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公告编号:2026-032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安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
、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的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安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资委”),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安钢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为1.76元/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852,272,727股(含本数)
,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872,421,386股。安钢集团直接持
有公司1,949,107,30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7.86%,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河南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由安钢集团全额认购,按照发行数量上限
计算,发行完成后预计安钢集团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将上升至75.21%。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95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 薄学斌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706780942L
注册地址 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
注册资本 377,193.64万元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
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生产、销售饮料、纯净水、冷冻饮品、房屋租赁(以上限分
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冶金
产品和副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
经营范围
险品)、冶金辅料、机加工产品、农副产品(不含棉、烟、茧
、粮)生产经营;冶金机电设备设计、制造和经营,技术服务
、协作、咨询服务;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国内电视广告,承
办分类电视广告业务。家电及配件、文体用品、广电器材的销
售;住宿、餐饮、旅游管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招标投标
代理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安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
(三)主营业务
安钢集团是河南省大型国有钢铁企业,以钢铁为主业,同时涉
及机械加工、采矿选矿、医疗服务及物流运输等业务。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一期,安钢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总资产 5,867,837.61 5,479,797.76
净资产 571,946.78 569,005.65
净利润 15,949.41 -264,020.83
注:上表所示为合并报表数据,其中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5年9
月30日/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安钢集团于2026年4月23日签署了《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与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阳钢铁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价
格、认购金额及认购方式、认购数量、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限售
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生效条件、违约责任
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发行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
的批准、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上交所的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
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按特定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安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国资委。本次
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造成实质性影
响。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