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润禾
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修
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润禾材料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101 号)批
复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7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2.35 万张,发
行价格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6,525,832.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
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
出具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900.77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14.50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9,235.00
减:发行费用 582.42
募集资金净额 28,652.58
加: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992.56
减: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029.88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22,900.77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 19,133.99
本年度累计投入 3,766.7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14.50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714.5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
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与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小禾电子
材料(德清)有限公司)、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
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
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分别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1,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各
)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东方证券担
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证券承接。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东方证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方职责履行良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截至 2025 年 12 月 备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号 31 日余额 注
中信银行股 使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分行 中
九江润禾合成材料 中信银行股 使
专户 宁波分行 中
小禾电子材料(德 招商银行股 已
金专户 宁波分行 销
合计 7,144,994.96 -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
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28,652.58 3,766.78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029.88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029.88 22,900.77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04%
是 否 已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 至 期 末 累 截 至 期 末 投 资 项目达到预 本 报 告 是 否 达 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变 更 项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计 投 入 金 额 进 度 ( %) (3) 定可使用状 期 实 现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向 目(含部 (2) =(2)/(1) 态日期 的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一期) 30 日
否 3,500.00 3,500.00 474.94 3,593.05 102.66 127.62 不适用 否
项目 30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652.58 5,652.58 - 5,652.58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8,652.58 28,652.58 3,766.78 22,900.77 — — 252.52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合计 28,652.58 28,652.58 3,766.78 22,900.77 — — 252.52 —
不适用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结项,本报告期的实际效益为 2025 年 10—12 月的净利润,该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较短,结项后运营尚未满 1 年,因此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于 2025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年 6 月 30 日结项,本报告期的实际效益为 2025 年 7—12 月的净利润,该项目结项后运营尚未满 1 年,因此不适用预计效益
评价。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支付的金额。
用进展情况
适用
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变更情况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同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本次变更属于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的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2 年 8 月 11
及置换情况
日止,公司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4,265.13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265.13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与未来规划的需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润禾”)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德清润禾继续存续,同时设
立全资子公司小禾电子材料(德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禾材料” )。公司募投项目“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德清润禾,按照分立方案,“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实施用地等相
关资产已由小禾材料承接。鉴于上述情形,为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德清润禾变更为小禾材料,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其他事项不变。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后,公司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及
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后,公司注销了原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变更属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
动资金情况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
管理情况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0.8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投资收益为 89.11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 0 万元。
适用
(1)“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已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结项,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节余募集资金 2.77 万
元,系募集资金本金孳息。2025 年 11 月,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2.77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上述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
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的金额及原因
(2)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已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结项,出现募集资金节余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实施中严
控成本,通过国产替代与精细化管理保障了项目质量与效益的前提下降低了投入成本所致。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
”已基本完结,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 852 万元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
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外(如不足,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6,027.11 万元(含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714.5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系“35kt/a 有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尚未结算完毕,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该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
去向
款项。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玥 佃佳林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