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厦门信达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厦门信达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25 号)核准,公司向十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36,569,73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5.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08,796,898.7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
人民币 6,686,763.20 元、其它发行费用(不含税)2,146,081.16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9,964,054.3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存入公
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
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300000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9,996.41
项目 金额(万元)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0,964.60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3,386.85
本期使用金额 7,577.75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78.31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6,724.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 141.69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971.19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
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湖里支行、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
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
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4,601,089.5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051,602.6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129920100100547585 0.00
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129920100100547609 0.00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129920100100547463 0.00
合计 —— 9,711,897.49
注:根据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注销相关
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4-70、81 号公告。
三、二〇二五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
其情况
不适用。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业务布局,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的提高,同意公司将“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进行
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5-60 号公告。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置换金额为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6,724.00 万元,不存在
到期未归还的情形。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车经营网
点建设项目”“4S 店升级改造项目”“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结项,并将
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478.31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
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4-70、81 号公告。
本次使用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6,724.00 万元外,其余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改变的情况,对外转让的情
况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汽车经销业务整体出售,出售标的
公司包括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完成交割。
鉴于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已结项募投项目“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
“4S 店
升级改造项目”“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的实施主体,故该交易同时涉及
部分募投项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5-80、2026-13 号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
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996.41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577.75
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964.6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额比例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 调整后投资 本期投入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期实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向 部分改变) 总额(1) 金额 (%)(3) 用状态日 的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2) 效益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RFID 电子标签新建项目 否 32,011.64 32,011.64 6,124.56 10,610.58 33.15 2028 年 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479.11 4,479.11 1,365.33 1,708.46 38.14 2028 年 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0.00 2,256.81 100.00 1,358.93 是 否
月
月
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 否 4,000.00 4,000.00 87.86 611.42 15.29 2028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0.00 3,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0,248.49 20,248.49 0.00 20,248.4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69,996.41 69,996.41 7,577.75 40,964.60 —— —— 1,358.93 —— ——
“RFID 电子标签新建项目”“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形势变化、项目审批等多重因素影响,
公司对前述募投项目涉及的项目建设、固定资产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采取了较为稳健的策略,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一定程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上影响了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筹备建设,晚于计划进度。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RFID 电子标签新建项目”“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延期至 2028 年 2 月;对“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8 年 6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为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业务布局,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
调整情况
高,同意公司将“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及置换情况 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6,523.7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在确保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动资金情况 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
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不适用
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 目”“4S 店升级改造项目”“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结项,并将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的金额及原因 资金。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478.31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 6.79 万元)已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并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在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认真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使用募
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投入,形
成了一定的募集资金节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6,724 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段良晓 马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