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美利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
可〔2023〕418 号)《关于同意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 5,30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7,716.06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全部到位,其中超募资金为 75,704.3832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天健验〔2023〕8-1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
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
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环评审批
项目名称 建设期
号 总投资 投资金额 情况 情况
重庆美利信研发中 2102-500113- 渝(巴)环准
心建设项目 04-01-484740 [2021]031 号
新能源汽车系统、
模具生产线建设 04-01-937268 [2021]032 号
项目
新能源汽车零配件 2102-420690- 襄高环批环
扩产项目 89-01-797130 [2021]23 号
合计 82,011.68 82,011.68 - - -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用
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53,854.98
万元增加“重庆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系统、5G 通信零 配
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及“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投资金额。截止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序 募集资金 调整后
项目名称 月 31 日累计投入
号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新能源汽车系统、5G 通信零配
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 82,011.68 135,866.66 129,845.30
注: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重庆
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1,574.85 万元(含存
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及业务发展;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能源汽车系统、5G 通信零配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
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640.21 万元(含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
发展。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4,215.0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还有部分尾款尚未支付,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
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尾款正常支付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尾款正常支付
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
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
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及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
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 朱 伟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