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一、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3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625 号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
利云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的基础上,审核了后附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美利云公司管理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
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美利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
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披露,如实反映了美利云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供美利云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使
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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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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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无
仅供报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