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技术”或“公司”)2024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科瑞技术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外币汇率大幅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
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拟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
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风险防范措施等,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
了专门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有可行性。同时,公司规定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
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
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
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
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
品业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远期外汇及外汇期权等业务余额
合计 250 万美元,未超过原批准的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 2026 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
基于审慎预测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得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和期权
费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和期权费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
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和期权费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
议确定。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
经理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
关合同,并由财务中心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
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
行职责,内审部为监督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
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银行等金融机构。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
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
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
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
造成汇兑损失。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
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
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
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
的。
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
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
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心应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董事会应立即商讨应
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
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内审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
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长及公司董事会报告。
五、会计核算政策及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
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
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
计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经
审批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得
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有效期
自股东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
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是必要和可行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
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
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和可行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控制措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该项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
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
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
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金属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
以及内部控制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长江保荐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贾伟强 许 超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