2014 年 11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中的相关内容。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担任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的职务
陈凯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8 月
刘皓之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在股 东单位 任职
无
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 在其他单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员姓名 担任的职务
观博盛达私募基金管理(珠海横琴)有
葛意达 董事长 2022 年 11 月
限公司
葛意达 盈观博(珠海横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理、法定 2022 年 7 月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代表人
葛意达 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21 年 12 月
葛意达 上海康达源医药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3 年 5 月
葛意达 上海观博启城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2023 年 5 月
总经理兼执
葛意达 周大福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行董事及法 2023 年 9 月
定代表人
上海创智空间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
葛意达 董事长 2023 年 1 月
司
葛意达 上海康达高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5 年 9 月
葛意达 上海康达源医药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3 年 5 月
CAMERON INVESTMENT HOLDING
刘皓之 董事 2023 年 2 月
LIMITED
CHOICE LEAD (HK) LIMITED 擇 領
刘皓之 董事 2023 年 8 月
(香港)有限公司
CTF Transactions Limited 周大福(交易
刘皓之 董事 2017 年 11 月
事務)有限公司
CTF VMS Smart City Development
刘皓之 Limited 周大福鼎珮智慧城市開發有 董事 2019 年 6 月
限公司
CTFE Real Estate Investment Holdings
刘皓之 (HK) Limited 周大福企業物業投資控 董事 2020 年 6 月
股(香港)有限公司
刘皓之 Cardigan Hong Kong Limited 董事 2023 年 7 月
刘皓之 Concora BioMed HK Limited 董事 2023 年 8 月
刘皓之 Concora Hills I Limited 董事 2022 年 10 月
Ease Living Group Limited 城 璟 租 住
刘皓之 董事 2024 年 1 月
集團有限公司
FAIRCORP INVESTMENT LIMITED
刘皓之 董事 2015 年 4 月
輝光投資有限公司
GOLDWAVE STEEL STRUCTURE
刘皓之 ENGINEERING LIMITED 多 金 鋼 結 董事 2017 年 1 月
構工程有限公司
Goldrich Material Trading Company
刘皓之 董事 2022 年 5 月
Limited 金豐行建材貿易有限公司
Goldwave Foundation Limited 多 金 地
刘皓之 董事 2022 年 7 月
基工程有限公司
Greenheart Group Limited 綠心集團有
刘皓之 非執行董事 2022 年 5 月
限公司
JUMBO FAIT HINVESTMENTS
刘皓之 董事 2017 年 1 月
LIMITED 弘信投資有限公司
刘皓之 Login SCM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2017 年 1 月
刘皓之 Pureverse Company Limited 董事 2022 年 10 月
刘皓之 Rosewood Capital Ventures Limited 董事 2021 年 2 月
SILVER WORTH INTERNATIONAL
刘皓之 (HK) LIMITED 銀值國際(香港)有限 董事 2019 年 7 月
公司
Shun Ning Property Development
刘皓之 董事 2017 年 12 月
Limited 順寧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刘皓之 Songjiang Skylight (Hong Kong)Limited 董事 2023 年 12 月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Star Castle Venture (HK) Holding
刘皓之 董事 2024 年 1 月
Company Limited
刘皓之 TDR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2015 年 7 月
刘皓之 WS Ascent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 2023 年 3 月
iTrinity Project Management Limited
刘皓之 董事 2016 年 4 月
創智項目管理顧問(香港)有限公司
刘皓之 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
刘皓之 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 监事 2020 年 12 月
上海创智空间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
刘皓之 董事 2023 年 1 月
司
刘皓之 上海观博启城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2023 年 5 月
刘皓之 上海康达源医药有限公司 董事 2023 年 5 月
刘皓之 上海康达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2023 年 9 月
刘皓之 上海城璟茸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24 年 3 月
刘皓之 上海城璟环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24 年 3 月
刘皓之 上海城璟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24 年 3 月
刘皓之 上海星健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24 年 3 月
城璟(上海)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
刘皓之 董事 2024 年 3 月
司
刘皓之 深圳前海周大福港貨中心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9 月
TITAN PROPERTY INVESTMENTS
刘皓之 董事 2022 年 1 月
GROUP LIMITED
TITAN PROPERTY INVESTMENTS
刘皓之 董事 2016 年 2 月
LTD
TITAN PROPERTIES ALPHA
刘皓之 董事 2021 年 12 月
LIMITED
刘皓之 TITAN PROPERTIES BETA LIMITED 董事 2022 年 2 月
刘皓之 上海康达高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25 年 9 月
刘皓之 上海康达源医药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3 年 5 月
正国(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
叶正达 2020 年 9 月
伙) 伙人
叶正达 正国(江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2 年 9 月
滕斌圣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 12 月
滕斌圣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1 月
律师 、权 益
王同海 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 合伙 人、 管 2010 年
委会委员
对外事务
黄华敏 远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总监
黄华敏 珠海市上市公司协会 秘书长 2021 年 12 月
执行董事、
黄华敏 珠海上市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经理
执行董事、
黄华敏 匡时投资(珠海)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经理
黄华敏 珠海麦得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2 年 6 月
黄华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6 月
黄华敏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4 年 4 月
黄华敏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 12 月
黄华敏 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7 月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黄华敏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 2023 年 11 月
执行事务合
黄华敏 珠海观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20 年 4 月
伙人
黄华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 12 月
黄华敏 珠海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2022 年 10 月
黄华敏 珠海上协达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2022 年 12 月
黄华敏 横琴鲸准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 12 月
陈凯 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 副总裁 2020 年 9 月
执行 董事 、
陈凯 福瑞至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兼法 定 2021 年 4 月
代表人
执行 董事 、
陈凯 周大福金融控股(中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法定代表人
总经 理兼 法
陈凯 周大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定代 表人 、 2021 年 4 月
执行董事
董事 、总 经
观博盛达(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陈凯 理兼 法定 代 2021 年 4 月
司
表人
陈凯 大新(连云港)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4 月
陈凯 北京福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21 年 2 月
陈凯 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23 年 8 月
陈凯 臻藏酒业(深圳)有限公司 监事 2020 年 1 月
陈凯 浩澤顧間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3 月
陈凯 宁波融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22 年 4 月
Chow Tai Fook Enterprises Limited 周 董事 及联 席
曾安业 2012 年 11 月
大福企业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
曾安业 Absolute Merit Investments Limited 董事 2019 年 11 月
曾安业 Alignment Holding Limited 董事 2016 年 2 月
Ascent Ease Residence Investment
曾安业 Holding Limited 董事 2024 年 1 月
啓城輕鬆寓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BEAMLAND LIMITED 光賢有限公
曾安业 董事 2022 年 7 月
司
曾安业 BRIGHTER UNIT LIMITED 董事 2006 年 11 月
曾安业 Brooks Lane Limited 董事 2017 年 1 月
曾安业 Cardigan Hong Kong Limited 董事 2023 年 7 月
CHENG YU TUNG FOUNDATION
曾安业 董事 2012 年 11 月
LIMITED 鄭裕彤慈善基金有限公司
CHOICE LEAD (HK) LIMITED 擇 領
曾安业 董事 2023 年 8 月 2025 年 7 月
(香港)有限公司
Chow Tai Fook Art Foundation Limited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3 月
周大福藝術基金有限公司
Chow Tai Fook Energy Company
曾安业 董事 2014 年 7 月
Limited 周大福能源有限公司
Chow Tai Fook Financial Holdings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8 月
Limited 周大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CHOW TAI FOOK NOMINEE
曾安业 董事 2023 年 6 月
LIMITED 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
曾安业 Chow Tai Fook Qianhai Investments 董事 2015 年 8 月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Company Limited 周大福前海投資有
限公司
CHUNG SHAN HOT SPRING GOLF
曾安业 CLUB LIMITED 中 山 溫 泉 高 爾 夫 球 董事 2016 年 12 月
會有限公司
曾安业 Concora BioMed HK Limited 董事 2023 年 8 月
曾安业 Concora Hills I Limited 董事 2022 年 10 月
CTF Foundation Limited 周 大 福 基 金
曾安业 董事 2015 年 7 月
有限公司
CTF Transactions Limited 周大福(交易
曾安业 董事 2017 年 11 月
事務)有限公司
CTFE Real Estate Investment Holdings
曾安业 (HK) Limited 周大福企業物業投資控 董事 2020 年 6 月
股(香港)有限公司
CTFE Social Solutions Limited 周大福
曾安业 董事 2025 年 7 月
企業方案有限公司
CTFE Venture Capital Holdings (HK)
曾安业 Limited 周大福企業創投控股(香港)有 董事 2020 年 6 月
限公司
DELIA (MAN KIU) ENGLISH
PRIMARY SCHOOL MANAGEMENT
曾安业 COMMITTEE LIMITED 地利亞(閩僑) 董事 2016 年 3 月 2025 年 6 月
英文小學校董會有限公司
DELIA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FOUNDATION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3 月 2025 年 6 月
LIMITED 地利亞多元文化教育基金
有限公司
DRAGON TOPPER LIMITED
曾安业 董事 2025 年 4 月
滿龍有限公司
DMSBW EDUCATION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3 月 2025 年 6 月
FOUNDATION LIMITED
DMSGP EDUCATION FOUNDATION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3 月 2025 年 6 月
LIMITED
DMSHW EDUCATION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3 月 2025 年 6 月
FOUNDATION LIMITED
DMSHW2 EDUCATION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3 月 2025 年 6 月
FOUNDATION LIMITED
曾安业 DOLPHINTON LIMITED 董事 2021 年 4 月
Diocesan Boys’ School Foundation
曾安业 董事 2020 年 9 月
Limited 拔萃男書院基金有限公司
Ease Living Group Limited 城 璟 租 住
曾安业 董事 2024 年 1 月
集團有限公司
FOREGAIN COMPANY LIMITED 捷
曾安业 董事 2021 年 10 月
盈有限公司
FOREVER TOP (ASIA) LIMITED 永
曾安业 董事 2022 年 1 月
升(亞洲)有限公司
Goshawk Aviation (Hong Kong)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6 月
Limited 高翔航空(香港)有限公司
GRACE FIELD INVESTMENT
曾安业 董事 2015 年 2 月
LIMITED 榮田投資有限公司
曾安业 Green Sail HK Limited 董事 2023 年 5 月
曾安业 HAML 1 Limited 董事 2017 年 3 月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曾安业 HAML 3 Limited 董事 2017 年 3 月
Healthcare Assets Management Limited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11 月
醫療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HONG KONG CYBERPORT
MANAGEMENT COMPANY
曾安业 董事 2024 年 4 月
LIMITED
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
Hong Kong, China Lacrosse Association
曾安业 Limited 曾安业 2026 月 1 日
中國香港棍網球總會有限公司
曾安业 Hotel ICON Limited 唯港薈有限公司 董事 2022 年 1 月
HSIN CHONG ASTER BUILDING
曾安业 SERVICES LIMITED 新 昌 亞 仕 達 屋 董事 2021 年 4 月 2025 年 3 月
宇設備有限公司
曾安业 i-CABLE Network Operations Limited 董事 2021 年 9 月
IN CONCEPT EDUCATION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3 月 2025 年 6 月
FOUNDATION LIMITED
Innovative Social Solutions Limited 董事 2021 年 3 月
iTrinity Project Management Limited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4 月
創智項目管理顧問(香港)有限公司
JING YUAN CHARITY
曾安业 FOUNDATION LIMITED 淨緣慈善基 董事 2020 年 6 月
金有限公司
JUMBO FAITH
曾安业 INVESTMENTSLIMITED 弘 信 投 資 董事 2017 年 1 月
有限公司
曾安业 Knight Dragon Developments Limited 董事 2014 年 12 月
曾安业 Knight Dragon Investments Limited 董事 2014 年 12 月
曾安业 Knight Dragon Limited 融領有限公司 董事 2012 年 12 月
曾安业 Login SCM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2017 年 1 月
Meridian Holdings Limited 子午線控股
曾安业 董事 2018 年 5 月
有限公司
曾安业 Metro Alpha (Hong Kong) Limited 董事 2024 年 6 月
Missions Points Network Company
曾安业 董事 2017 年 5 月
Limited 新領域網絡控股有限公司
曾安业 Metro Alpha (Hong Kong) Limited 董事 2024 年 6 月
NEW WORLD HOTEL
曾安业 MANAGEMENT LIMITED 新世界酒 董事 2015 年 12 月
店管理有限公司
PAKWEST LIMITED 鵬 偉 企 業 有 限
曾安业 董事 2020 年 9 月
公司
PENTA HOTELS (ASIA PACIFIC)
曾安业 LIMITED 貝爾特酒店 (亞太區) 有限 董事 2015 年 12 月
公司
曾安业 PERFECT COASTAL LIMITED 董事 2021 年 5 月
曾安业 POSTBRIDGE LIMITED 董事 2024 年 4 月 2025 年 6 月
Premier Healthcare (HK) Limited 睿 康
曾安业 董事 2022 年 11 月
醫務(香港)有限公司
Princess Yachts Greater China Limited
曾安业 董事 2014 年 7 月
公主遊艇大中華有限公司
曾安业 Pureverse Company Limited 董事 2022 年 10 月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曾安业 Rosewood Capital Ventures Limited 董事 2021 年 2 月
SCANLON COMPANY LIMITED 時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11 月
煌有限公司
曾安业 SHANTAN LIMITED 董事 2021 年 4 月
SILVER WORTH INTERNATIONAL
曾安业 (HK) LIMITED 銀值國際(香港)有限 董事 2019 年 7 月
公司
SKY PERFECT ENTERPRISES
曾安业 董事 2017 年 10 月
LIMITED 天堡企業有限公司
SKY TREASURE DEVELOPMENT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4 月
LIMITED 天得發展有限公司
曾安业 SP BM 888 Holding Limited 董事 2017 年 2 月
Tai Sun Energy Company Limited 大新
曾安业 董事 2018 年 5 月
能源有限公司
The GBA Healthcare Group (HK)
曾安业 Limited 大灣區醫療集團(香港)有限公 董事 2022 年 2 月
司
THE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DELIA MEMORIAL SCHOOL
曾安业 (BROADWAY) COMPANY LIMITED 董事 2019 年 10 月 2025 年 6 月
地利亞修女紀念學校(百老匯)校董會
有限公司
THE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DELIA MEMORIAL SCHOOL
曾安业 (GLEE PATH) COMPANY LIMITED 董事 2019 年 10 月 2025 年 6 月
地利亞修女紀念學校(吉利徑)校董會
有限公司
The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Delia
Memorial School (Hip Wo) Company
曾安业 董事 2019 年 10 月 2025 年 6 月
Limited 地利亞修女紀念學校(協和)校
董會有限公司
THE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DELIA MEMORIAL SCHOOL
曾安业 (HIP WO NO.2 COLLEGE) 董事 2016 年 3 月 2025 年 6 月
COMPANY LIMITED 地 利亞 修 女 紀
念學校(協和二中)校董會有限公司
ULTIMATE ELITE (HK) LIMITED 極
曾安业 董事 2020 年 8 月
致木業(香港)有限公司
UMP Charity Foundation Limited 聯合
曾安业 董事 2021 年 2 月
醫務慈善基金會有限公司
曾安业 WHITE JACKAL LIMITED 董事 2015 年 12 月
Wind Sabre China Holdings Limited 觀
曾安业 董事 2022 年 5 月
博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Wind Sabre Capital Limited 觀 博 資 本
曾安业 董事 2022 年 2 月
有限公司
曾安业 WS Ascent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 2023 年 3 月
曾安业 周大福企業(香港)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董事 2023 年 6 月
CTF Services Limited 周大福创建有限
曾安业 非执行董事 2024 年 1 月
公司
i-CABLE COMMUNICATIONS 副主 席兼 执
曾安业 2017 年 9 月
LIMITED 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 行董事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UMP Healthcare Holdings Limited 联
曾安业 执行董事 2015 年 8 月
合医务集团有限公司
MELBOURNE ENTERPRISES
曾安业 执行董事 2015 年 4 月
LIMITED 万邦投资有限公司
GIORDANO INTERNATIONAL 主席 兼非 执
曾安业 2022 年 12 月
LIMITED 佐丹奴国际有限公司 行董事
SJM Holdings Limited 澳 门 博 彩 控 股
曾安业 非执行董事 2019 年 6 月
有限公司
曾安业 周大福创地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董事 2018 年 5 月
董事 长、 法
曾安业 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定代表人
曾安业 深圳前海周大福港货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9 月
曾安业 丰景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2 年 9 月
曾安业 罗平汉麻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20 年 9 月
曾安业 上海瑰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8 月
曾安业 超领域(深圳)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7 年 9 月
曾安业 广州新御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8 年 7 月
曾安业 盈观博(珠海横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2 年 7 月
曾安业 周大福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20 年 12 月
UMP Healthcare Holdings Limited 聯
曾安业 执行董事 2015 年
合醫務集團有限公司
曾安业 中山温泉高尔夫球会有限公司 董事 2024 年 6 月
周大福新媒体控股(珠海横琴)有限公
曾安业 董事长 2002 年 9 月 2025 年 5 月
司
周大福新媒体控股(珠海横琴)有限公
曾安业 监事 2025 年 5 月 2025 年 9 月
司
曾安业 周大福新媒体(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监事 2025 年 5 月 2025 年 7 月
教学 科研 、
施谦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审计 研究 中 2019 年 5 月
心主任
施谦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 10 月
云南北方奥雷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施谦 独立董事 2019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公司(非上市公司)
施谦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 4 月 2025 年 8 月
云南南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施谦 独立董事 2021 年 10 月
司(非上市公司)
云南漾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施谦 独立董事 2021 年 10 月
司(非上市公司)
云南瑞和锦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施谦 独立董事 2021 年 11 月
上市公司)
施谦 云南省信用增进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 5 月 2025 年 4 月
施谦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 5 月 2025 年 6 月
徐洪才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11 月
独立 非执 行
徐洪才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董事
徐洪才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 10 月
徐洪才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 1 月
徐洪才 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 9 月
徐洪才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 10 月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管人员的报酬实施方
案进行审查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
董事报酬并提请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
是
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董事和高级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
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年度董事、高级管
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发放
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依据"效益、激励、公平"原则,结合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
成情况及考核结果兑现年终效益奖。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 参阅本节三、(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
情况 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 况;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绩效考核规
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 定获得相应的薪酬。绩效考核工作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
有效执行并完成。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
不适用
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
不适用
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葛意达 董事长 选举 换届
叶正达 董事 选举 换届
滕斌圣 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
王同海 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
黄华敏 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
陈旭滢 董事会秘书 聘任 工作调动
赵龙天娇 财务总监 聘任 工作调动
陈凯 董事长 离任 工作调动
曾安业 董事 离任 换届
许琳 董事 离任 换届
牛炳义 独立董事 离任 个人原因
徐洪才 独立董事 离任 个人原因
施谦 独立董事 离任 个人原因
周坚虹 财务总监 离任 退休
汶静 董事会秘书 离任 工作调动
项良宝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离任 工作调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立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葛意达 否 14 14 12 0 0 否 3
刘皓之 否 15 15 15 0 0 否 4
叶正达 否 14 14 12 0 0 否 3
滕斌圣 是 9 9 9 0 0 否 2
王同海 是 9 9 9 0 0 否 2
黄华敏 是 9 9 9 0 0 否 2
陈凯 否 6 6 6 0 0 否 1
曾安业 否 1 1 1 0 0 否 1
许琳 否 1 1 1 0 0 否 1
牛炳义 是 6 6 6 0 0 否 2
徐洪才 是 6 6 6 0 0 否 2
施谦 是 6 6 6 0 0 否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15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13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2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 黄华敏、王同海、叶正达
提名委员会 滕斌圣、王同海、葛意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同海、黄华敏、葛意达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刘皓之、葛意达、滕斌圣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重要意 其他履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见和建 行职责
议 情况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将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月 28 日
议案;
月 14 日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或个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月 28 日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重要意 其他履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见和建 行职责
议 情况
关于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月 28 日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四)报告期内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重要意 其他履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见和建 行职责
议 情况
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发展战略规划建议的议案
月 14 日 3.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月5日 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重要意见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和建议 职责情况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七、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8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23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238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148
销售人员 7
技术人员 48
财务人员 13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行政人员 22
合计 238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 7
大学本科及专科 43
中专及高中 57
初中及以下 131
合计 238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工资薪酬分配原则:遵循“各尽其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效率优先、价值导向”的岗位
绩效考核工资和计件工资薪酬分配原则。
工资薪酬结构:间接生产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和直接生产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
两种工资考核分配方式,同时辅以绩效工资考核奖惩制。销售人员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
模式。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内部与外部精准培训、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培训。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依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内部
控制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内控制度体系和制度进行持续地修
订、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
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求,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
系。报告期内,汇银木业风险问题暴露后,公司及时应对、管理和处置,在保障信息披露合规的
同时,开展集团内部自查整改活动,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内控运行机制的有效性,为公司经营
管理的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促进了公司战略稳步实施,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编制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人之一王兰存绕开公司内控系统监控及正常业务审批流程,变卖公司存货导致汇银木业在盘点清
查时出现库存亏空约 2,125 万元(审定数),且变卖所得款项均已转入其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
公司发现后及时报案,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收到唐县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被告知最终
以“王兰存涉嫌挪用资金案”立案,公司后续仍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持续依法追究王兰存等人的法
律责任,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1)于 2025 年 7 月委派了新的管理人员接管汇银木业;(2)2025
年 8 月,汇银木业修订了存货管理、资金审批内控制度,修订完毕内部即通知遵照新制度执行,
加强财务、销售和仓储等方面的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3)加强公司内部反舞弊制度,
提高全员反舞弊意识。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重大缺陷已整改完毕。
王兰存各支取了 45 万备用金一直未提供报销发票。
公司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1)公司 2025 年 7 月委派了新的管理人员接管汇银木业,2025
年 8 月,汇银木业修订了存货管理、资金审批内控制度,修订完毕内部即通知遵照新制度执行,
加强财务、销售和仓储等方面的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2)公司发现后,及时停止崔会
军、王兰存审批权限,并收集资料和证据,协同律师持续追究崔会军、王兰存作为股东损害汇银
木业利益的民事责任,追究崔会军、王兰存其他可能的刑事责任;(3)加强公司内部反舞弊制度,
提高全员反舞弊意识。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重要缺陷已整改完毕。
有的汇银木业 51%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汇银木业的股份,汇银木业已不属于公司的
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十一、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坚持以风险防控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
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
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内部
管理制度和规则,对生产、销售、经营、重大事项进展实行常态化管理,对公司的组织、资源、
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对外投资、信息披露、
财务资金及对外担保、生产运营等事项进行管理或监督。为提高公司下属子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通过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对子公司的管理;同时要求控股子公司按照有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关规定规范运作,明确规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跟踪子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
营、项目建设、安全环保等重大事项,当子公司出现风险问题时,公司及时应对、管理和处置,
在保障信息披露合规的同时,开展集团内部自查整改活动,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子公司
的有效管控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剥离不良资产,减轻公司负担与压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
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景谷林业股
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十三、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中的企业数量(个)
序号 企业名称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 ESG 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数量/内容 情况说明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总投入(万元) 0.27 乡镇办公用品
其中:资金(万元)
物资折款(万元) 0.27
惠及人数(人) 30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在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同时,也促进和带动了地
方经济发展。一是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
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规章制度;二是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市值管理,在努力保
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前提下,采取业绩说明会、E 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
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联,促进市场及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了解和信心;三是积极
履行挂联责任,努力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按照景谷县乡村振兴的安排部署,
与村委共商共议村组发展,深入挂包农户家中,切实帮助农户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坚持
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环保标准,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五是加强安
全、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防范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发生,努力
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六是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号召,组织参加维稳、森林火灾扑灭等,保护
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七是每年护林防火重点时期,积极宣传护林防火知识,制定应
救援预案,做好公司基地防火安全工作,还维护了周边林地的防火安全。
十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数量/内容 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 329
其中:资金(万元) 329
物资折款(万元)
惠及人数(人)
通过继续采伐暖里村委会与林农合作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 的造林地,农户获得利益分成 58 万元,
产业扶贫
贫、教育扶贫等) 获得劳务费收入 271 万元,增加了当地
农户的经济收入。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开展与景谷县暖里村合作造林地的采伐工作,2025 年共合作采伐 2,297
亩林地的林木。按照合同约定,农户与公司共享造林成果,当地农户获得合作造林分成 58 万元,
并通过伐木获得劳务收入 271 万元。同时,公司组织了涉及威远镇、永平镇、正兴镇、益智乡 4
个乡镇的已经成熟合作造林基地的采伐工作,按照合作约定,与相应合作农户分享了合作造林收
益。按照当地各级党委政府安排,公司对暖里村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采取动态监控方式,依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靠农户自主申报、村委筛查预警和基层干部日常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识别,持续优化完善防止
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防止脱贫群众返贫致贫。
十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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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有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
承诺 承诺 是否及时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
承诺背景 承诺方 承诺时间 履行期 承诺期限 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
类型 内容 严格履行 说明下一步计划
限 原因
收购报告书或 其他 注1 2018 年 7 月 4 日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权益变动报告 其他 周大福投资 注2 2018 年 7 月 4 日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书中所作承诺 其他 注3 2018 年 7 月 4 日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崔 2023 、
盈 利预 测 项、停工停产等因素
会军、王兰 注4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2024 、 否
及补偿 影响,汇银木业未能
存 2025 年度
完成业绩承诺。
其他 注5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5 是
其他 注6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6 是
景谷林业
其他 注7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7 是
其他 注8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8 是
与重大资产重 其他 注9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9 是
景谷林业董 见说明
组相关的承诺 其他 注 10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 10 是
事、监事及
其他 注 11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11 是
高级管理人 见说明
其他 注 12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 12 是
员
其他 注 13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13 是
其他 注 14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14 是
股份限售 注 15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 15 是
其他 周大福投资 注 16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 16 是
其他 注 17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 17 是
其他 注 18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18 是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 注 19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19 是
解决同业
注 20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20 是
竞争
解决关联
注 21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21 是
交易
其他 注 22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22 是
汇银木业、崔会军、
王兰存发生多起民间
其他 注 23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23 否 借贷纠纷,引起多项
交易对方崔 财产保全及诉讼事
会军、王兰 项。
存、京保基 1、公司通过重组受
崔会军、王兰存目前
金、技改基 让取得汇银木业
持有的汇银木业合计
其他 金 注 24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24 否 51%的股权,权属清
晰,合法真实有效。
权代持的情况。
其他 注 25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25 是
见说明
其他 标的公司汇 注 26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26 否
银木业及其 汇银木业、崔会军、
董事、监事 王兰存发生多起民间
其他 注 27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 27 否
及高级管理 借贷纠纷,引起多项
人员 财产保全及诉讼事
其他 注 28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 28 否 项。
见说明
王兰存利用职务便
交易对方崔
利,违规从汇银木业
其他 会军、王兰 注 29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29 否
各支取备用金 45 万
存
元,共 90 万元,构成
关联交易。
其他 注 30 2023 年 2 月 20 日 是 注 30 是 见说明
与重大资产重 其他 景谷林业 注 31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31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组相关的承诺 其他 注 32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32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33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33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34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34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35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35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36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36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37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37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38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38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39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39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40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40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41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41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景谷林业董 注 42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42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事、高级管 注 43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43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理人员 注 44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44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45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45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46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46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47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47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48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48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49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49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50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50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51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51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52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52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53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53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54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54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
其他 注 55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55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同业
注 56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56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竞争
其他 注 57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57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关联
注 58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58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交易
其他 交易对方 注 59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59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 注 60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60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61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61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62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62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标的公司 注 63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是 注 63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64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64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标的公司董
事(马晏鸣、
其他 叶正达、 注 65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65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吴关牢)、
监事(汶静、
张卫欣、管
英杰)及高
级管理人员
其他 (林明海、 注 66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否 注 66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李春育、陈
圣族)
说明: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转让汇银木业 51%股权的重大资产出售事项。2025 年 12 月 22 日,上述交易股
权交割已完成,转让价款已收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汇银木业股权,汇银木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情请见本报告第三节、(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相关内容及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注 1: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
立的所有权,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
的情形。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完全独立。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均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
任免决定。
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信息披露
义务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能够依法独立纳税,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干预
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完整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人员、技术和场地,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不会
产生影响。
注 2:为避免周大福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构成同业竞争关系,周大福投资已经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家纯先生及上述各
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本公司与景谷林
业存在实质的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形成竞争关系,
相关方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
公司;
际控制人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相关方届时将以适当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相关企业股权或终止上述业务运营)解决;
用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保证将赔偿
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上述各方控制的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同时,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督促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
人和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约束”。
注 3:为避免和规范周大福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
周大福投资已经作出如下承诺:
“1、尽量避免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
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
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以市场公允价格
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益的
行为。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
谋求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关联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注 4:交易对方崔会军、王兰存承诺汇银木业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4,353
万元、5,767 万元和 6,404 万元,2023 年至 2025 年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为 16,524.00 万元。
汇银木业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以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
构对汇银木业该年度进行审计得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准。
注 5: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
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
有效签署该文件。
大遗漏。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6: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1、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严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
情况。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公司将对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
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 7: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 8: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鉴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类型相同或相似,标的公司在收购后与上市公司能够产生
协同效应。为了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以及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将从管理、业务、资产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最大化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培育新的
业务增长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
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完善投
资决策程序,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管理效能,全
面有效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章程及制度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
调整机制以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并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
注 9: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人承诺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
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
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
效签署该文件。
遗漏。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
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 10: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1、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
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
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人将对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
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 11:关于本次重组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本人无减持上
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本人增持的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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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违反本
承诺函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注 12: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本人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 13: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
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挂钩;
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
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
损失的,依法担补偿责任;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上市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14: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
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
有效签署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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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漏。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
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
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 15:关于本次重组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本公司无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本公司增持的上市公
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
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注 16: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1、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严
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
情况。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公司将对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
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 17: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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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 18: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产将严格
分开,确保上市公司完全独立经营;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
保等内容的规定,保证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
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
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
在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不在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
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及/或领薪。本公司将确保上市
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完全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独立和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上市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
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具有独立
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
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干
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
机构混同的情形。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
企业,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本公司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若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造成损失,将由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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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9: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违规占用或转移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预防和杜绝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发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
使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不实施损害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
益的行为。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规定,规
范涉及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行为。
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2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
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景谷林业存在实质的控制关系期
间:
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形成竞争关系,相关方将立即通知
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
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相关方届时将以适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转让相关企业股权或终止上述业务运营)解决;
下属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
的业务或项目。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遭受
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同时,本公司将督促与本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的
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约束”。
注 21: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尽量避免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
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
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以市场公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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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益的
行为。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
求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关联方违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关联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注 22: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届时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 23: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在本次重组中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
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
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信息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
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
关信息,承诺向其提供的全部资料、所作出的全部说明、陈述均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
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
的股份(如有)”。
注 24:关于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1、汇银木业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法或依公司章程应当终止的
情形;汇银木业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本人/本合伙企业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
资等违反本人/本合伙企业作为汇银木业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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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业股权均为本人/本合伙企业以自有资金出资形成,不存在信托安排、股权代持或类似安排,除
崔会军、王兰存将其持有的汇银木业 51%股权向景谷林业进行质押外,本人/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汇
银木业股权未设定其他他项权利,未被相关有权部门实施冻结、扣押、查封等措施,不存在权属
纠纷或潜在纠纷。
文件或协议中不存在阻碍本人/本合伙企业向景谷林业转让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汇银木业股权的
限制性条款”。
注 25: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本人/本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 26: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向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及上市
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
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
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本公司/本人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承诺向其提供的
全部资料、所作出的全部说明、陈述均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
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本人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注 27:关于标的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承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汇银木业不存在重大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
除唐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唐国土资罚决字[2018]7-01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外,汇银木业不存
在其他行政处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汇银木业不存在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注 28:关于标的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承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汇银木业不存在重大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
除唐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唐国土资罚决字[2018]7-01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外,汇银木业不存
在其他行政处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汇银木业不存在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注 2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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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通过委托持股等任何方式隐藏关联关系或将关
联方非关联化,规避景谷林业对于关联关系的认定。
要的交易。对于合理的业务交易,以及其他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交易,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
相关交易条款、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条款、合理价格确定,保证交易条款和价格具有
公允性,不要求景谷林业或其下属公司延长信用期、增加信用额度;不利用该类交易非法转移景
谷林业或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该类交易虚增景谷林业或其下属子公司的营业收入
或利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景谷林业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及本人关联方认定为景谷林业或其下属子公司关联方期间内持续有效。
其下属子公司因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人承诺对本
人关联方、本承诺函其他方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注 3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本人在持有汇银木业及/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附属公司”)股权、本次重组业
绩承诺期间、在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两年内:
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拥有相关主体的股权或其它权益、委托他人代持相关主体的股权或其他权
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业务内容相同、相似的业务活动,
不在同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实体任职或担任顾问,不以景谷林业及/
或其附属公司以外的名义为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的客户提供任何产品、服务。王兰存或其近
亲属投资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并在该公司任职,以及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正常向其
客户提供产品、服务除外,王兰存还应促使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遵守与汇银木业签署的关
于避免竞争关系或利益冲突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
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景谷林业,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景谷林业或促使本人的关
联方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景谷林业。
或其附属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景谷林业经营或促使本人
的关联方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景谷林业经营;景谷林业有权随时要求本人出让在该等企
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或要求本人促使本人的关联方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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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本人将给予或本人将促使本人的关联方给予景谷林业对该等股权/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
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
利润(如有)将归景谷林业所有,并将赔偿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景谷林
业无法收取本人关联方的全部收益或赔偿,本人将就该部分对景谷林业进行赔偿。同时,本人将
不可撤销地授权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和应付本人薪酬、
津贴等中扣留与上述收益和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归景谷林业所有,直至本人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并
弥补完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的损失。
注 31: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
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
有效签署该文件。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32: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1、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严
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
情况。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公司将对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
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 33:关于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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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本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以来,本公司作出的公开承诺及履行情况
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情况一致;本公司相关方存在以下未严格履行承诺的情形:
(1)根据崔会军、王兰存与本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及补偿协议》相关约定,崔会军、王兰
存对汇银木业 2023 年至 2025 年三年净利润及累计净利润进行承诺。2024 年,汇银木业未能完成
业绩承诺指标;崔会军、王兰存未按照协议约定对本公司进行补偿,违反了其作出的业绩承诺与
补偿安排。
(2)崔会军、王兰存所持汇银木业部分股权存在代持安排;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汇银木
业已收到多起涉及崔会军、王兰存民间借贷事项的诉讼案件文书。自本公司 2022 年筹划重大资产
收购交易以来,崔会军、王兰存故意隐瞒相关代持及民间借贷事项,违反了其作出的关于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关于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以及关于标的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
裁及行政处罚的承诺。
(3)2025 年 1 月,崔会军、王兰存从汇银木业各支取备用金 45.00 万元,支取后崔会军、王
兰存违规未进行偿还;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上述资金占用余额合计 52.50 万元。前述行为违
反了其作出的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除本承诺函已说明的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主要
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自本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后不存
在不规范承诺的事项;除本承诺函已说明的上述情形以及正在履行中的承诺外,本公司及相关方
不存在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员违规占用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取后崔会军、王兰存违规未进行偿还。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上述资金占用余额合计 52.50 万
元。
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记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除独立董事黄华敏、董事会
秘书兼财务总监项良宝外,其他主体不存在曾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黄华敏、项良宝被采取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9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载明项良宝作为立方数科股份
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
勤勉尽责义务,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2)2023 年 7 月 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载明黄华敏作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
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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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一款第五项、第 5.1.2 条的规定,
对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3)2024 年 3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载明项良宝作为立方数科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
勉尽责义务,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利益输送,不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
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处理合法合规等。
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注 34:关于标的股权权属及合法合规性的承诺:
“1、本公司确认,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按照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依法办理权属转
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中
公开披露的重大行政处罚。”
注 35: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二条情形的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 36:关于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
“本公司对所知悉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
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形。”
注 3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剥离严重亏损且面临诉讼风险的子公司,将为公司未来业务转型打下
良好基础。2025 年 11 月,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将上海博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的 51%股
权赠予公司。上海博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提供算力服务,较公司原有业务有更强的
盈利能力。未来,公司将为新的业务投入更多的资金、人力,以实现公司能够自我造血、自我发
展,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
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有效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公司章程及制度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
调整机制以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并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
注 38: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人承诺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
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
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
效签署该文件。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
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 39:关于本次重组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
标的股份完成交割)的期间内,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
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本人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
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
相应赔偿责任。”
注 40: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除黄华敏、项良宝):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不存在严重损
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人将对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
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 41: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黄华敏):
“1、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
除本承诺函明确说明的情形外,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最近五年内,本人被采取监管措施的具体
情况如下:
公司时任独立董事,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一款第五项、第 5.1.2 条的规定,对徐州
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人将对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
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 42: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项良宝):
“1、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
除本承诺函明确说明的情形外,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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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最近五年内,本人被采取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
下:
(1)2021 年 11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载明本人作为立方数科股份
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
义务,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2)2022 年 9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载明本人作为立方数科股份有
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3)2024 年 3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载明本人作为立方数科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人将对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
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 43:关于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承诺(除黄华敏、项良宝):
“1、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及履行情况与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情况一致;本人自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变更为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后不存在不规范承诺的事项;除正在履行中的承诺外,本人不存在
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注 44:关于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承诺函(黄华敏):
“1、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及履行情况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情况一致;本人自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变更为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后不存在不规范承诺的事项;除正在履行中的承诺外,本人不
存在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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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本人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
下:
公司时任独立董事,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一款第五项、第 5.1.2 条的规定,对徐州
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注 45:关于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承诺函(项良宝):
“1、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及履行情况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情况一致;本人自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变更为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后不存在不规范承诺的事项;除正在履行中的承诺外,本人不
存在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施、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
门调查等情形,本人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9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载明本人作为立方数科股份有
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
勉尽责义务,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2)2024 年 3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载明本人作为立方数科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
尽责义务,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注 46: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二条情形的承诺:
“本人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 47:关于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函:
“本人对所知悉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
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形。”
注 48: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
利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相挂钩。
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
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 49: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
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
有效签署该文件。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
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
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 50:关于本次重组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
标的股份完成交割)的期间内,本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
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本公司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本承诺函自本公司
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
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注 51: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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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
内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
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公司将对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
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 52:关于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承诺:
“1、本公司作出的公开承诺及履行情况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情况一致;本公司自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本公司后作出的主要承诺事项不存在不规范承诺的事项;除正在履行中的承诺
外,本公司不存在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2)本公司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记录,不存在被上
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不
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注 53: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二条情形的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
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
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 54:关于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
“本公司对所知悉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
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形。”
注 5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不得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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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
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 5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
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景谷林业存在实质的控制关系期
间:
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形成竞争关系,相关方将立即通知
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
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相关方届时将以适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转让相关企业股权或终止上述业务运营)解决;
下属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
的业务或项目。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遭受
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同时,本公司将督促与本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的
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约束。”
注 57: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产将严格
分开,确保上市公司完全独立经营;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
保等内容的规定,保证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
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
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
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不在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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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及/或领薪。本公司将确保上市
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完全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独立和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上市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
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具有独立
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
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干
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
机构混同的情形。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
企业,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本公司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若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造成损失,将由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名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注 58: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尽量避免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
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
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以市场公允价格
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益的
行为。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
求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关联方违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关联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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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59: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
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
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
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
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
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 60: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
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最近十二
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公司将对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
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 61: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二条情形的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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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 62: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
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
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
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本公司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
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承诺向其提供的全部资料、所作出的全部说明、
陈述均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
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注 63:关于标的股权权属及合法合规性的承诺:
“1、本公司确认,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按照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依法办理权属转
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中公
开披露的重大行政处罚。”
注 64:关于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
“本公司对所知悉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
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形。”
注 65: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人承诺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
构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
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
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
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承诺向其提供的全部资料、所作出的全部说明、陈述
均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所提供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注 66:关于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
“本人对所知悉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
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形。”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
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剥离,减轻公司负担与压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转让汇银木业 51%股权的重大资产
出售事项。2025 年 12 月 22 日,上述交易股权交割已完成,转让价款已收到。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不再持有汇银木业股权,汇银木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情请见本报告第三节、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相关内容及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实际完成 完成率
承诺背景 承诺方 承诺期间 承诺指标 承诺金额
金额 (%)
与重大资产收购 交易对方崔会
业绩相关的承诺 军、王兰存
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
机构,经上会所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的审计,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
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
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主要内容
上会所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2025 年度,公司 2025 年度的营业
收入 194,700,598.4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45,581,526.21 元,经营性现金
流量净额为-25,393,097.86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0,876,825.42
元,累计亏损金额进一步扩大。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
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考虑到景谷林业公司的业绩存在较大的波动情况,收入能够更直
观的反应公司的经营状况;选取当年收入作为参考指标。按照上述计算基准,以计算基础
(四舍五入取整)。
(1)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存在可能导致对景谷林业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此,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景谷林业拟采
取或已采取了改善措施,并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
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
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
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
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因此,景谷林业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不影响我们发表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同意该审计意见。
予以化解,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三、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改进措施
为改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已采取或将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一是为将不良资产从公司剥离,减轻公司负担与压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上
市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025 年,公司已转让持有的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51%股权。
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是为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2025 年,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
资将其持有的上海博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无偿赠与公司。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并不
附任何义务。2025 年 10 月,博达数科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博达数科 51%股
权,博达数科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未来将持续推进数字化领域布
局,探索数字化技术与林木主业的协同应用,丰富公司业务结构。
三是公司将持续深耕林木主业,立足普洱地区林木资源禀赋,进一步盘活林地资源,持续推
进公司林地造林和林地采伐,增加收益。
四是公司将通过积极拓展市场同时持续推进精益管理及成本控制等措施,不断增强人造板业
务的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五是在稳住林业基本盘的基础上,围绕林业资源,探索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新业态,培育新
的盈利增长点,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总体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现聘任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殊普通合伙) 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75 9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4 1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一锋、李声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
/ 10 年,8 年
的累计年限
名称 报酬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30
合伙)
财务顾问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上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合作期限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
求,同时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经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上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上会所及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 20%以上(含 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
于 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见本报告第五节、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中“审
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改进措施”的相关内容。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案号:(2025)冀 0636 民初 1696 号案件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涉案金额:3720 万元(本金)
原告:王三全
被告:崔会军、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诉求: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原告方王三全起诉崔会军、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要求偿
(http://www.sse.com.cn)
还借款本金 3720 万元,并偿付自 2025 年 6 月 22 日起至实际清偿
日止,以年利率 13.8%计算的利息,且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保
全等费用。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查
本案原告方(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裁定
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冻结被申请人(被告方)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崔会军、王兰存
名下的银行存款 37,20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2025)冀 0636 执保 366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查封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院内成品库房及库房内所有成品板材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货物。查封期间,未经法院允许,不得擅自出租、出售、变卖。查
封期限二年,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7 年 6 月 26 日止。
案号:(2025)冀 0636 民初 1697 号案件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涉案金额:150 万元(本金)
原告:王东仙
被告:崔会军、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诉求:
原告方王东仙起诉崔会军、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要求偿
还借款本金 150 万元,并偿付自 2025 年 6 月 22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
止,以年利率 13.8%计算的利息,且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保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等费用。
本案原告方(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裁定
冻结被申请人(被告方)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崔会军、王兰存
名下的银行存款 1,50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2025)冀 0636 执保 367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
查封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院内成品库房及库房内所有成品板材
货物。查封期间,未经法院允许,不得擅自出租、出售、变卖。查
封期限二年,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7 年 6 月 26 日止。
案号:(2025)冀 0636 民初 1698 号案件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涉案金额:200 万元(本金)
原告:王新旺
被告:崔会军、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诉求:
原告方王新旺起诉崔会军、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要求偿
还借款本金 200 万元,并偿付自 2025 年 6 月 22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
止,以年利率 12%计算的利息,且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保全
等费用。
本案原告方(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裁定
冻结被申请人(被告方)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崔会军、王兰存
名下的银行存款 2,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2025)冀 0636 执保 368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
查封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院内成品库房及库房内所有成品板材
货物。查封期间,未经法院允许,不得擅自出租、出售、变卖。查
封期限二年,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7 年 6 月 26 日止。
说明:根据以上(2025)冀 0636 民初 1696 、1697、1698 号三
起案件,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冀 0636 执保 366
号、(2025)冀 0636 执保 367 号、(2025)冀 0636 执保 368 号
《执行裁定书》,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将汇银木业的成品库房及
库房内所有成品板材货物查封,同时对汇银木业的主要银行账户进
行了冻结,查封、冻结的资产账面价值预估为 5,080 万元。该三起
案件在财产保全执行过程中,三原告与被告之间达成了和解,一是
三原告一致同意对汇银木业被冻结的主要帐户当中的 5 个进行了
解冻,其余 4 个维持冻结,解冻帐户内的资金在解冻后 2 个工作日
内转入维持冻结的帐户内;二是对库存产品的查封转为“活封”,三
原告同意汇银木业就三案中已被查封的库存产品可以继续对外开
展销售(销售价款按市场价进行),销售款应当汇入前述任一“指
定帐户”。汇银木业收到销售款后,应当向顺平法院提交销售合同
或销售单据、客户支付采购款的凭证等证明资料供顺平法院审核,
经顺平法院审核后,立即解除对销售的该部分成交库存产品的查
封,由汇银木业向客户交货。
案号:(2025)冀 0627 民初 3294 号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案由:民间借贷 (http://www.sse.com.cn)
涉案金额:1000 万元(本金) 1、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
原告:赵全来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采
被告:崔会军、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公告
根据河北省唐县人民法院送达的《保管财产委托书》【(2025)冀 编号:2025-060)
初 3294 号】,申请人赵全来向唐县人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请求对被申请人汇银木业、汇银木业原控股股东王兰存、崔会军名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下股权等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保全标的金额为 2025-071)
诉求:
(1)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止,尚欠本金 1,000 万元人民币;(2)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止,尚欠利息 930,666.67 元。计算方式:
①2021 年 4 月 17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金 1,000 万*年利率
(本金 1,000 万*年利率 9.6%/365)*实际借款天数,请求支付至实际
清偿之日止。
案号:(2025)冀 0684 民初 2153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900 万元(本金)
原告:张茂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诉求: (http://www.sse.com.cn)
《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偿还借款?息(从 2023 ? 7 月 1 日起按?息 14.8%计算?息至被 财务报告之“十六、承诺及或
告还清本息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之日 2025 ? 2 月 24 日?息为人 有事项”
民币 2204186 元):3、因本案主张债权发生维权费用包括?师费、
诉讼费等由三被告承担。
案号:(2025)冀 0627 民初 3345 号
案由:民间借贷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涉案金额:640 万元(本金)
(http://www.sse.com.cn)
原告:刘静超
被告: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采
根据河北省唐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 0627
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公告
民初 3345 号】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2025)冀
编号:2025-061)
人汇银木业名下价值 7,198,600 元财产进行保全。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诉求: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1)截至 2025 年 8 月 7 日止,尚欠本金 6,400,000 元人民币;(2)
截至 2025 年 8 月 7 日止,尚欠利息 798,600 元人民币以及至实际
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案号:(2025)冀 0123 民初 6294 号
案由:民间借贷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涉案金额:400 万元(本金)
(http://www.sse.com.cn)
原告:高爱萍、刘岩
根据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采
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公告
高爱萍、刘岩向正定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汇银
编号:2025-062)
木业名下银行存款 400 万元或其他同等价值财产。
诉求: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岩偿还借款本金 50 万元利息 1.2%的利率计算。(截止还款之日)。
案号:(2025)冀 0627 民初 3384 号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案由:民间借贷 (http://www.sse.com.cn)
涉案金额:420 万元(本金) 1、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原告:赵会平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采取财
被告: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产保全措施的进展公告(公告
申请人为赵会平的《民事裁定书》 【(2025)冀 0627 民初 3384 号】 编号:2025-064)
的裁定情况:查封、扣押汇银木业名下备件库备件以及成品板材, 2、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
金额总计 4,583,040 元,保全期限为自查封、扣押之日起两年。被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执行人汇银木业配件房中一、二层的配件和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所封的密度板被轮候查封。 2025-071)
诉求:
(1)截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止,尚欠本金 420 万元人民币;(2)
截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止,尚欠利息 383,040 元,计算方式:月利
息 1.2%,请求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案号:(2025)冀 0627 民初 3392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200 万元(本金)
原告:王保龙、赵会敏
被告:崔会军、王兰存、王聪敏、胡江华、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为王保龙、赵会敏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 0627 民
初 3392 号】的裁定情况: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银
行账户、固定财产以及其他名下财产,价值共计 2,060,000 元(冻
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
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的 3
辆轮胎式装载机和鹰嘴式综合破碎机等 2 套设备被查封。
诉求:
(1)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200 万元;(2)截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止,欠利息 60,000 元(计算方式:借款 150 万元,按月息
案号:(2025)冀 0627 民初 3414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250 万元 (本金)
原告:王保顺
被告:崔会军、邢二录、王聪敏、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为王保顺的《民事裁定书》 【(2025)冀 0627 民初 3414 号】
的裁定情况: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崔会军、邢二
录、王聪敏名下的房产、银行存款、车辆、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
等所有财产,保全金额 2,575,000 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
限为三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的 1 辆消防车、破碎机等 3 套设
备和削片车间二线的密度板若干被查封。
诉求:
(1)截至 2025 年 8 月 8 日止,尚欠本金 2,500,000 元人民币;(2)
截至 2025 年 8 月 8 日止,欠利息 75,000 元,按月息 1%计算,请
求支付至清偿之日止。
案号:(2025)冀 0627 民初 3404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40 万 (本金)
原告:彭雪艳
被告: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为彭雪艳的《民事裁定书》 【(2025)冀 0627 民初 3404 号】
的裁定情况: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名下价值 492,076
元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被执行人
汇银木业的 6 台电动机设备被查封。
诉求:
(1)截至 2025 年 8 月 10 日止,尚欠本金 400,000 元人民币;(2)
暂计算至 2025 年 8 月 10 日的利息 308,480 元人民币,以及以月息
案号:(2025)冀 0627 民初 3353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1400 万元(本金)
原告:周占雨
被告:崔会军、王兰存、崔会民、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为周占雨的《民事裁定书》 【(2025)冀 0627 民初 3353 号】
的裁定情况: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的银行账户、自
有机械设备、厂房、成品库房及库房内所有成品板材货物、原材料,
崔会民、崔会军、王兰存名下的银行存款、房屋、车辆、公司股权
及股权收益等财产,金额合计为 14,539,000 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
限为一年,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
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的成品库房及库房内
所有成品板材及两套生产线被轮候查封。
诉求:
(1)依法判决四被告连带偿还原告(2017 年 3 月 5 日)借款本
金 4,000,000 元及 2025 年 5-8 月的逾期利息 154,000 元(剩余逾期
利息以 400 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 15.4%自 2025 年 8 月 6 日至
全部履行完毕日止)。 (2)依法判决四被告连带偿还原告借款(2021
年 1 月 18 日)本 金 10,000,000 元及 2025 年 5-8 月的逾 期利息
自 2025 年 8 月 6 日至全部履行完毕日止)。(3)依法判令原告对
被告汇银木业自有机器设备及厂房拍卖、变卖、折价款项具有优先
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等,原告为
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四被告承担。
案号:(2025)冀 0627 民初 3547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50 万元(本金)
原告:刘建柱
被告::崔会军、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第三人:管英杰
(http://www.sse.com.cn)
诉求:
判令三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500,000 元及利息(利息以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标准计算);(2)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申请人为刘建柱的(2025)冀 0627 民初 3547 号《民事裁定书》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和(2025)冀 0627 执保 510 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事项暨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
的情况: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王兰存、崔会军的
措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名下价值 514,333.33 元的银行存款、股权或其他等价值财产(冻结
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
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成品库房
及库房内所有成品板、刨花板和密度板两套生产线被轮候查封。本
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案号:(2025)冀 0627 民初 3550 号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500 万元 (本金)
原告:刘玉梅
被告:崔会军、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诉求:
判令三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5,000,000 元及利息(利息以
之日止,按照月利率 1.5%计算);(2)判今三被告承担本案全
部诉讼费用。
申请人为刘玉梅的(2025)冀 0627 民初 3550 号《民事裁定书》
和(2025)冀 0627 执保 511 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的情况: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王兰存、汇银木业、崔会军的
名下价值 5,235,000 元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价值财产(冻结银行存
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
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成品库房及库房
内所有成品板、刨花板和密度板两套生产线被轮候查封。本裁定立
即开始执行。
案号:(2025)冀 0627 民初 3552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707.65 万元(本金)
原告:李春育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被告:崔会军、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http://www.sse.com.cn)
诉求: 1、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
(1)截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止,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 7,076,498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元;(2)截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止,尚欠利息人民币 317,879 元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月息 1%计算的利息。 2025-070)
申请人为李春育的(2025)冀 0627 民初 3552 号《民事裁定书》 2、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
和(2025)冀 0627 执保 562 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的情况: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崔会军、王兰存名 事项暨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
下的房产、银行存款、车辆、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所有财产, 措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保全金额为 7,394,377 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 2025-077)
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
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成品库房及库房内所有成品板、刨花板和
密度板两套生产线被轮候查封。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案号:(2025)冀 0627 民初 3382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300 万元(本金)
原告:魏增会
被告:崔会军、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诉求: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1)截至 2025 年 8 月 8 日止,尚欠本金 3,000,000 元人民币; (2) (http://www.sse.com.cn)
逾期利息,以本金 3,0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6 月 8 日起 201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8 月 8 日止(注:起诉书原文所载日期),按月利率 5‰计算逾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
期利息,3,000,000*5‰*2 个月=30,000 元,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起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借条所约定月利率 5‰计算逾期利息。 2025-071)
案号:(2025)冀 0636 民初 1939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50 万元(本金)
原告:王银全
被告:崔会军、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诉求:
(1)截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止,尚欠本金 500,000 元人民币;(2)
自 2025 年 7 月 10 日起以 500,000 元为基数以年利率 12%计算利息,
请求支付至实际消偿之日止。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案号:(2025)冀 0627 民初 3381 号
(http://www.sse.com.cn)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20 万元(本金)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原告:王云芳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被告: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诉求:
(1)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本金 20 万元人民币;(2)截至 2025 年 8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月 21 日止,应付利息 4,000 元;按月息 1 分计算,请求支付至实
事项暨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
际消偿之日止。
措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进展:已撤诉(公告编号:2025-088)。
案号:(2025)冀 0636 民初 1935 号
案由:民间借贷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涉案金额:100 万元(本金)
(http://www.sse.com.cn)
原告:王新雪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崔会军、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
诉求: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1)截至 2025 年 7 月 8 日止,尚欠本金 1,000,000 元人民币;
(2)
截至 2025 年 7 月 8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 1,000,000 元为基
数以年利率 13.8%计算利息。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案号:(2025)冀 0627 民初 3621 号
(http://www.sse.com.cn)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50 万元(本金)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原告:马冉
事项暨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
被告:崔会军、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措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诉求:
至 2025 年 8 月 1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 500,000 元为基数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以年利率 12%计算利息。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进展:已撤诉(公告编号:2025-095)
案号:(2025)冀 0123 民初 6370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180 万元(本金)
原告:李艳英
被告: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诉求: (http://www.sse.com.cn)
(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 1,800,000 元及利息 19,840 元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率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4 倍计算,从 2025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
年 7 月 1 日开始计算利息,暂计算至 2025 年 8 月 1 日),款清息 项暨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
止。以上共计:1,819,840 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 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被告承担。 2025-078)
申请人为李艳英的(2025)冀 0123 民初 6370 号《民事裁定书》的
情况: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汇银木业、王兰存名下银行存款
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本裁定立即开始执
行。
案号:(2025)冀 0123 民初 6371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239.65 万元(本金)
原告:郝社会
被告::崔会军、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诉求:
(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 2,396,505 元及利息 101,531.93
元(利率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4 倍计算,从 2025
年 4 月 1 日开始计算利息,暂计算至 2025 年 8 月 1 日),款清
息止。以上共计:2,498,036.93 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
费用由被告承担。
申请人为郝社会的(2025)冀 0123 民初 6371 号《民事裁定书》
的情况: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汇银木业、王兰存、崔会军名
下银行存款 2,498,036.93 元或同等价值财产。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
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
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本裁
定立即开始执行。
案号:(2025)冀 0636 民初 2238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50 万元(本金)
原告:张美妙
被告: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诉求:
(1)截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止,尚欠本金 500,000 元人民币;
(2)
自 2025 年 7 月 1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 500,000 元为基数以
年利率 18%计算利息。
案号:(2025)冀 0123 民初 6532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400 万元(本金,另 100 万元为欧美木业及王兰存之借
款)
原告:赵建军
被告: 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
公司
诉求: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1)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5,000,000 元。 (2)
(http://www.sse.com.cn)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三被告方承担。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为赵建军的(2025)冀 0123 民初 6532 号《民事裁定书》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
情况:冻结被申请人王兰存、汇银木业、欧美木业名下 5,000,000
项暨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
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名下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立即
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开始执行。
案号:(2025)冀 0123 民初 6630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251 万元(本金)
原告:范红彬
被告: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崔会军、王兰存
诉求:
(1)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2,510,000 元,及利息(自 2025 年 5
月开始按照 1%月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暂计算到起诉之日计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支付。
案号:(2025)冀 0627 民初 3745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30 万元(本金)
原告:王玉柱
被告: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崔会军、王兰存
诉求:
(1)截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止,尚欠本金 300,000 元人民币;(2)
自起诉之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月息 1%计算的利息。
申请人为王玉柱的(2025)冀 0627 民初 3745 号《民事裁定书》
和(2025)冀 0627 执保 567 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的情况: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王兰存、崔会军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名下价值 300,000 元的房产、银行存款、车辆、微信账户、支付宝
(http://www.sse.com.cn)
账户等所有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被执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
行人汇银木业密度板及刨花板制胶车间相关原材料、设备被查封。
项暨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案号:(2025)冀 0627 民初 3801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1,100 万元(本金)
原告:刘道伟
被告: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诉求:
(1)依法判决两被告立即偿还本金共计人民币 11,000,000 元(人
民币大写:壹仟壹佰万元整);(2)依法判决两被告立即偿还利
息共计人民币 1,338,833.33 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参拾参万捌仟捌
佰参拾参元参角参分,暂计算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至债务全部
清偿之日止)。(3)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
告承担。
案号:(2025)苏 0506 民初 18350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1,080 万元(本金)
原告:钱琼芳
被告:汇银木业、王兰存、崔会军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申请人为钱琼芳的(2025)苏 0506 财保 2120 号《民事裁定书》 (http://www.sse.com.cn)
及其相应的《查封、扣押清单》的情况:冻结被申请人汇银木业、 1、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
王兰存、崔会军账户人民币 12,519,505.52 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值财产。对银行存款的初始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的初始查封期限 事项暨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
为二年,不动产的初始查封期限为三年。被执行人汇银木业废弃木 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料清洗系统设备 1 套、刨花板和密度板各 1 条生产线及成品板若 2025-081)
干被查封。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2、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
诉求: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年利率 14.6966292%支付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暂计至 2025 年 7 月 2025-110)
资金占用期间利息。2、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由三被告承担。以上
诉请暂计金额合计为 12,519,505.52 元。
案号:(2025)冀 0682 民初 7801 号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案由:民间借贷 (http://www.sse.com.cn)
涉案金额:50 万元(本金)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石静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
被告: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项暨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
诉求: 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500,000 元;(2)依法判令被告 2025-088)
支付 2025 年 5 月 2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 15,000 元,
并以 5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8 月 25 日至借款本金偿还完毕
止按 12%/年利率支付原告利息;(3)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实现
债权费用 30,000 元;(4)依法判令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等费
用由被告负担。
案号:(2025)黑 0803 民初 2773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570 万(本金)
原告:郭振东
被告:崔会军、王兰存、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诉求:
(1)判令三被告连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570 万元及以 570 万元基
数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实际给清之日时止的利息(按 15%/年利
率计算);(2)判令三被告支付 6 万元律师费;(3)判令被告承
担本案各项诉讼费用。
申请人为郭振东的(2025)黑 0803 民初 2773 号《民事裁定书》的情
况:冻结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到期债权 8,093,784.08 元。以上冻结期
限均为二年,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案号:(2025)冀 0123 民初 7555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6,000 万元(本金)
原告:范华志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被告: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王兰存、崔会军、云南景谷林业股
(http://www.sse.com.cn)
份有限公司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诉求: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年 8 月 20 日 的 借 款 利息 28,651,329 元 。 实 际 利息 以 借 款 本 金
借款偿还完毕之日;2、判令原告对被告抵押设备的折价款或者拍
卖、变卖抵押设备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案件受理费由被
告承担。
案号:(2025)冀 0607 民初 3460 号
案由:民间借贷
涉案金额:200 万元(本金)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原告:杨国芳 (http://www.sse.com.cn)
被告: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诉求: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
率 1.2%支付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至清偿完毕日的利息。2、依法判 2025-104)
令被告 2 对被告 1 的上述借款本息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案号:(2025)冀 0684 民初 7769 号)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案由:贷款合同纠纷 (http://www.sse.com.cn)
涉案金额:14,825 万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原告:沧州银行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
诉求: 告编号:2026-001)
(合同编号为:2023 年借字第 03300001 号)立即清偿原告剩余
借款本金 92,150,000 元及利息(自 2025 年 10 月 20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2 日利息按照年利率 4.5%计算,自 2025 年 11 月 3 日至全
部款项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6.75%计算);2、判令被告汇银木
业对第 1 项诉讼请求项下债务以其名下坐落于唐县经济开发区、
唐王路西侧抵押的一般厂房及工业用地(不动产登记证号:冀
(2022)唐县不动产权第 0003919 号)以及坐落于唐县唐王公路
路西、纬三路南侧、纬四路北侧工业用地(不动产登记证号:冀
(2022)唐县不动产权第 0002115 号)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
款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决被
告汇银木业按照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
日按照年利率 4.5%计算,自 2025 年 11 月 3 日至全部款项还清之
日止按照年利率 6.75%计算);4、依法判决被告汇银木业按照双
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 年借字第
自 2025 年 11 月 3 日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6.75%计
算);5、判令被告汇银木业对第 4 项诉讼请求项下债务以其所有
的机器设备等动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
款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6、判令被告崔
会军、王兰存、景谷林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7、本案
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由各被告承担。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
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生产经营需要,在 2025 年度内拟与关联方欧美木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汇银木业对 2025 年拟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950 万元(不
含税)。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登载的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经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及 2025 年 12 月 22 日分别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云南
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
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转让持有的汇银木业 51%股权,此交易构成关 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联交易。 日、2025 年 12 月 23
木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出资证明书,并修改汇银木业股东名册,使 易 所 网 站
标的股权在股东名册中记载为周大福投资名下。截至本报告期末,汇银木 ( www.sse.com.cn )
业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尚未完成。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因标 的《云南景谷林业股
的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拒不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对标的股权采取临时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限制措施等情形,导致工商变更登记无法办理或延迟办理的,不影响本次 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
交易交割的完成状态。前述情形不会影响本次交易交割的完成状态。截至 书(草案)》及相关
本报告期末,周大福投资已按照交易协议约定及相关承诺向上市公司支付 公告等。
木业股权,汇银木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为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签署
了《借款合同》,公司向周大福投资借款 5,000 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为一年,即自 2022 年 5 月 30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周大福投资协商确定,对前述借款展期一年,展期期限
为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止,借款利息
为 3.60%/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再次展期的议案》。2023 年公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司已向周大福投资偿还了 1,500 万元借款本金,经与周大福投 cn)登载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
资协商确定,对借款剩余本金余额人民币 3,500 万元进行展 再次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期,展期期限为一年,即展期后借款到期日为 2025 年 5 月 2 告编号:2025-030)。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再次展期的议案》。截至 2
元,剩余本金 2,156.75 万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公司对剩余借款人民币 2,156.75
万元与周大福投资再次申请展期一年,展期期限为自 2025 年
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在上
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申请借款,借款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借款金额以公司实际提款金额为 cn)登载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准。公司可以在此额度内分期申请提款,借款年利率为 2.7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告编号:
借款期限为五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2022-064)。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
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 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
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债权转
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原控股股东崔会军、王兰存应 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支付给公司的业绩补偿款 14,186.92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周大福 告编号:2025-035)及《关于与控
投资。该标的债权的转让不附加任何条件。 股股东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全额收到上述款项。 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0)。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在上
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申请借款,借款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额度为 2,5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借款利率为 3.00%/年,无 cn)登载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
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偿还上述借款本金 1,013.54 万 2025-057)。
元,剩余未偿还本金 1,486.46 万元。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在上
的公告》。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申请借款,借款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额度为 6,0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借款利率为 3.00%/年,无 cn)登载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
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 2025-085)。
尚未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为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报告
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与公司签署《资产赠与协议》将其持有的博达数科 51%股权无偿
赠与公司,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并不附任何义务。本次受赠完成后,公司持有博达数科 51%
股权,博达数科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
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当年度捐赠资产产生收入将依规扣除,对于公司 2025 年财务
报告影响较小。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2025 年 10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资产
赠与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2025-084、2025-097)及报告。
八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公司
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拟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不超过 22,556,390 股,且认购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周大福投资拟以现金方式参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周大福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周大福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
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89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
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
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305 号)
。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
进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
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
文件。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2025 年 3 月
的决定》(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66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
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8 月 6 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2025 年 2
月 28 日、2025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052、2024-064、2025-017、2025-023 等)及报告书等文
件。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54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35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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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报告期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内增减 量 (%) 件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状态
周大福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
公司 法人
杭州磁晅沛曈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 0 12,078,153 9.31 质押 3,238,773 其他
(有限合伙)
谢志敏 0 2,677,786 2.06 无 0 境内自然人
吴达 0 1,845,000 1.42 无 0 境内自然人
潘万洋 660,035 1,441,617 1.11 无 0 境内自然人
翟爱峰 838,000 838,000 0.65 无 0 境内自然人
王兴红 717,600 717,600 0.55 无 0 境内自然人
王坚宏 0 650,000 0.50 无 0 境内自然人
翟振华 183,800 617,000 0.48 无 0 境内自然人
施梁 568,800 568,800 0.44 无 0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无限售条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件流通股的数
种类 数量
量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71,389,900 人民币普通股 71,389,900
杭州磁晅沛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78,153 人民币普通股 12,078,153
谢志敏 2,677,786 人民币普通股 2,677,786
吴达 1,84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45,000
潘万洋 1,441,617 人民币普通股 1,441,617
翟爱峰 838,000 人民币普通股 838,000
王兴红 717,600 人民币普通股 717,600
王坚宏 6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50,000
翟振华 617,000 人民币普通股 617,000
施梁 568,800 人民币普通股 568,800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
不适用
权的说明
周大福投资与磁晅沛曈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是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持股 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李建平
成立日期 2016 年 09 月 14 日
(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
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
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
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
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
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
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
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
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
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
主要经营业务 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
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
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公司及
其关联公司、子公司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
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
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
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
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 无
情况
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合同》。2018
年 8 月 14 日,根据上述合同约定,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
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939,900 股协议转让给周大福投资。过
其他情况说明 户完成后,周大福投资持有公司 38,939,9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30%,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18 年 12 月 19 日-2019 年 1 月 17
日,周大福投资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景谷林业股份 32,450,000 股。
有景谷林业 71,389,9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郑家纯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是
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任主席及执行董事;
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荣誉主席及董事;
周大福创建有限公司(原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主席
及执行董事;
周大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
主要职业及职务
丰盛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原丰盛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新世界百货中国有限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2026 年 1
月起)。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见说明
说明: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均 主营业务 股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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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间接持股)
物业发展、基建与服务、零
售、酒店及服务式住宅
收费公路、金融服务、物流、
建筑及设施管理
砍伐原木、木材加工、销售
原木及木材产品
贵金属买卖及精炼、及销售
油气产品
废料回收及提供废料处理方
案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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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 7860 号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谷林业”)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景谷
林业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于景谷林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
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 们 提 醒 财 务 报 表 使 用 者 关 注 , 如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二 所 述 , 公 司 2025 年 度 的 营 业 收 入
金流量净额为-26,051,861.8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0,876,825.42
元,累计亏损金额进一步扩大。
以上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景谷林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
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7 所述,景谷林业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194,700,598.45 元,由于收入是
景谷林业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
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① 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在设计与运行方面的有效性;
② 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在选择和执行方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③ 对营业收入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本年度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④ 结合货币资金的审计情况,分析核对本年度销售收款银行流水的金额及对手方身份,评价
销售业务循环的真实性;
⑤ 向重要客户实施函证及现场走访程序,函证本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并对于
最终未回函的客户实施替代测试程序;
⑥ 选取样本检查收入确认依据的销售合同、发票、客户签收单、银行收款回单等文件,评价
收入确认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本年新增或变动较大的客户进行实
地走访;
⑦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期间。
⑧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1)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8 所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159,826,666.37 元,跌价准
备 5,189,970.97 元,账面价值 154,636,695.40 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3.83%,其中林木类消耗
性生物资产的净值为 145,265,348.45 元,存货金额占财务报表比重较大,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
要性,因此我们将存货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① 了解并评价与生物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全面了解并测试公司林木种植、
林地确权、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资产盘点、采伐审批、减值测算及销售处置全流
程内部控制,重点核查林地台账登记、蓄积量测算、减值计提、采伐限额管控等关键控制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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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与运行有效性,核实相关审批流程、档案记录及林业权属证明的完整性与合规性。
② 制定并执行生物资产监盘程序。联合管理层及林业管护人员制定专项监盘方案,选取核心
林地执行实地监盘,通过林地边界丈量、抽样清点苗木株数、实测林木胸径与树高、核对林地权
属证书及林权登记信息等方式,核实林木资产实物存在性、生长状况;针对大面积偏远林地,采
用抽样监盘结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GPS 定位勘测的方式辅助核实林地
面积与林木覆盖情况;复核林木存量及蓄积量测算的合理性,必要时利用林业勘测专家的专业工
作协助核实资产数量与状况。
③ 林木资产成本归集与计价准确性测试:抽样复核林木初始培育成本相关原始凭证,包括林
地租赁/承包合同、苗木采购发票、整地栽植费用、抚育管护费用、农药化肥领用、人工薪酬及林
地相关间接费用单据,核查初始成本入账真实性与完整性;复核林木资产成本归集、分摊及后续
抚育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划分的合理性,确认成本核算方法前后期间一贯运用,重新测算单位林
木培育成本,确保成本结转与采伐、销售口径匹配,无跨期错报或遗漏核算情形。
④ 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与合理性复核:结合实地监盘结果,重点核查林木是否存在火灾损毁、
病虫害致死、生长迟缓、干枯倒伏等减值迹象;获取管理层林木资产跌价准备测算表,逐项复核
木材市场公允价格、预计采伐及运输销售费用、林业相关税费的选取依据,比对期后木材实际销
售价格、采伐结算数据与前期估计数据;获取专业机构的评估报告,并聘请专家对减值报告中的
数据和假设进行复核。
⑤ 权属核查与期后事项佐证程序:核查公司林权证书、林地承包协议、采伐许可证等权属及
资质文件,确认林木资产归属清晰、无权属纠纷;核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林木采伐、销售、抚育及
灾害发生情况,核对销售合同、结算单据、回款凭证等。
(1) 事项描述
公司原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重要子公司,其 2025 年度和 2024 年度的营业收
入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63%和 87.02%,报告期内处置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从
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丧失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较大影
响,属于本期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领域。因此我们将该子公司的处置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① 处置交易商业实质与审批流程合规性的检查:全面了解公司本期处置子公司的交易背景、
商业目的,核查股权处置相关内部控制流程及审批程序,获取并审阅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监管备案文件(如需)等全套资料,评价处置交易的商业实质,交易定价的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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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处置流程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② 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复核:结合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条款、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情况、
股权款收付进度、董事会席位变更、实际经营管理权移交、财务与经营决策控制权转移等情况,
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处置日(控制权转移日)是否合理。
③ 处置对价与公允价值复核:逐项核查股权处置对价的构成,针对现金对价,核对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金额、实际收款凭证及银行回单,确认收款进度是否与协议约定一致。
④ 处置日净资产与投资收益测算复核:获取管理层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计算明细表,复核处
置日被处置子公司合并层面/个别报表层面净资产的确认依据,核对处置日财务报表数据、审计数
据的准确性;重新测算处置对价与应结转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商誉、少数股东权益、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验证投资收益金额计算的准确性;复核与该子公司相关的资本公积结
转至投资收益的合规性,确保无遗漏结转或错误结转情形。
⑤ 关联关系与特殊条款核查:交易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关联交易,额外核查关联交
易审批程序、定价公允性及信息披露合规性;审阅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特殊约定,包括业绩承诺、
回购条款、违约责任等,评估相关条款对投资收益确认的影响,检查相关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是
否完整恰当。
五、其他信息
景谷林业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等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
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
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
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
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景谷林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景谷林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景谷林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
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景谷林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
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
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对景谷林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
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
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
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景谷林业不能持续经营。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
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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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
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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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70,677,295.16 40,276,044.5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七、2 85,150,674.7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七、4 65,958.50
应收账款 七、5 21,876,001.19 102,520,378.47
应收款项融资 七、7 2,996,608.97
预付款项 七、8 272,619.39 3,005,499.7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七、9 1,252,229.77 1,930,410.3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10 154,636,695.40 270,418,960.88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13 24,635,381.64 5,849,761.15
流动资产合计 273,350,222.55 512,214,297.3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21 164,048,841.00 319,175,086.86
在建工程 七、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七、25 4,653,797.77 4,798,577.95
无形资产 七、26 14,247,869.35 78,612,926.59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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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七、27 7,848,027.29
长期待摊费用 七、28 505,478.19 28,725.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29 240,844.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30 303,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3,696,830.57 410,766,343.80
资产总计 457,047,053.12 922,980,641.1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32 35,037,923.6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七、36 36,373,924.76 52,643,972.28
预收款项 七、37 1,552,785.86 1,201,781.23
合同负债 七、38 3,314,070.78 5,297,981.6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七、39 10,732,193.09 19,430,716.81
应交税费 七、40 2,686,666.03 1,005,119.39
其他应付款 七、41 40,742,091.67 38,042,379.51
其中:应付利息 115,890.41 2,104,954.18
应付股利 1,104,960.50 1,104,960.5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七、43 2,062,963.12 41,474,962.43
其他流动负债 七、44 1,826.75 7,033,676.37
流动负债合计 97,466,522.06 201,168,513.2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七、45 148,25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七、47 2,786,008.23 3,260,398.65
长期应付款 七、48 264,519,827.5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七、51 900,000.00 9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七、29 47,354.45 21,971,058.94
其他非流动负债 七、52 35,228,984.31 38,095,639.89
非流动负债合计 38,962,346.99 476,996,925.07
负债合计 136,428,869.05 678,165,438.3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53 129,800,000.00 129,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55 837,230,565.42 474,475,704.2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七、58 2,705,042.51 2,339,116.30
盈余公积 七、59 13,786,380.32 13,786,380.3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60 -770,876,825.42 -525,295,299.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07,973,021.24 149,709,301.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龙天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950,726.24 5,819,860.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85,150,674.7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九、1 3,136,070.10 3,914,240.4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3,430.14 87,720.87
其他应收款 十九、2 11,371,200.83 32,928,995.6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142,056,781.99 143,362,746.60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520,494.14 600,281.15
流动资产合计 209,048,703.44 271,864,519.7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九、3 171,562,007.50 223,947,742.0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088,454.64 3,255,862.79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2,454,463.28 4,798,577.95
无形资产 10,484,608.68 11,299,684.62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126.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7,667,660.43 243,301,867.38
资产总计 396,716,363.87 515,166,387.14
流动负债: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950,568.50 7,454,675.41
预收款项 1,244,456.30 758,673.94
合同负债 136,751.80
应付职工薪酬 10,093,002.55 9,034,177.24
应交税费 408,954.58 90,652.68
其他应付款 139,025,397.75 96,837,116.02
其中:应付利息 115,890.41 2,104,954.18
应付股利 1,104,960.50 1,104,960.5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69,088.69 1,580,975.86
其他流动负债 197,901.68
流动负债合计 157,891,468.37 116,090,924.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597,879.92 3,260,398.65
长期应付款 261,484,192.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900,000.00 9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213,923.6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97,879.92 280,858,514.27
负债合计 160,389,348.29 396,949,438.9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9,800,000.00 129,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38,694,195.15 474,475,704.2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3,786,380.32 13,786,380.32
未分配利润 -745,953,559.89 -499,845,136.3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36,327,015.58 118,216,948.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龙天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94,700,598.45 447,033,952.48
其中:营业收入 七、61 194,700,598.45 447,033,952.4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81,735,956.91 508,468,073.65
其中:营业成本 七、61 194,489,246.85 436,619,588.1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七、62 1,770,169.43 2,910,049.67
销售费用 七、63 2,303,276.16 3,975,235.60
管理费用 七、64 64,153,920.49 43,718,213.87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七、66 19,019,343.98 21,244,986.41
其中:利息费用 17,263,872.30 20,447,899.66
利息收入 43,525.43 195,286.22
加:其他收益 七、67 276,350.02 8,181,672.2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68 -18,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七、70 -63,111,154.70 85,150,674.70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七、71 -47,363,804.16 -2,290,362.9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七、72 -85,310,225.25 -123,039,355.9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73 427,049.98 6,150,726.0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82,117,142.57 -87,298,767.10
加:营业外收入 七、74 474,137.82 38,756.30
减:营业外支出 七、75 121,966,083.13 8,252,314.1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03,609,087.88 -95,512,324.94
减:所得税费用 七、76 -13,183,640.73 8,499,245.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90,425,447.15 -104,011,569.9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390,425,447.15
列) -104,011,569.9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245,581,526.21 -72,871,997.23
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90,425,447.15 -104,011,569.9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245,581,526.21 -72,871,997.23
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44,843,920.94 -31,139,572.7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9 -0.5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9 -0.5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9,995,509.73 元, 上期被合
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龙天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十九、4 9,799,766.83 11,435,393.99
减:营业成本 十九、4 7,512,593.17 8,879,615.99
税金及附加 564,181.45 240,836.35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25,053,161.18 18,817,752.47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8,744,323.21 11,198,776.07
其中:利息费用 7,353,781.98 11,505,963.53
利息收入 696,952.01 318,726.78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九、5 11,361,443.2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63,111,154.70 85,150,674.70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956,313.65 27,591,830.0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60,933,444.48 -153,644,461.6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1,589.18 6,086,590.2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60,823,815.83 -51,155,510.28
加:营业外收入 468,362.24 4,909.08
减:营业外支出 960,018.02 499,234.0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61,315,471.61 -51,649,835.23
减:所得税费用 -15,207,048.09 15,230,567.5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6,108,423.52 -66,880,402.8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246,108,423.52 -66,880,402.81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额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六、综合收益总额 -246,108,423.52 -66,880,402.8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90 -0.5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90 -0.52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龙天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8,153,236.36 455,514,819.5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493.94 7,919,331.5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1) 2,762,588.55 2,651,391.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0,916,318.85 466,085,542.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4,247,592.28 389,463,897.0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4,291,936.70 44,050,445.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000,985.40 15,542,382.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1) 33,427,666.34 14,008,037.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6,968,180.72 463,064,763.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51,861.87 3,020,779.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七、78(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8,369,016.1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9,605,121.74 3,235,227.4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七、78(2)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2) 96,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2,044,576.91 12,253,273.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60,544.83 -9,018,046.37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95,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000,000.00 3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3) 181,869,199.76 32,2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9,869,199.76 67,2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9,929,960.00 22,7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448,374.384 21,388,563.7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3) 273,591,015.97 35,462,648.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0,969,350.35 79,551,211.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99,849.41 -12,351,211.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281.77 6,567.7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401,250.60 -18,341,911.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276,044.56 58,617,956.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677,295.16 40,276,044.56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龙天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106,499.19 10,872,917.5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038,982.34 52,566,239.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145,481.53 63,439,157.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292,138.00 7,130,387.6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737,796.51 580,617.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403,758.19 513,635.5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1,231,944.63 16,283,736.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665,637.33 24,508,376.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520,155.80 38,930,780.1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8,369,016.15 4,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1,735,016.15 7,683,675.4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000,000.00 56,193,364.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96,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07,950.00 69,873,622.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727,066.15 -62,189,946.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1,869,199.76 57,4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869,199.76 57,4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960,156.0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2,985,088.22 29,052,238.9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0,945,244.24 29,052,238.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076,044.48 28,347,761.0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130,865.87 5,088,594.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19,860.37 731,265.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950,726.24 5,819,860.37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龙天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 其 一
项目 益工具 减 他 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 : 综 风 其
优 永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本) 其 库 合 险 他
先 续
他 存 收 准
股 债
股 益 备
一、上年 -
年末余额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
期差错更 -
正
其
他
二、本年 -
期初余额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金额(减 362,754,861.13 365,926.21 -245,581,526.21 117,539,261.13 -41,736,279.84 75,802,981.29
少以“-”
号填列)
(一)综
合收益总 -245,581,526.21 -245,581,526.21 -144,843,920.94 -390,425,447.15
额
(二)所
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
本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投入的普
通股
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
资本
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
的金额
(三)利 - -
润分配
余公积
般风险准
备
者(或股
东)的分
配
(四)所 - -
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积弥补亏
损
益计划变
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
益
(五)专 365,926.21
项储备
取
-214,706.87 -214,706.87
用
(六)其 362,754,861.13
他
四、本期 129,800,000.00 837,230,565.42 2,705,042.51 13,786,380.32 -770,876,825.42
期末余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 其 一
项目 益工具 减 他 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 : 综 风 其
优 永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本) 其 库 合 险 他
先 续
他 存 收 准
股 债
股 益 备
一、上年年 1,662,322.10 13,786,380.32 -452,423,301.98 164,570,388.71 193,588,873.79 358,159,262.50
末余额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加:会计政
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 129,800,000.00 471,744,988.27 1,662,322.10 13,786,380.32 - -452,423,301.98 164,570,388.71 193,588,873.79 358,159,262.50
初余额
三、本期增
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 2,730,716.02 676,794.20 -72,871,997.23 -69,464,487.01 -43,879,572.71 -113,344,059.72
“-”号填
列)
(一)综合
-72,871,997.23 -72,871,997.23 -31,139,572.71 -104,011,569.94
收益总额
(二)所有
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入的普通股
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
-12,740,000.00 -12,740,000.00
分配
公积
风险准备
(或股东) -12,740,000.00 -12,740,000.00
的分配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四)所有
者权益内部
结转
转增资本
(或股本)
转增资本
(或股本)
弥补亏损
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
益
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五)专项
储备
(六)其他 2,730,716.02 2,730,716.02 2,730,716.02
四、本期期
末余额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龙天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 其
减: 他 专
项目 优 永 库 综 项
实收资本 (或股本) 其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先 续 存 合 储
他 股 收 备
股 债
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9,800,000.00 474,475,704.29 13,786,380.32 -499,845,136.37 118,216,948.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9,800,000.00 474,475,704.29 13,786,380.32 -499,845,136.37 118,216,948.2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246,108,423.52 -246,108,423.5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资本
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
本)
留存收益
益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364,218,490.86 364,218,490.86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9,800,000.00 838,694,195.15 13,786,380.32 -745,953,559.89 236,327,015.58
其他权益工具 其
减: 他 专
项目 优 永 库 综 项
实收资本 (或股本) 其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先 续 存 合 储
他 股 收 备
股 债
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9,800,000.00 471,744,988.27 13,786,380.32 -432,964,733.56 182,366,635.0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9,800,000.00 471,744,988.27 13,786,380.32 -432,964,733.56 182,366,635.0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66,880,402.81 -66,880,402.8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资本
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本)
本)
留存收益
益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2,730,716.02 2,730,716.02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9,800,000.00 474,475,704.29 13,786,380.32 -499,845,136.37 118,216,948.24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龙天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 1999 年 2 月经云南省人民政
府云政复(1999)10 号文批准,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企业总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电
力有限责任公司、景谷泰裕建材有限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投资有限公司、景谷傣族彝
族自治县糖业企业总公司联合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2000 年 8 月 25 日成功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
价格每股 5.19 元,募集资金总额 19,590 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 10,500 万元。
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 4,000 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持有 10 股转增 6.2 股。转
增后股本变更为 12,98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12,980 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980 万元,注册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纸路 201
号,公司组织形式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总部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
以下合称为“本集团”。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人造板产品、林化产品、营林造林、林木采伐
等业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为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郑家纯先生。
本集团财务报表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批准报出,根据本公
司章程,本集团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以持续经营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本集团一般采用历史
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
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度,公司2025年度的营业收入194,700,598.4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的
净利润为-245,581,526.21元,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26,051,861.87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
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0,876,825.42元,累计亏损金额进一步扩大。为此,公司管理层拟采取
一系列经营措施,以维持并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包括:主营主业深化。公司将依托自
有27万亩林地及云南省优质林草资源,结合国家及云南省鼓励林草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重点推
进林木采伐销售及林下经济开发,构建“林木采伐—抚育—再采伐”及林下经济相协同的绿色循环
经营模式,深挖林木资源价值,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2)新兴业务拓展。依托已于2025年10月并表的上海博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算力业务基础,
稳步拓展数字科技领域优质客户,打造第二主业,形成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及盈利能力。
(3)控股股东支持。积极与控股股东协调沟通,争取其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持续经营
能力等方面持续提供资金及资源支持。
(4)成本费用管控。公司将通过优化管理架构、精细化管理等措施,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
营效率。
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已对上述2026年度经营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认为在公司已完成重大
风险资产剥离(汇银木业出表)、新业务并表贡献增量现金流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上述2026年经营
计划,公司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因此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但是上述经营措施能否及时达成预期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
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4“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1“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集团财务报表及附注系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23 年修订]》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
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
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本集团相关披露事项涉及的重要性标准如下:
在本财务报表附
项目 重要性标准
注中的披露位置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预收账款账 附注七、17 单项变动金额占期初余额的 10%以上,
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附注七、29 且变动原值超过 100 万元。
单项无形资产期末余额占无形资产期末
重要的单项无形资产 附注七、26
余额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单项金额占期末逾期应付利息的 10%以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附注七、41
上,且超过 100 万元。
单项金额占期末余额的 10%以上,且超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附注七、41
过 100 万元。
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占所有者权益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附注十、1
总额 10%以上
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占期末资产
重大承诺事项/重大或有事项/重 总额 10%以上;或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
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其他重 附注十六、1 响金额占期末净资产总额的 10%以上;
要事项 或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当期利润
总额 1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
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
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
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
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
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
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
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
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
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
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
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
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
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
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
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
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适用 □不适用
⑴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
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
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
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
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
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
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做出决策;本集
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
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
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
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⑵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
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
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消。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
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
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
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
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
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
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
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10“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
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
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
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
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
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
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
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
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
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
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
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
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
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
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
资。
√适用 □不适用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月第一天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
化的原则处理;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
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
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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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
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境外经营实体的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
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③按照上述①、②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④本集团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折算:
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
述,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
务报表进行折算。
⑤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
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
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
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
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
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①分类和初始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
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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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
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
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其中: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
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
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
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
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做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
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
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
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②金融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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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
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
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
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
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
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
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
团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
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
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
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
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
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
值利得。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
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
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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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组合的
组合类别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依据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票据类型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应收政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府款项组合
款项性质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金保证金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 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账龄
合 照表,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账龄
表,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长期应收款——账龄组 状况的预测,编制长期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账龄
合 照表,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
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
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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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
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自初始确
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融资,也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其他债权投资([包含
/不含]列报在其他债权投资中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减值损失。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
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
③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
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
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
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
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
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
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
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④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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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
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
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集团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
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
款、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
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
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
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
融负债)。
(3)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
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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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
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
做出的财务预测等。
(4) 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
结果确定:
累计摊销额。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集团按照上述政
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
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
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
定利息收入。
(5)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
(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
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
利润分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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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②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②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②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②金融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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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其中“合同履约成本”详见附注四、25、“合同成本”。)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时除林化产品按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外,其余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如下: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
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
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或存货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中,枝丫材、锯末等用以生产刨花板、纤维板的木质原材料为实地盘存制。
其余存货均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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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
他因素。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
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标准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
将在一年内完成。
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
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
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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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
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
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
类别。
(2)会计处理方法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
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
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
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
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
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
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
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
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
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
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
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
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
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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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
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
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
见附注四、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
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
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
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
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
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
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
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
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
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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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
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
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
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
法核算。此外,本集团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
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
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
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
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
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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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
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
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
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
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
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
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
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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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
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
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
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
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
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7“长期资产减值”。
不适用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各类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并按下列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计提折旧: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3-45 3-5% 2.11-32.33%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2-30 3-5% 3.17-48.50%
运输设备 平均年限法 2-12 3-5% 7.92-48.50%
电子及办公设备 平均年限法 6 5% 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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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
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
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减值测试方法和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不同类别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
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结转固定资产标准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
房屋及建筑物 (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公司工程管理人员会同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等相关单位完成初步验收,可以投入或实际已投入使用。
(1)单个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
需安装调试的生产线 (2)联合试车完成,并带料运行 200 个小时。
(机器设备组合) (3)调试后的生产线能够在三个月内稳定产出合格产品。
(4)经公司会同生产厂家等设备制造安装单位完成验收。
需安装调试的单项生 (1)安装调试完成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产用机器设备 (2)能与其他设备配合,稳定带料运行 100 小时。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1)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的(通常是指 1
年及 1 年以上)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
货等资产。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包
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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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
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
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
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则继续进行。
(3)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
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
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
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相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的金额,
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
额。
(4)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
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
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
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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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照成
本进行初始计量。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1)本集团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通常考虑的因素:
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本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客户资源、合同权益等。其中,土
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购入的软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
辨认出的被购买方存在的客户资源、合同权益等无形资产,以购买日预期能够给本集团带来经济
利益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 会计
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 据表明该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 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7“长期资产减值”。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
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
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
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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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
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
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
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
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
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
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
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
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
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
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
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
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
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
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和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
定的)两者之间较高者,同时也不低于零。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本集团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
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
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
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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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
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
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
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集团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
付的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
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
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集团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本集团解除劳动关系后,提
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
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
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
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于报告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①项和第②项应计入当期
损益;第③项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
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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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
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
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
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于上述设定提存计
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除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情形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本期末,本集团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
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
②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③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4)亏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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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
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
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5)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
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集团
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
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
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
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
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
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
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
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
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
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
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
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
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
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
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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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
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
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
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
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销售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给予客户的信用账期小于一年,与行业惯
例一致,亦不包含重大融资成本,根据产品类别、销售区域、销售模式的不同,收入确认方法如
下:
(1)人造板产品
人造板类产品主要包括单板、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销售区 通常包含的合同履约义
销售模式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域 务
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货物出库交付给前来
到厂自提 交付商品 提货的客户或其指定的承运方,并由其签收确认,
境内销 控制权转移,本集团于此时确认收入。
售 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
运输商品至客户指定地
送货上门 点,由客户或其指定人员签收确认后,控制权转
点,交付商品。
移,本集团于此时确认收入。
(1)对于转让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一般在货物
装船越过船舷,报关出口并取得报关单、提单的
运输货物至港口装船, 孰晚时点,判断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集团在该
境外销
CIF 交付商品,运输至客户 时点确认收入。
售
指定港口 (2)对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后,继续提供运
输、保险的履约义务,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港口,
客户签收货物时,确认收入。
(2)林化产品
林化产品主要包括松香、歧化松香、松节油等。
该类产品通常只有到厂自提一种销售模式,本集团在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货物出库交
付给前来提货的客户或其指定的承运方,并由其签收确认后,判断控制权发生转移,本集团于此
时确认收入。
(3)林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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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产品主要包括松木、桉木、其他杂木等。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销售区域 销售模式 通常包含的合同履约义务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将林地上生长的林木交付给客 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林地交付给
活立木销
户,使客户能够合法的采伐林 客户,并为客户办妥采伐权证,使客户
售
木。 能够控制林木采伐时,确认收入。
境内销售
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自行采伐的
自行组织采伐,并将采伐后的
自伐销售 林木交付给客户,取得客户签收的确认
木材运输出山,至市场上销售。
单或过磅单时,确认收入。
(4)林地流转
林地流转主要系将本集团持有的林地使用权转让给客户,由于林地流转程序、行政审批手续
较为复杂,且测绘面积与最终交割过户面积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通常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
入:①与客户签订了合同;②将林地实际交付给客户;③为客户办理了林地过户登记手续,并将
相关权证交付给客户;④已取得林地转让款或收款权利;⑤双方已结算确认。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合同取得成本,即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
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例如:销售佣金等)。该资产摊销期限
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例如:无论是否取
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为准备投标资料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除非这些支出明确由客户承担。
[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会计报表列报为“其他
流动资产”,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会计报表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即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
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
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
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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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会计报表列报为“存货”,
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会计报表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
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
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第①项减去第②项的差额的,超出
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企业上述第①项减去第②项后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
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
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
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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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
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
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
以确认;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
政府补助实现。其中非货币性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
量。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
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
税费用(或收益)。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
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
项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
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
①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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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
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
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
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四、19“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
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
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
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取
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
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
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
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
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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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
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
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选择自 2025 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以下简称“解释
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解释 18 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
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该解释对公司本年度会计处理没有影响,不需要进
行追溯调整。
(二)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
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
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
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
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
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
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
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与租赁相关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①租赁的识别
本集团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
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
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租赁的分类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
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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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租赁负债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
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
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
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
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2)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
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
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
预期变动。
(3)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
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
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
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
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
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
允价值产生影响。
(5)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
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
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
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
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6)商誉减值准备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需计算包含商誉的相关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需要对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
量进行预计,同时确定一个适当地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7)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
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
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
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
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
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
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
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
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情况下,本集团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
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
程中本集团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集团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
计负债时已考虑本集团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
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1)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的董事会已成立估价委员会
(该估价委员会由本集团的首席财务官领导),以便为公允价值计量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输入
值。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
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集团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估价委员会与有资质
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首席财务官每季度向本集
团董事会呈报估价委员会的发现,以说明导致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波动的原因。在确
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本附注十一中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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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
成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本集团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
因。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②企业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③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安全生产费
(财资[2022]
[2012]16 号)同时废止。
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本集团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施工劳务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
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
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
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
再计提折旧。
六、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 3%、5%、6%、9%、13%
增值税 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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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20%、1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5%
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
景谷林茂林业有限公司 5%
云南江城茂源林业有限公司 5%
景谷林之海炭业有限公司 5%
√适用 □不适用
(1)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2
号),本公司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
号)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五)项,本公司将土地使
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
通知》(财税字〔1995〕52 号)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本公司属于从事林业
的农业生产者单位,生产的林木产品属于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
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 号),本公司属于从事农、林、牧、渔
业项目的纳税人,通过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林产品的采集、初级林产品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
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
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福港能源(上海)有
限公司、景谷林茂林业有限公司、云南江城茂源林业有限公司、景谷林之海炭业有限公司、唐县
九森木业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能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0 号)文件,子公司唐县
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作为原料生产刨花板和纤维板,依法享受增值税即
征即退 90%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执行资源
限公司以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为原料生产刨花板和纤维板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时,减按 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70,677,295.16 40,276,044.56
其他货币资金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合计 70,677,295.16 40,276,044.5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指定理由和依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债务工具投资 /
业绩补偿形成的或有对价 85,150,674.7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 85,150,674.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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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65,958.5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65,958.50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面 计提 账面
金 比例 金 比例
比例 价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额 (%) 额 (%)
(%) 值 (%)
按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 3,471.50 5.00 65,958.50
组合
合计 / / 69,430.00 / 3,471.50 / 65,958.5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期末余额
计提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回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3,471.50 3,471.50
合计 3,471.50 3,471.5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24,810,429.03 109,958,986.1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比例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例(%) (%) 例(%)
按单项
计提坏 980,899.17 3.95 980,899.17 100.00 1,022,295.17 0.93 1,022,295.17 100.00
账准备
按组合
计提坏 23,829,529.86 96.05 1,953,528.67 8.20 21,876,001.19 108,936,690.94 99.07 6,416,312.47 5.89 102,520,378.47
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
合
合计 24,810,429.03 / 2,934,427.84 / 21,876,001.19 109,958,986.11 / 7,438,607.64 / 102,520,378.4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王金宝 793,043.47 793,043.4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成都市楠琪卫商贸有限公司 187,855.70 187,855.7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980,899.17 980,899.1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23,829,529.86 1,953,528.6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收回 转销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或转 或核 其他变动
回 销
账龄组合 6,416,312.47 44,181,082.67 48,643,866.47 1,953,528.67
单项计提 1,022,295.17 41,396.00 980,899.17
合计 7,438,607.64 44,181,082.67 48,685,262.47 2,934,427.84
注:其他减少系本期处置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所致。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和
应收账款期末 资产 和合同资 合同资产期末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余额 期末 产期末余 余额合计数的 余额
余额 额 比例(%)
太原时维科技有限公司 12,726,989.96 51.30 636,349.50
大自然地板香港有限公司 4,232,855.45 17.06 211,642.77
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 3,398,213.75 13.70 679,642.75
云南云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1,660,344.49 6.69 83,017.22
王金宝 793,043.47 3.20 793,043.47
合计 22,811,447.12 91.95 2,403,695.71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 2,996,608.97
合计 2,996,608.97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272,619.39 100.00 3,005,499.75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5,733.34 2.10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石油分公司 13,430.14 4.93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普洱景谷石油分公司 34,698.53 12.73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98,415.57 36.10
上海新世界淮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12,466.77 41.25
合计 264,744.35 97.11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252,229.77 1,930,410.32
合计 1,252,229.77 1,930,410.3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1,625,058.98 15,777,504.13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697,309.40 997,876.90
代收代付款 396,510.14 13,812,649.57
押金及保证金 315,963.31 482,521.81
其他 215,276.13 484,455.85
合计 1,625,058.98 15,777,504.13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
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20,208.69 3,165,984.30 3,186,192.99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16,660,457.59 16,660,457.59
注:其他变动系本期处置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所致。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收回 转销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或转 或核 其他变动
回 销
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
险特征组 13,447,093.81 3,186,192.99 16,260,457.59 372,829.21
合计提
合计 13,847,093.81 3,186,192.99 16,660,457.59 372,829.21
注:本期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其他减少系公司本期处置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导致。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
款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款项的性质 账龄
合计数的比 期末余额
例(%)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601,400.00 37.01 往来款 1 年以内 30,070.00
上海新世界淮海物业发展
有限公司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涛
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188,000.00 11.57 其他 1-2 年 156,500.00
景谷永盛林业综合开发有
限公司
合计 1,469,562.01 90.43 / / 220,578.0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3,719,006.58 391,450.17 3,327,556.41 31,111,872.09 2,706,690.60 28,405,181.49
在产品 406.96 406.96 4,945.88 4,945.88
库存商品 6,130,372.20 150,412.87 5,979,959.33 81,550,313.32 3,807,091.53 77,743,221.79
周转材料 51,866.20 51,866.20 13,564,107.24 13,564,107.24
消耗性生物资产 149,913,456.38 4,648,107.93 145,265,348.45 150,057,295.43 4,648,107.93 145,409,187.50
发出商品 11,558.05 11,558.05 5,663,988.47 371,671.49 5,292,316.98
合计 159,826,666.37 5,189,970.97 154,636,695.40 281,952,522.43 11,533,561.55 270,418,960.88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项目 期初余额 转回或
计提 其他 其他
转销
原材料 2,706,690.60 659,581.28 4,175.46 2,970,646.25 391,450.17
库存商品 3,807,091.53 7,663,895.40 11,320,574.06 150,412.87
消耗性生
物资产
发出商品 371,671.49 6,791,220.12 7,162,891.61
合计 11,533,561.55 15,114,696.80 4,175.46 21,454,111.92 5,189,970.97
注:本期其他减少系本期处置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所致。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期末留抵进项税 6,426,178.09 4,598,289.80
预付中介服务费
未开票进项税 18,209,203.55 1,251,471.35
待认证进项税
预缴税款
合计 24,635,381.64 5,849,761.15
其他说明:
上述未开票进项税已于审计报告日前全部收到有关增值税专项发票。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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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164,048,841.00 319,175,086.86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164,048,841.00 319,175,086.8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及办公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余额
增加金额
(1)
购置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
在建工程
转入
(3)
企业合并 172,588,868.68 172,588,868.68
增加
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 5,116,097.43 15,912.00 8,666.00 5,140,675.43
废
其
他减少
余额
二、累计折旧
余额
增加金额
(1)
计提
(2)
企业合并 17,078,066.34 17,078,066.34
增加
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 2,549,254.69 10,870.10 2,205.35 2,562,330.14
废
其
他减少
余额
三、减值准备
余额
增加金额
(1)
计提
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 322,067.37 322,067.37
废
其
他减少
余额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四、账面价值
面价值
面价值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3,638,291.51 2,488,732.04 1,040,927.90 108,631.58
机器设备 2,413,420.13 1,758,934.42 585,442.93 69,042.78
合计 6,051,711.64 4,247,666.46 1,626,370.83 177,674.36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电子设备 148,658,741.08
注: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系上海博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的服务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工程 其
本期 累计 利息 中: 本期
期 本期
本期 转入 投入 资本 本期 利息
项目 预算 初 其他 期末 工程 资金
增加 固定 占预 化累 利息 资本
名称 数 余 减少 余额 进度 来源
金额 资产 算比 计金 资本 化率
额 金额
金额 例 额 化金 (%)
(%) 额
刨片
机安 自筹
装工
合计 / / / /
注:其他减少系处置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所致。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原因
刨片机安装工 163,962.58 163,962.58
合计 163,962.58 163,962.58 /
注:本期减少系处置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所致。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土地 机器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租入 2,030,497.52 553,367.16 2,583,864.68
(1)退租 2,043,494.05 2,043,494.05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1,019,580.92 981,785.28 46,113.93 2,047,480.13
(1)退租 1,362,329.32 1,362,329.32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污染物排放权 客户资源 合同权益 商标及域名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2,477,876.10 2,477,876.1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1)处置 11,692.63 11,692.63
(2)其他减少 67,687,188.80 266,600.00 332,550.00 4,190,000.00 5,393,000.00 3,890.00 77,873,228.80
二、累计摊销
(1)计提 2,214,228.86 47,004.49 39,906.00 967,201.04 764,317.00 1,265.30 4,033,922.6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处置 4,267.81 4,267.81
(2)其他减少 3,798,814.36 103,459.88 332,550.00 2,984,464.25 2,211,219.44 3,642.53 9,434,150.46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990,016.30 3,152,018.02 4142034.32
(1)处置
(2)其他减少 5,375,462.18 16,748.34 1,205,535.75 3,181,780.56 9,779,526.83
四、账面价值
注:其他减少系本期处置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所致。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处置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后,公司的土地无减值迹象。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
期初余额 企业合并 期末余额
商誉的事项 处置
形成的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91,952,161.74 91,952,161.74
合计 91,952,161.74 91,952,161.74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商誉的事项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84,104,134.45 7,848,027.29 91,952,161.74
合计 84,104,134.45 7,848,027.29 91,952,161.74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自制晒板架费用 28,725.11 114,474.65 99,619.49 43,580.27
装修费用 480,437.96 18,540.04 461,897.92
合计 28,725.11 594,912.61 118,159.53 505,478.19
其他说明:
无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租赁负债 4,848,971.35 859,409.38 4,841,374.67 726,206.2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减值
可抵扣亏损 38,316,972.16 9,579,243.04
资产减值准备 1,000,000.00 250,000.00
坏账准备 636,349.50 159,113.63
合计 5,485,320.85 1,018,523.01 63,635,290.67 15,424,685.20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负债 异 负债
使用权资产 4,653,797.77 825,033.20 4,798,577.73 719,786.6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资产评估增值
业绩补偿公允价值变动 85,150,674.70 21,287,668.68
合计 4,653,797.77 825,033.20 151,502,407.64 37,395,744.14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抵销后递延所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产和负债互抵 得税资产或负 得税资产或负
和负债互抵金额
金额 债余额 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7,678.75 240,844.26 15,424,685.2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77,678.75 47,354.45 15,424,685.20 21,971,058.94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减值准备 46,848,498.94 150,877,550.62
递延收益 900,000.00 900,000.00
可抵扣亏损 108,854,850.93 104,178,896.85
预计负债 6,272,596.49
合计 156,603,349.87 262,229,043.96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合计 108,854,850.93 99,705,529.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价值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合同资产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303,000.00 303,000.00
合计 303,000.00 303,000.00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 期初
账 账 受 受
项目 面 面 限 限 账面 受限
账面价值 受限情况
余 价 类 情 余额 类型
额 值 型 况
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
存货
其中:数
据资源
其中:款项未付清,卖方保
留所有权的固定资产账面
固定资产 161,071,462.71 价值 14,518,049.46 元;借款
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为 146,553,413.25 元
无形资产 59,768,195.25 借款抵押、质押
其中:数
据资源
合计 / / 220,839,657.96 / /
其他说明:
无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22,800,000.00
抵押借款 2,200,000.0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10,000,000.00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37,923.61
合计 35,037,923.6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服务费 3,977,066.31 10,956,036.60
应付货款 30,912,232.66 39,673,707.33
应付运输费及其他 1,484,625.79 2,014,228.35
合计 36,373,924.76 52,643,972.28
(2).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98,113.20 对方未催款
云南通变电器有限公司高低压成套 608,901.00 对方未催款
设备厂
景谷春林造林有限责任公司 578,038.85 未结算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00,000.00 对方未催款
段春伟 241,508.64 对方未催款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165,000.00 对方未催款
合计 2,391,561.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预收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金 1,552,785.86 1,201,781.23
合计 1,552,785.86 1,201,781.23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林地及林木款 3,300,018.85 3,436,770.65
预收货款 14,051.93 1,861,210.97
合计 3,314,070.78 5,297,981.62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段春伟 3,300,018.85 逐步结算
合计 3,300,018.85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9,405,112.90 34,801,492.54 39,975,598.90 3,571,621.89 10,659,384.65
二、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
的其他福利
合计 19,430,716.81 40,270,522.12 45,397,423.95 3,571,621.89 10,732,193.09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
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425,741.89 257,441.89 168,300.00
三、社会保险费 17,340.19 3,417,430.00 3,392,960.35 41,809.84
其中:医疗保险费 16,745.50 2,901,264.10 2,877,712.70 40,296.90
工伤保险费 594.69 385,550.08 384,631.83 1,512.94
生育保险费 130,615.82 130,615.82 -
四、住房公积金 533.00 768,068.00 768,068.00 533.00
五、工会经费和职
工教育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
计划
合计 19,405,112.90 34801492.54 39,975,598.90 3,571,621.89 10,659,384.65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计 25,603.91 5,469,029.58 5421825.05 72,808.44
注:其他减少系本期处置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所致。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997,261.10 263,157.82
消费税
营业税 239.73 239.73
企业所得税 950,974.03 35,579.47
个人所得税 90,146.74 67,932.16
城市维护建设税 28,560.91 36,557.99
房产税 119,834.38 119,521.61
教育费附加 17,166.05 21,958.70
代扣税金 43,797.43 43,797.43
印花税 188,859.61 93,282.41
地主教育费附加 11,443.98 14,639.13
环境保护税 10,993.65 97,850.50
土地使用税 226,038.22 210,031.64
资源税 1,350.20 570.80
合计 2,686,666.03 1,005,119.39
其他说明:
无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115,890.41 2,104,954.18
应付股利 1,104,960.50 1,104,960.50
其他应付款 39,521,240.76 34,832,464.83
合计 40,742,091.67 38,042,379.5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115,890.41 2,104,954.18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
利息
合计 115,890.41 2,104,954.1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1,104,960.50 1,104,960.50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
续债股利
合计 1,104,960.50 1,104,960.5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及借款 29,864,615.21 24,831,865.72
往来款 4,989,624.79 5,226,151.38
押金及保证金 950,645.98 931,045.21
代收代付款 2,005,692.08 269,634.30
其他 1,710,662.7 3,573,768.22
合计 39,521,240.76 34,832,464.83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2,062,963.12 41,474,962.43
其他说明:
无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长期应付款应计利息 197,901.68
待转销项税 1,826.75 237,323.20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256,425.00
已背书未到期银承未终止确认 69,430.00
预计诉讼赔偿支出 6,272,596.49
合计 1,826.75 7,033,676.37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130,950,000.00
保证借款 40,000,000.00
信用借款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2,700,000.00
合计 148,25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
(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房屋及建筑物 1,764,167.31 1,339,504.39
机器设备 317,835.43
土地 2,766,968.61 3,501,870.12
减: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62,963.12 1,580,975.86
合计 2,786,008.23 3,260,398.65
其他说明:
无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264,519,827.59
专项应付款
合计 264,519,827.5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重组借款 239,444,672.00
业绩承诺保证金 22,039,520.00
扶贫投资款 15,210,145.83
分期购买设备款 5,019,476.33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17,193,986.57
合计 264,519,827.59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要公
司 5 万立方
政府补助 900,000.00 900,000.00
米生态板建设
项目
合计 900,000.00 9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同负债
结构化主体中归属其他权益持有人的份额 35,228,984.31 38,095,639.89
合计 35,228,984.31 38,095,639.89
其他说明:
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景林绿色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特殊的有限寿命主体,本公
司在合并报表中将归属于其他权益持有人的份额作为金融负债予以列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129,800,000.00 129,800,000.00
其他说明:
无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
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300,681,999.59 362,754,861.13 663,436,860.72
合计 474,475,704.29 362,754,861.13 837,230,565.42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①、本期公司收到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捐赠上海博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增加资
本公积 99,450,000.00 元;
②、本期公司收到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款 141,869,199.76 元以及本期为此支付的
所得税-17,000,900.1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24,868,299.66 元;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③、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低于市场
公允利率,本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利率计提财务费用,与合同约定利率之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
计入资本公积,增加资本公积 1,436,481.24 元;
④、本期公司处置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增加资本公积 137,000,080.23 元。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 2,339,116.30 580,633.08 214,706.87 2,705,042.51
合计 2,339,116.30 580,633.08 214,706.87 2,705,042.5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3,786,380.32 13,786,380.32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13,786,380.32 13,786,380.32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525,295,299.21 -452,423,301.9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525,295,299.21 -452,423,301.9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5,581,526.21 -72,871,997.2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770876825.42 -525,295,299.2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39,585,843.07 162,494,801.11 433,250,703.67 426,540,262.74
其他业务 55,114,755.38 31,994,445.74 13,783,248.81 10,079,325.36
合计 194,700,598.45 194,489,246.85 447,033,952.48 436,619,588.10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云南经营分部 河北经营分部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人造板类产品 33,576,496.97 31,172,635.06 105,711,462.48 130,665,414.29 139,287,959.45 161,838,049.35
林化类产品 297,883.62 656,751.76 297,883.62 656,751.76
合计 33,874,380.59 31,829,386.82 105,711,462.48 130,665,414.29 139,585,843.07 162,494,801.11
按经营地区分类
市场或客户类型
合同类型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转让 33,874,380.59 31,829,386.82 105,711,462.48 130,665,414.29 139,585,843.07 162,494,801.11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合计 33,874,380.59 31,829,386.82 105,711,462.48 130,665,414.29 139,585,843.07 162,494,801.1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95755.95 574,478.73
教育费附加 53440.09 344,628.39
资源税 570.80
房产税 237,501.87 352,243.14
土地使用税 750,260.76 720,739.26
车船使用税 4,170.00 4,235.00
印花税 407738.15 283,200.28
地方教育费附加 22,956.28 229,752.24
环境保护税 198,346.33 400,201.83
合计 1,770,169.43 2,910,049.67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525,808.97 955,987.28
办公及业务经费 785934.33 1,919,141.33
折旧及摊销 991532.86 1,100,106.99
合计 2,303,276.16 3,975,235.60
其他说明:
无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0371046.60 18,225,378.95
办公及业务经费 22480006.22 16,757,358.88
安全生产费 580633.08 731,881.51
折旧及摊销 7055622.91 8,003,594.53
停工损失 13,666,611.68
合计 64,153,920.49 43,718,213.87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7,263,524.25 20,447,899.66
减:利息收入 43,525.43 195,286.22
利息净支出 17,220,346.87 20,252,613.44
汇兑损失 832,983.88 169,528.73
减:汇兑收益 294,535.08 556,629.71
汇兑净损失 538,448.80 -387,100.98
银行手续费 61,130.07 48,520.40
结构化主体中归属于其他权益持有人的损益 1,199,418.24 1,330,953.55
合计 19,019,343.98 21,244,986.41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值税即征即退 7,915,206.30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政府补助 216,369.10 254,415.42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59,980.92 12,050.49
合计 276,350.02 8,181,672.21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18,000.00
合计 -18,000.00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业绩补偿形成的或有对价变动 -63,111,154.70 85,150,674.70
合计 -63,111,154.70 85,150,674.70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3,471.50 -3,471.5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4,181,082.67 -1,795,092.1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186,192.99 -491,799.27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合计 -47,363,804.16 -2,290,362.91
其他说明: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15,114,696.80 -6,472,597.14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58,041,504.26 -27,610,546.89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163,962.58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4142034.32 -5,637,492.51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7,848,027.29 -83,318,719.44
十二、其他
合计 -85310225.25 -123,039,355.98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 427,049.98 6,150,726.05
合计 427,049.98 6,150,726.05
其他说明:
无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赔偿金 205,207.75 23,924.00 205,207.75
保险理赔收入
罚款 181,300.60 6,248.49 181,300.60
其他 87,629.47 8,583.81 87,629.47
合计 474137.82 38,756.30 474137.8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43,171.04 1,352,960.06 243,171.0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43,171.04 1,352,960.06 243,171.04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赞助支出
罚款、违约金及滞纳金等 201,841.67 625,924.14 201,841.67
其他 17,700.09 833.45 17,700.09
诉讼赔偿 98,779,978.56 6,272,596.49 98,779,978.56
资产盘亏损失 21,250,551.81 21,250,551.81
退租赔偿 758,015.83 758,015.83
债权转让损失 714,824.13 714,824.13
合计 121,966,083.13 8,252,314.14 121,966,083.13
其他说明:
无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4,470,184.05 88,322.49
递延所得税费用 -17,653,824.78 8,410,922.51
合计 -13,183,640.73 8,499,245.0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403,609,087.8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00,902,271.9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1,812.6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85,001.86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2,330,732.16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1,128,451.6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810,180.2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56,952,813.14
所得税费用 -13,183,640.7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代收代付款 1710313.10 1,548,842.37
保证金及押金
政府补助 663,669.40 255,544.98
活期利息收入 44,907.86 195,286.22
收回备用金 103,726.60 18,810.74
收到退回的预付等款项 572,153.25
其他 239971.59 60,753.86
合计 2762588.55 2,651,391.4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间费用 30,617,499.19 10,835,249.11
代收代付款 1,211,311.44 990,481.04
退回预收等款项 784,178.00
保证金及押金 283,651.87 723,944.00
备用金 212,000.00
其他 1,060,585.11
税收滞纳金 254,618.73 462,185.69
合计 33,427,666.34 14,008,037.8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055,034.79
合计 131,055,034.79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控股股东代偿款 68,369,016.15
合计 68,369,016.1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重组中介费 96,000.00
合计 96,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扶贫投资款 3,000,000.00
结构化主体中其他权益持有人投入资金 29,200,000.00
收到控股股东的款项 181,869,199.76
合计 181,869,199.76 32,2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归还控股股东拆借资金 271,407,797.51 27,000,180.00
归还扶贫投资款 3,000,000.00
归还拆借资金 488,821.32
租金 2,183,218.46 2,435,258.97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预付融资中介费 616,800.00
分期付款购买设备 1,122,962.88
扶贫投资分红 798,625.00
合计 273,591,015.97 35,462,648.1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净利润 -390425447.15 -104,011,569.94
加:资产减值准备 85,310,225.25 123,039,355.98
信用减值损失 47,363,804.16 2,290,362.9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51,633,452.54 29,517,948.65
使用权资产摊销 2,047,480.11 1,953,130.85
无形资产摊销 4,033,922.68 4,280,702.0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18,159.53 42,896.6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290,121.02
-6,150,726.05
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3,171.04 1,352,960.0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3,111,154.70 -85,150,674.7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8,977,513.34 21,391,752.2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40,844.26 18,176.5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7,672,968.89 8,392,745.9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1,032,456.84 -20,496,935.8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05,162,815.79 -7,836,272.5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73281471.24 33,692,132.06
其他 7,281.77 676,794.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51,861.87 3,020,779.07
债务转为资本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现金的期末余额 70,677,295.16 40,276,044.5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0,276,044.56 58,617,956.0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401,250.60 -18,341,911.46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133,366,000.00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133,366,000.00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310,965.21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2,310,965.21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131,055,034.79
其他说明: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70,677,295.16 40,276,044.56
其中:库存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70,677,295.16 40,276,044.5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677,295.16 40,276,044.56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
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末折算人民币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余额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20,632.54 7.0288 145,022.00
欧元
港币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588,476.78 7.0288 4,136,285.59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无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
项目 租赁收入
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44,693,754.61
合计 44,693,754.61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企业合 构成同一 合并 合并当期期 比较期 比较期
合并当期期初
被合并 并中取 控制下企 日的 初至合并日 间被合 间被合
合并日 至合并日被合
方名称 得的权 业合并的 确定 被合并方的 并方的 并方的
并方的收入
益比例 依据 依据 净利润 收入 净利润
上海博 同受周大
达数智 51.00 福投资有 工商
科技有 % 限公司控 变更
日
限公司 制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海博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日 上期期末
资产: 224,506,369.72
货币资金 20,442,862.23
应收款项 12,879,688.50
预付账款 4,200.00
存货
固定资产 155,510,802.34
无形资产
其他应收款 15,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20,668,816.65
负债: 19,510,859.99
借款
应付款项 19,500,000.00
应交税费 7,709.99
其他应付款 3,150.00
净资产 204,995,509.73
减:少数股东权益 100,447,799.77
取得的净资产 104,547,709.9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无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照 丧失控 与原子
公允 制权之 公司股
丧失 丧失控 丧失控
价值 日合并 权投资
控制 制权之 制权之
丧失控 处置价款与处置 重新 财务报 相关的
权之 日合并 日合并
制权时 丧失控制 丧失控制权 投资对应的合并 计量 表层面 其他综
子公司名 丧失控制 丧失控制权时点 日剩 财务报 财务报
点的处 权时点的 时点的判断 财务报表层面享 剩余 剩余股 合收益
称 权的时点 的处置价款 余股 表层面 表层面
置比例 处置方式 依据 有该子公司净资 股权 权公允 转入投
权的 剩余股 剩余股
(%) 产份额的差额 产生 价值的 资损益
比例 权的账 权的公
的利 确定方 或留存
(%) 面价值 允价值
得或 法及主 收益的
损失 要假设 金额
唐县汇银 股权转 周大福投资
木业有限 133,366,000.00 51.00 让、资产 有限公司实 136,138,523.11
月 22 日
公司 交割 际控制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日,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更新了股东名册,并
完成了公章、资产、债权债务等移交手续,截止 2025 年 12 月 22 日,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已实际
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并实际控制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百福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后,公司持有博达数科 51%股权,博达数科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业务性 持股比例(%) 取得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名称 质 直接 间接 方式
云南江城茂源
云南江城 10,000,000.00 云南江城 林业 55.00 设立
林业有限公司
景谷林茂林业
云南景谷 1,000,000.00 云南景谷 制造业 100.00 设立
有限公司
景谷永恒木业
云南景谷 41,000,000.00 云南景谷 制造业 100.00 设立
有限公司
景谷林威林化
云南景谷 1,000,000.00 云南景谷 批发业 100.00 设立
有限公司
景谷林之海炭 云南景谷 11,000,000.00 云南景谷 制造业 100.00 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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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有限公司
福誉企业管理
(北京)有限 北京 5,000,000.00 北京 商务服务 100.00 设立
公司
福港能源(上
上海 50,000,000.00 上海 批发业 100.00 设立
海)有限公司
上海景誉生物
上海 1,000,000.00 上海 其他 100.00 设立
科技有限公司
景林绿色科技
(天津)合伙
天津 80,000,000.00 天津 企业管理 50.90 0.10 设立
企业(有限合
伙)
福誉企业管理
(上海)有限 上海 8,000,000.00 上海 商务服务 100.00 设立
公司
上海博达数智 信息系统
上海 195,000,000.00 上海 51.00 受赠
科技有限公司 集成服务
科学研究
上海达福云擎
上海 10,000,000.00 上海 和技术服 60.00 设立
科技有限公司
务业
科学研究
上海百福智达
上海 1,500,000.00 上海 和技术服 100.00 设立
科技有限公司
务业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
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于 2026 年 2 月 3 日注销。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
本期归属于少数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 期末少数股东权
子公司名称 东持股
股东的损益 告分派的股利 益余额
比例%
上海博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49.00 6,567,314.15 102,117,314.15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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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
非流
子公司名称 非流动 动 资产 流动 非流动 负债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动资
负债 资 合计 负债 负债 合计
产
产
上海博达数智
科技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 经营活动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益总额 金流量
上海博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43,269,793.66 13,402,681.94 -4,260,985.69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新 本期计入 本期转
财务报表 本期其 与资产/收
期初余额 增补助 营业外收 入其他 期末余额
项目 他变动 益相关
金额 入金额 收益
递延收益 900,000.00 9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900,000.00 900,000.00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276,350.02 8,169,621.72
合计 276,350.02 8,169,621.72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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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本集团从事风
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
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
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
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
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
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
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
情况下进行的。
①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
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集
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汇率风险对本集团的交易及境外经营的业绩均构成影
响。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参见本附注六、54“外币货币性项目”。
各项外币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
本年 上年
项目
对利润的影响 对利润的影响
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升值 1% 42,813.08 51,852.87
美元对人民币汇率贬值 1% -42,813.08 -51,852.87
②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
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
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
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为向控
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 29,864,615.21 元(上
期末:490,501,727.36 元)。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集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最
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的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划分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参见本
附注五、10。
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
参见附注六的相关披露。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
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
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
下:
项目 一年以内 一至二年 二至三年 三至五年 五年以上
应付账款 32,317,019.87 1,003,680.09 13,665.30 3,039,559.50
其他应付款 31,160,919.57 9,920.00 8,350,401.19
租赁负债 1,947,281.21 838,727.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62,963.12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美元
母公司对本企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业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
周大福投资
北京 投资 30,000 55.00 55.00
有限公司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母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七节四(一)控股股东情况”。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郑家纯先生
其他说明:
无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新世界淮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王兰存(注) 子公司汇银木业的少数股东
崔会军(注) 子公司汇银木业的少数股东
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注) 王兰存之子控制的公司
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注) 子公司汇银木业总经理之子控制的公司
张卫欣(注) 子公司汇银木业监事
崔保军(注) 崔会军的弟弟
管英杰(注) 子公司汇银木业的监事
赵志勇(注) 管英杰的妻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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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宏德睿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注) 王兰存亲家控制的公司
其他说明:
注:2025 年 12 月 22 日,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简化处理 简化处理
未纳入租 未纳入租
的短期租 的短期租 支
赁负债计 赁负债计 承担的 增加
租赁资 赁和低价 承担的租赁 赁和低价 付
出租方名称 量的可变 增加的使用权 量的可变 租赁负 的使
产种类 值资产租 支付的租金 负债利息支 值资产租 的
租赁付款 资产 租赁付款 债利息 用权
赁的租金 出 赁的租金 租
额(如适 额(如适 支出 资产
费用(如 费用(如 金
用) 用)
适用) 适用)
上海新世界淮海物业发 商业办
展有限公司 公楼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海中路 300 号,租赁面积为 368.14 平方米,租赁期为 35 个月,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8 年 6 月 30 日止,日租金为 6 元/平方米。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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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借款期限五年,利率为 2.75%,
本公司已按公允利率计提利息,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239,444,672.00 2022-9-29 2027-9-30
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截止 2025 年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14,864,615.21 2025-7-17 2026-7-16 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 3.00%。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0.00 2025-9-29 2026-9-28 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 3.00%。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注 1) 141,869,199.76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注 2) 133,366,000.00
注 1:本公司此前为收购汇银木业 51%的股权曾先后与崔会军、王兰存等方签署了《股权转
让框架协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交易文件(以下简称“重
组交易文件”),根据重组交易文件,崔会军、王兰存应根据重组交易文件向景谷林业承担连带的
业绩补偿义务。经计算,本公司享有业绩补偿债权累计 141,869,199.76 元。报告期内,公司已收
到以上款项。
本公司与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享有的业务补偿债权
注 2: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向周大福投资转让其持有的汇银木业 51%股权。本次
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汇银木业不再纳入景谷林业合并
报表范围。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
础,由本公司与周大福投资协商确定。根据亚超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5)
第 A232 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7 月 31
日,汇银木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930.69 万元,评估增值率 106.81%,汇银木业 51%股权
对应的评估值为 2,004.65 万元。参考本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与周大福投资协商一致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3,336.60 万元。报
告期内,公司己收到交易对价款项。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13.49 282.28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关联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结构化主体接受关联方投资 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 29,200,000.00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 上海新世界淮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12,466.77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同负债 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 35,243.47
应付利息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115,890.41 2,104,954.18
其他应付款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29,864,615.21 21,827,740.72
长期应付款(含应计利息)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239,642,573.68
(3).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非流动负债(结构化主体中的份额) 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 35,228,984.31 38,095,639.89
√适用 □不适用
诺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号),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收到控股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股东周大福投资发来的《承诺函》,为助力公司剥离不良资产,减轻公司负担与压力,促进公司
长期健康发展。周大福投资作出无条件、不可撤销承诺:“在景谷林业对本公司出售汇银木业 51%
股权交割完成前后,因汇银木业相关事项对景谷林业产生的实际损失,均由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
有限公司向景谷林业予以偿付或予以解决。”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赠与
景谷林业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2025 年 10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
时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资产赠与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拟与公司签署《资产赠与协议》,将其持有的博达数科
有博达数科 51%股权,博达数科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详见本附注七、2、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十五、 股份支付
(1).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未决诉讼
①2026 年 1 月,公司收到高碑店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
诉讼事由如下: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沟新城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发来的《宣布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宣布将汇银木业原定于 2026 年 3 月到期的合计人民币 14,825 万元贷款于 2025 年 11 月 2 日提前
到期。沧州银行因汇银木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汇银木业、崔会军、王兰存、景谷林业为被告
向高碑店法院提起诉讼。
本次案件尚未经法院判决,诉讼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无法可靠计量损失金额,最终影响以
法院判决为准。
②2026 年 3 月,公司收到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正定法院”)送达的(2025)冀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诉讼事由如下:
原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原实际控制人崔会军、王兰存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所致,原告范华志将
汇银木业、王兰存、崔会军、景谷林业诉至正定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原告本金 6,000 万元及相应
利息。
一审法院驳回了驳回范华志的起诉。
本次案件尚未经法院终审判决,诉讼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无法可靠计量损失金额,最
终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三个经营
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
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三个报告分部,分别为云南分部、河北分部、上海分部。这些报告
分部是以经营地点、产品业务线等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云南分部的主要产品为胶合板、林化产
品、林木产品;河北分部的主要产品为刨花板、纤维板;上海分部主要为算力设备租赁业务。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
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云南分部 河北分部 上海分部 分部间抵销 合计
营业收入 45,060,301.15 106,370,503.64 43,269,793.66 194,700,598.45
营业成本 41,086,756.33 130,665,414.29 24,429,915.38 1,692,839.15 194,489,246.85
利润总额 -249,568,213.78 -315,142,736.84 15,207,368.49 -145,894,494.25 -403,609,087.88
净利润 -234,408,520.14 -312,654,833.41 10,743,412.15 -145,894,494.25 -390,425,447.15
资产总额 446,781,748.44 235,457,502.50 225,192,197.82 457,047,053.12
负债总额 208,402,762.21 25,714,090.35 97,687,983.51 136,428,869.05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汇银木业
详见附注七、3、处置子公司有关情况说明
(2)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的事项
公司 2025 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40,360.91 万元,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24,558.15 万元;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12,561.73 万元。2025 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470.06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14,894.36 万元,低于 3 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
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规定的对
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ST”)。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3,566,726.54 4,245,962.7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比例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566,726.54 100.00 430,656.44 12.07 3,136,070.10 4,245,962.71 100.00 331,722.25 7.81 3,914,240.46
其中:
账龄组合 3,566,726.54 100.00 430,656.44 12.07 3,136,070.10 4,245,962.71 100.00 331,722.25 7.81 3,914,240.46
合计 3,566,726.54 / 430,656.44 / 3,136,070.10 4,245,962.71 / 331,722.25 / 3,914,240.4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3,566,726.54 430,656.44 12.0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账龄组合 331,722.25 98,934.19 430,656.44
合计 331,722.25 98,934.19 430,656.4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和合
应收账款和
应收账款期 合同资产 同资产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合同资产期
末余额 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余额
末余额
(%)
景谷洺扬劳务
服务有限公司
景谷县交运木
材加工厂
王新春 399,050.00 399,050.00 11.19 187,553.50
云南云景林业
开发有限公司
镇沅思生桉树
种植基地
合计 2,969,606.92 2,969,606.92 83.26 326,545.07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371,200.83 32,928,995.61
合计 11,371,200.83 32,928,995.6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35,617,248.47 52,317,663.79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35,421,329.59 51,898,695.59
押金及保证金 5,492.20 229,436.20
代收代付款
其他 190,426.68 189,532.00
合计 35,617,248.47 52,317,663.7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期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额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83,189.75 7,267,445.58 7,450,635.33
本期转回 2,593,255.87 2,593,255.87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余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转销
类别 期初余额 其他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或核
变动
销
账龄组合计提 19,388,668.18 7,450,635.33 2,593,255.87 24,246,047.64
合计 19,388,668.18 7,450,635.33 2,593,255.87 24,246,047.6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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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
款期末余额 款项的性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合计数的比 质 期末余额
例(%)
福誉企业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
云南江城茂源林
业有限公司
景谷林威林化有
限公司
云南省林业调查
规划院
景谷林之海炭业
有限公司
合计 33,804,386.24 94.91 / / 23,730,005.41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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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215,839,913.63 44,277,906.13 171,562,007.50 378,792,203.67 154,844,461.65 223,947,742.02
合计 215,839,913.63 44,277,906.13 171,562,007.50 378,792,203.67 154,844,461.65 223,947,742.02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账面 减值准备期末余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余额(账面 减值准备期初余 价值) 额
被投资单位
价值) 额 计提减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其他
值准备
江城茂源林业有
限公司
景谷永恒木业有
限公司
景谷林之海炭业
有限公司
景谷林威林化有
限公司
景谷林茂林业有
限公司
景林绿色科技
(天津)合伙企 35,384,786.80 5,335,213.20 35,384,786.80 5,335,213.20
业(有限合伙)
北京景林科技有 1,200,000.00 1,200,000.0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限公司
唐县汇银木业有
限公司
福誉企业管理
(上海)有限公 4,000,000.00 4,000,000.00
司
上海博达数智科
技有限公司
合计 223,947,742.02 154,844,461.65 108,547,709.96 271,500,000.00 171,562,007.50 44,277,906.13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其他业务 9,799,766.83 7,512,593.17 11,435,393.99 8,879,615.99
合计 9,799,766.83 7,512,593.17 11,435,393.99 8,879,615.9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18,000.0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处置子公司的损失 -1,880,556.71
以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股利 13,260,000.00
合计 11,361,443.29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十、 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27,049.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 276,350.02
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1,491,945.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因业绩补偿确认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 -63,111,154.70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3,939,946.04
合计 -119,964,244.24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4.70 -1.89 -1.89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41 -0.97 -0.97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董事长:葛意达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 年 4 月 23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