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保荐机
构”)作为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达”、
“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福斯达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9 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为 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6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710.59 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889.41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新增注册资
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012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顺
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投入募集 实际投入
项目名称
号 资额 资金 金额
合计 75,000.00 65,889.41 46,882.97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
及股东获得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
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项产品投资持
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实施方式
在经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品种和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决
定拟投资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
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
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公司财务部将严格筛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对购
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及时建立台账,相关人员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动
向,及时控制风险。同时,财务部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工作。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斯达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将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福斯达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运作》
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