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肯特股份增加 202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
计 2026 年度将与关联方南京润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特新材”)及
嘉善振宏氟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振宏”)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
额不超过 410.00 万元。
自润特新材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与润特新材、嘉善振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等规定履行了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人润特新材、嘉善振宏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将
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以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 同 签 订 截 至 披 露 日
关联人 度发生金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金 额 或 预 已发生金额
额
计金额
向关 联人
润特新 参考 市场
委托 加工 委托加工 30.00 0 0
材 价格
物料
向关 联人
嘉善振 参考 市场
委托 加工 委托加工 200.00 72.77 111.59
宏 价格
物料
向关 联人
采购 原材 嘉善振 原材 料、 参考 市场
料、 半成 宏 半成品 价格
品
注: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 法定代表 注册资本
关联关系 住所 主营业务
称 人 (万元)
新材料、复合材料、工程
塑料、非金属材料及制品
的研发、生产、销售、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原合并报 南京市江 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表范围内 宁区江宁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润特新材 沈振宇 450.00
全资子公 街道滨溪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司 大道 106 号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嘉善振宏 万金花 500.00 润特新材 嘉善县惠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
股权受让 民街道之 造;塑料制品销售;高性
方沈振宇 江路 105 号 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
与嘉善振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宏的实际 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
控制人为 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
近亲属关 树脂销售;非金属矿及制
系 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
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
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
料技术研发;五金产品零
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称
润特新材 /2025年年度 649.38 644.43 1,008.47 29.63
(未经审计)
嘉善振宏 /2025年年度 2,616.86 1,793.75 2,930.63 178.32
(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与润特新材、嘉善振宏之间发生的交易,自润特新
材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之日起至未来 12 个月内比照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润特新材、嘉善振宏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
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新增关联方正在履行的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润特新材、嘉善振宏委托加工物料、向嘉善振宏采购原材料及半成品。
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增值税发票后,90 天内付清货
款。上述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
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双方
基于市场价进行协商后自愿达成交易价格,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基于正常的业务
往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双方基于市场价进行协商后自愿达成交易
价格,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
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根
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双方基于市场价进行协商后自愿达成交易价格,定
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肯特股份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发
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针对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王 慷 周宗东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