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高科”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金海高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增加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890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883,90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13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13,971,791.9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465,021.62 元(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506,770.2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到账,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利安达验字[2022]第 B2024 号)。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2 月 19 日
募集资金总额 31,397.18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0,650.68 万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______万元
累计投入进
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度(%)[注
状态时间
诸暨年产 555 万件新能源汽车
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0
[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珠海年产 150 万件新能源汽车
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17.87 2026 年 11 月
泰国新能源汽车空调过滤器及
其他高端过滤器产业化项目 - 2028 年 4 月
[注 2]
是 否影 响 募投 项 目实
□是 √否
施
注 1:“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数据,经审计。
注 2: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诸暨年产 555 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6 年 5 月)进行变更,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泰
国新能源汽车空调过滤器及其他高端过滤器产业化项目”(建设周期 30 个月,预计 2028 年
相关审批部门批复,截至目前公司已获得审批的投资金额为 1,950.00 万美元。以 2026 年 3
月 31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折算基准,对应人民币金额为 13,492.83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继
续留存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专户监管,后续公司将严格依据监管规则及审批部门相关要求,
有序推进剩余资金的后续投资及使用安排。
(四)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
承诺的金融机构,相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三、现金管理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
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
下: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金投向,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
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制定了相应
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影响
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金海高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冯晓松 周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