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禾股份: 君禾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2:39: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
第二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08.5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 0.79%。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36 人。
   ? 在相关部门办理完毕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后、股票上市流通前,公司
将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
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君禾泵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
的相关规定,同意对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
第二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30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
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
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君禾泵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
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相关公告。
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
案,并披露了《君禾股份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4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暂缓授予的激励
对象周惠琴女士授予 1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暂缓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
被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90,000 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9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上述限制性股票
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
以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 14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由 4.36 元/股调整为 4.32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149.00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13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该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1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由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1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上述限制性股票
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24 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356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
解除限 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356 万股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上述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相关公告。
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6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32 元/股调
整为 4.2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上述限制性股票
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36 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 30%。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暂缓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因此
对应的第二个限售期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2026 年 4 月 25 日届满。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 50%。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
 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因此对应的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届满。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首次及暂缓授予部分 以 2023 年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
                                 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率不低于 60%,且不低于 4,800 万元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以 2023 年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解除限售期                        54,168,635.15 元(剔除股份
              率不低于 60%,且不低于 4,800 万元
                                 支付费用的影响),较 2023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年增长 384.29%,公司层面
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
作为计算依据。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
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           果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暂缓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个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            人绩效考核结果满足解除限
效考核结果达到“优秀”、“良好”或“合格”等级,激励对象            售条件。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解除             预留授予的 13 名激励对象
限售比例。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满足解除
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 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对符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30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
 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6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308.5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79%。具体情况如下:
                                        已解除限         本次可解     剩余未解
                                  获授的限制 售的限制         除限售的     除限售的
  授予批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
                                          量           票数量     票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林姗姗        董事、副总经理        101.00   40.40     30.30    30.30
         徐海良         副总经理          100.00   40.00     30.00    30.00
  首次授予
         范超春         财务总监          105.00   42.00     31.50    31.5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19人)           354.00   141.60   106.20   106.20
  暂缓授予   周惠琴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20.00   48.00     36.00    36.00
  预留授予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13人)           149.00    0.00     74.50    74.50
               合计                  929.00   312.00   308.50   308.5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的第二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
 的相关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
 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暂缓授予
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数及数量符
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君禾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