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联盛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发布的“证监许可〔2022〕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109.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 7,405.93(不含税)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2,703.07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收款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
验〔2022〕13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投项目调
整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 调整后 实施
项目名称
号 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 其中:拟使用募集 主体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总额
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
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注]
改建项目(一期) 联盛
合计 71,635.86 82,579.25 73,967.96 -
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
目(一期)”投资总额由 35,093.61 万元调整为 46,037.00 万元。本次调整,前述项目将追加
投资 10,943.39 万元,其中包括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1,067.21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结存利息收
入及公司自有资金。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
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并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的投资品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存款、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保本收益凭证等;
资标的的产品,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
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总额度不
超过 1.50 亿元,投资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存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行
使相关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授
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
所有,将优先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
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投资产品经过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二)风险控制措施
务合作;
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其
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关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规范运作、
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
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现金管理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以
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
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且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上述方式的投资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限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存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该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聂 敏 江 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