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派特尔”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派特尔的持续督导工
作,并出具 2025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
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
阅,包括股东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
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
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
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
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
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
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
理解性。
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
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 2025 年
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
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等方式,关注上市公
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期
项目 工作内容
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
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保荐机构于 2025 年 5 月和 12 月对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本持
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启动专
项现场检查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发表的专项意见包
括:《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市派特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日常督促上市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
制、履行承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注
上市公司持续经营、重大风险、股票异常波动
情况等。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已督促公司及
印章管理、
时修订相关内
控制度并严格
制度不完善
执行
部分会议议
已督促公司完
成整改
不完整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是 不适用
及相关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孙永波 谢德泳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