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贝隆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贝隆精
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5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21.4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8,62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32,541.5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001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注:利息收入是指已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则以及《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了《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 2024 年 1 月
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
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环城
支行
合计 557.45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21,318.81 万元,使用项目分别为“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见附表 1)。
“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变更实施地点,保荐代表人出具了核查
意见。具体详见《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项目
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司结合客户需求、市场环境变化、新技术和新客户研发和开发进度,对募
投项目在装修、安装设备及软硬件购置等方面实施动态控制,在满足当前公司生
产和研发需求的基础上,合理控制产能扩张和募集资金使用节奏。公司将募投项
目“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由 2026 年 1 月 22 日变更为 2027 年 1 月 22 日。
公司目前有“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 184 号”(A 区)与“浙江省余姚市舜
贝路 4 号”(B 区)两个生产基地,分别承担不同工艺环节或客户的研发和生产
任务。考虑到对相同工艺环节的生产和研发设备进行统一放置、集中管理能有效
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沟通效率,公司新增“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 184 号”及“浙
江省余姚市舜贝路 4 号”部分区域为募投项目“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及“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375.85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01.89 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7,896.3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6,922.5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由
于尚未到归还日,上述补流资金尚未归还。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
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本次额度经审议生效后,前次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自动失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本金
金额为 4,000.00 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57.25 万元(利息收入是指已
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截至报告期末持有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产品名称 签约方 投资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
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其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
无其他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
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
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
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5 年度,上市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且目前
募投项目整体建设进度较为缓慢,保荐机构已提示上市公司合理规划募投项目投
资进度。除此之外,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
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 贾晓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541.51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46.7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318.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进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分 度(%)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 (3)=(2)/(1)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0,606.00 32,541.51 2,146.72 21,318.81 65.51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 - - - - - - - -
合计 50,606.00 32,541.51 2,146.72 21,318.81 65.5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调整部分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保荐代表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2026 年 1 月 22 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调整后)2027 年 1 月 22 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2026 年 1 月 22 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
整后)2027 年 1 月 22 日。
具体原因如下:
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公司结合客户需求、市场环境变化、在满足当前公司生产的基础上,根据业务拓展和生产需求,
结合公司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合理控制产能扩张和募集资金使用节奏,适时稳妥推进项目投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满足公司当前的研发需求,切实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与预期效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配
置,最大程度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新技术和新客户研发和开发进度,对募投项目在装修、安装设备及软硬件购置
等方面实施动态控制,妥善安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后续投入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目前有“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 184 号”(A 区)与“浙江省余姚市舜贝路 4 号”(B 区)两个生产基地,分别
承担不同工艺环节或客户的研发和生产任务。其中“B 区主楼一、二层”为目前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考虑到对相同工艺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节的生产和研发设备进行统一放置、集中管理能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沟通效率,经研究,拟新增“浙江省余姚市舜宇
西路 184 号”及“浙江省余姚市舜贝路 4 号”部分区域为募投项目“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
施地点,该调整有利于公司合理布置内部组织,提升运营效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375.85 万元,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01.89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了发行费用,根据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0192 号),公司拟于 2024 年 2 月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进行了置换,金额为 10,677.7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 10,375.85 万元,发行费用置换 301.89 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置换投资项目 10,338.99 万元,置换发行费用 301.89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表人。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6,922.5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1.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购买大
额存单尚未赎回。
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 个月内归还。截至 2025 年
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7,719.35 万元,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 7,716.44 万元,原因系该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