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5 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万联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华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立科技”或“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华立科技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
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华立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等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
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
求进行。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华立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
向贵所报送培训情况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培
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分析等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
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
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万联证券华立科技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
人员为钟建高、冯志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华立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
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
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华立科技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5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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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建高 冯志伟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