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咨询”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修正)》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甘肃工程
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999,995.04元,扣除本次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8,950,618.81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甘肃工程咨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永证验字(2023)第21002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759,999,995.04
减:承销及保荐费用 8,75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款项 98,725,311.05
其中: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85,021,396.88
本年度投入金额 13,703,914.17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
减:手续费 1,816.72
加: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 25,349,507.93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21,509,266.1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
定了《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甘肃土木
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木工程院”)、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
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电设计院”)及甘肃华强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强检测”)作为募投项目“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
体。2024年6月,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保荐机构分别与土
木工程院、水电设计院、华强检测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
州新区支行
土木工程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
工程检测中心建设 院 安路支行
项目 水电设计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
院 安路支行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
安路支行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务能力提升项目 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
综合管理、研发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
州分行营业部
目
合计 621,509,266.1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本金(万元) 起息日 赎回日 收益(万元) 是否已赎回
中国民生银行兰
定期存款 29,500.00 2025.01.20 2025.07.20 258.13 是
州分行营业部
浦发银行兰州 结构性存
分行营业部 款
浦发银行兰州 结构性存
分行营业部 款
上海浦发银行兰 结构性存 14,813.00 2025.09.02 2025.10.09 23.51 是
州分行 款
中国民生银行兰 结构性存
州分行 款
中国民生银行兰 结构性存
州分行 款
上海浦发银行兰 结构性存
州分行 款
上海浦发银行兰 结构性存
州分行 款
上海浦发银行兰 结构性存
州分行 款
中国民生银行兰 结构性存
州分行 款
中国民生银行兰 结构性存
州分行 款
上海浦发银行兰 结构性存
州分行 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并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募集资金对账单、上市公司出具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审核
报告、与管理层访谈沟通、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修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和《甘肃工程咨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9,999,995.0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03,914.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4,627,497.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是否
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本年度实现 达到
目(含 投入金额(2)[注 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的效益 预计
部分变 1] (2)/(1)[注 2] 期 大变化
效益
更)
承诺投资项目
否 301,000,000.00 301,000,000.00 13,703,914.17 154,627,497.37 59.74% 2024 年 5 月 2,751,956.01 是 否
设项目
否 159,000,000.00 159,000,000.00 - - - 尚未开工 不适用 否
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用
不适
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 否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 - - 尚未开工 不适用 否
用
目
合计 760,000,000.00 760,000,000.00 13,703,914.17 154,627,497.37 - - - -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与“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进行
项目) 了重新论证。根据公司对目前市场环境及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认为上述项目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投资回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
水平,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及对全体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公司经研究决定暂缓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后续公司将结
合长远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也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
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后续如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计算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时已剔除项目投资构成中尚未使用的铺底流动资金因素影响。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 宇 刘登舟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