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回购的 2,314,287 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部分股份共 2,314,287 股,注销完成
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192,157,999 股减少为 189,843,712 股,注册资本将由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
未使用的 2,314,287 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
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截 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 ,公司已完成本次回 购 ,已实际 回购公司股份
价为 17.29 元/股,最低价为 13.79 元/股,回购均价为 15.27 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5,331,332.7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时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同时增强
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314,287 股股票用途由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
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
变化。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92,157,999 股变更为
注销前 注销回购股 注销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份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总股本 192,157,999 100 2,314,287 189,843,712 1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
作出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
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本
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2,314,287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比例的 1.20%。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 192,157,999 股变更为 189,843,712 股,
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 192,157,999 元变更至人民币 189,843,712 元。本次变
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
能力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
体经办人员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
宜。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