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
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景嘉微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
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2026 年度需与公司关联方宁波麦思捷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麦思捷”)、北京振华领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振华”)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共计不超过 1,800.00 万元人民币。2025
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448.85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占预计金额的 11.18%,
未超出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已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基于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额度,
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上年发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日已发生
类别 原则 生金额
额 金额
宁波麦思捷科技有限公
市场定价 1,000.00 29.20 180.40
采购商品 司
或接受技 北京振华领创科技有限
市场定价 800.00 0.00 0.00
术服务 公司
小计 - 1,800.00 29.20 180.4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
关联 实际 实际发生
预计金 生额占
交易 关联人 发生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额 同类业
类别 额 金额差异
务比例
长沙超创电
子科技有限 140.20 200.00 43.73% -29.90%
公司
宁波麦思捷
采购
科技有限公 180.40 500.00 56.27% -63.92%
商品
司
或接
北京振华领
受技
创科技有限 0.00 1,000.00 0.00% 不适用
术服
公司
务 2025 年 4 月 24 日登载于
西安华腾微
波有限责任 0.00 2,000.00 0.00% 不适用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
小计 320.60 3,700.00 100.00% -91.34%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
销售 长沙超创电
告》(公告编号:2025-
商品 子科技有限 33.44 200.00 100.00% -83.28%
或提 公司
供技
术服 小计 33.44 200.00 100.00% -83.28%
务
向关 长沙超创电
联方 子科技有限 94.81 115.00 100.00% -17.56%
提供 公司
场地
小计 94.81 115.00 100.00% -17.56%
租赁
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
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易进行适当调整。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
的说明
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 经审核,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
异的说明 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注: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起不再为公司关联方,因此 2025 年预
计金额为其作为关联方期间与公司进行的交易情况。上年实际发生额中未包含非关联方期
间交易额。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宁波麦思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麦思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强华
注册资本:1,001.494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GTDF71C
成立日期:2019 年 8 月 20 日
法定住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清逸路 218 弄 3 幢 3 号 5 楼 501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
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导
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海洋环境监测与探
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海洋环境服务;仪器仪表修理;
电子产品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
制造;专用仪器制造;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通信
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船用配套
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气象信息服务;业
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船舶修理;船
舶改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 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前三季度
营业收入 2,540.20
净利润 562.83
资产总额 7,120.74
净资产 3,462.73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宁波麦思捷 11.9702%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7.2.3 条第(五)项规定,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宁
波麦思捷为公司关联法人。
在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未来公司与宁波麦思捷发生交易前,公
司将对其履约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分析,以确保相
关交易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二)北京振华领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振华领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伯立
注册资本:730.3301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E53L89
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04 日
法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2 号培训中心四层 A405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
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
能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
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
应用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 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1,144.03
净利润 -1,915.33
资产总额 5,943.03
净资产 4,155.94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公司持有北京振华 16.4529%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7.2.3 条第(五)项规定,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北京
振华为公司关联法人。
北京振华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此项关联交
易系其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互相购销商品及提供技术等服务,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
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
其授权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
订有关协议/合同。
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与宁波麦思捷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从
本报告期期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累计 29.2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
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认真审阅有关
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
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
按照市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因此,
同意此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
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希朦 黄 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