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钻石: 关于力量钻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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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力量钻石”、“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
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力量钻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省力
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2
号同意注册,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148,79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2.01 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3,912,345,791.92 元,扣除与发行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21,414,036.86 元 , 公 司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561 号《河南
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148,792.00 股
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
  上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
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
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进展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
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 万元(含
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
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
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
回报。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控
制风险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
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史松祥            胡   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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