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20 页
三、附件……………………………………………………………第 21—24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21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22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23—24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3-217 号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法本信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法本信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法本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
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法本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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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法本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法本信息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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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37.00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08 元,共计募集资金 64,998.96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92.38
万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 4,575.40 万元,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 283.02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60,706.5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11.84 万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11.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0〕3-152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8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6,616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60,066.16 万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671.6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8,394.5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方
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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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3-10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8,511.72
项目投入 B1 42,961.2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190.75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51.75
项目投入 D1=B1+C1 42,961.2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542.5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8,093.0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093.01
差异[注] G=E-F 15,000.00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期末尚未到期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8,128.21
项目投入 B1 16,875.8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768.27
项目投入 C1 880.5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75.29
项目投入 D1=B1+C1 17,756.4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543.5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2,9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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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4,415.32
差异[注] G=E-F 28,500.00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期末尚未到期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
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11日、2020年12月28日、2021
年1月1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
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平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鉴于保荐机构
已发生变更,公司与各银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6月,因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的监管措施,经友好协商,公司另聘请方正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本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聘请方
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鉴于
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公司与各银行及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重新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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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8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4 个理财账户,募集资金存放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15000109289376 3,493,785.87
行营业部 15000109289570 16,751,172.9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 767974347604 6,880,405.85
华支行 758876462863 52,014,328.24银行理财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
海支行
东亚银行前海分行 171000001960400 11,039.50银行理财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碧
海湾支行
合 计 175,083,275.0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期未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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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和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期限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和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期限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收益的金额为10,490,477.05
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收益类型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收益率
华兴银行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 固定收益 500.00 2025.10.30 2026.4.30 1.80%
华泰证券聚益
华泰证券股 第 25516 号(中 1.5%或
收益凭证 浮动收益 5,000.00 2025.11.28 2026.5.28
份有限公司 证 1000 ) 收 益 1.5%-5%
凭证
兴业银行企业
兴业银行 金 融 人 民 币 结 结构性存款 浮动收益 2,500.00 2025.12.5 2026.4.14 1%或 1.72%
构性存款产品
平安证券股份
平安证券股 有限公司安享
收益凭证 固定收益 3,000.00 2025.12.26 2026.3.26 2.25%
份有限公司 40 号固定收益
凭证
华泰证券恒益
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证
合 计 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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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收益类型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收益率
华兴银行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 固定收益 5,500.00 2025.12.31 2026.12.31 2.90%
华兴银行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 固定收益 2,000.00 2025.10.30 2026.4.30 1.80%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龙鼎
申万宏源证
金牛定制 3055 收益凭证 浮动收益 2,000.00 2025.11.18 2026.2.24 1.55%-2.53%
券有限公司
期(99 天)收
益凭证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龙鼎
申万宏源证 1.55%或
金 双 利 看 涨 定 收益凭证 浮动收益 3,000.00 2025.11.18 2026.2.24
券有限公司 1.74%
制 967 期 ( 99
天)收益凭证
华兴银行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 固定收益 2,000.00 2025.11.24 2026.5.24 2.00%
华兴银行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 固定收益 3,000.00 2025.11.24 2026.5.24 2.00%
兴业银行企业
兴业银行 金 融 人 民 币 结 结构性存款 浮动收益 500.00 2025.12.5 2026.4.14 1%或 1.72%
构性存款产品
平安证券股份
平安证券股 有限公司安享
收益凭证 固定收益 4,000.00 2025.12.10 2026.3.10 1.85%
份有限公司 33 号固定收益
凭证
平安证券股份
平安证券股 有限公司安享
收益凭证 固定收益 1,000.00 2025.12.26 2026.3.26 2.25%
份有限公司 40 号固定收益
凭证
平安银行对公
结构性存款(保 1%或 1.82%或
平安银行 结构性存款 浮动收益 2,500.00 2025.12.30 2026.4.2
本挂钩黄金)产 1.92%
品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龙鼎
申万宏源证
金牛定制 3182 收益凭证 浮动收益 3,000.00 2025.12.31 2026.12.28 1.7%-3.6%
券有限公司
期(363 天)收
益凭证
合 计 28,500.00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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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
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效益体现为通过进一步梳理内部管控和业务流程、整
合现有的业务系统、搭建公司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为公司研发与技术实施开发人
员规模的大幅增长提供全面的管理能力,为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提供数据共享和业务支
撑,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并为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提供有效支撑,无
法单独核算效益。
(2)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效益体现为通过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建设产品技术研发
中心,扩大研发团队,完善研发体系,促进公司在各行业的项目经验积累向产品与解决方案
服务有效转化,从而提升公司在产品与解决方案服务类产品上的业务份额,优化公司业务结
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业务的升级和发展,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
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况说明
(1) 数字化运营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数字化运营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效益体现为通过升级 ERP 系统,提升公司财务管理和
采购管理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的成本管控能力;通过升级客户管理系统,建
立多维度、全方位、动态的画像管理机制,提升营销线索质量与转化效率,实现营销一体化
的精细线索管理,促进客户服务与价值提升,助力销售最佳实践数字化落地;通过搭建全面
预算管理系统,支撑公司从战略规划到年度目标设定分解、预算编制、滚动预测、预算控制、
预算分析考核的完整体系运转;通过搭建数据中台、业务中台、技术中台三大中台系统,构
建敏捷数据分析平台、业务共享服务平台、技术及应用管理平台等运营管理类平台,为公司
组织绩效、经营管理、技术管理和业务优化等方面提供有效支持,构建数字化管理的基础能
力,实现经营数据共享和业务资源串联,让中台系统为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提效赋能。该项目
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及管理效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产业数字化智能平台研发项目
产业数字化智能平台研发项目效益体现为整合现有研发资源,扩大研发团队,完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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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管理平台
项目结余资金永 否 166.24 不适用 2023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中心建设项目结
否 736.51 不适用 2024 年 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余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否 7,600.00 7,6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否 12,747.94 5,147.9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合 计 58,511.72 58,511.72 42,9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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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9 月调整为 2026 年 9 月,系公司深圳总部的
扩建计划为拟购置办公楼,为更好地实施该项目,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持续对该项目的购置地点、购置
方式、房屋类型和结构、产业政策支持等进行多方面的对比论证,然而受国内房地产市场存在较多不明朗因素
的影响,公司仍未寻找到能够满足业务各项需求的合适场地。由于深圳市内写字楼供应充足,公司将在综合考
虑各种因素的前提下尽快完成相关物业的购置,以推进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房地产政策市场环境变
化及写字楼物业相关信息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未达标主要系国内外宏观环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化,客户经营环境及本公司发展均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9 月调整为 2023 年 9 月,产品技术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系公司整合研发资源,建设产品技术研发中心,扩大研发团队,完善研发体系。公司在坚持加大研发
投入的同时,也出于保守经营考虑,延迟了非紧急、非刚性成本投入,减少软件、硬件的采购,并延迟扩充场
地。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
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3,8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
同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3,8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
发表了同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划布局,鉴于市场需求增加和业务拓展的需要,除原
计划的实施地点之外,公司增加实施地点西安、成都、大连、福州、佛山、合肥、武汉、长沙、济南、宁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郑州、上饶、重庆,进行当地分支机构或离岸开发中心的新扩建。此外,由于总部扩建场地尚未购置,为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该项目总部所需场地以租赁的方式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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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834.84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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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7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和使用暂时闲置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7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和
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5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
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和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
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和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和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期限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3,255,630.75 元,
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1)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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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 166.24 万元,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将结余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完毕节结余募集资金 736.51 万元,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和 2024 年 1 月 10 日分别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专户以及进行现金管理 15,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根据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口径,采用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所
得税费用计算,未考虑研发费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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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息资金永
否 23.40 不适用 2024 年 3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合 计 58,128.21 58,128.21 880.59 17,756.45
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
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区域综合交付中心扩建项目”“数字化运营综
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和“产业数字化智能平台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7 年 11 月。
区域综合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因国内房地产市场存在较多不明朗因素的影响,公司仍未寻找到能够满足业务各项需求的合
适场地,由于深圳、成都、西安写字楼供应充足,公司将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前提下尽快完成相关物业的购置,以推进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该项目的实施。
数字化运营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因公司进一步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式以自主开发为主,优先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升
级,从而减少外部采购,场地购置、软硬件设备采购等活动也随之存在一定延迟,公司出于谨慎考虑,控制了投资节奏,
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产业数字化智能平台研发项目:因当前阶段集中自主研发投入,延迟了非紧急、非刚性成本投入,减少软件、硬件的采购,
并延迟扩充场地,公司出于谨慎考虑,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后续,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
力推进,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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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7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
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和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7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
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和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5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和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和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和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期限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7,234,846.30
元,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2)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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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募集资金结息余额 23.40 万元,已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将该结息余额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专户以及进行现金管理 28,5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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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217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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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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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后附之用,证明王巧君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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