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626 号
中冶美利云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
利云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在诚通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
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
据,是美利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
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经审核,《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在诚通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美利云公司 2025 年度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
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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