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34 证券简称:三维装备 公告编号:2026-024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谢竹云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谢竹云,男,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会计专业副教授。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职于江苏省冶金经济管
理干部学校,担任助教;1999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江苏大学财经学院,先后担
任讲师、副教授、MPAcc 中心副主任;2011 年 12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职于加
拿大约克大学,担任访问学者;2013 年 2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职于复旦大学
管理学院,担任访问学者。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
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独立董 续两次未亲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东会次
事姓名 自参加董事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会会议
谢竹云 7 7 0 0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职责要求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 4 月
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
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等,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就 2024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业绩预告、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审议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第一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第三季度报告、财务决算与预算报告、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日),均由本人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并审议了董事薪酬方案(因全体委员均为关联董事,决议直接提交股东
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度》,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包括: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2025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
本人独立行使职权,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
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
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定期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督促其有效履
职。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多次沟通,包括审计
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等,确保审计质量。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主要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进行。公
司 2025 年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
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析会议等方式,现场工作共计 19 天。现场工作期间,本人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经
营场所,查阅财务及内控资料,与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内审人员进行
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利益的影响,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化建议。
公平。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北交所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具体包括:
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
作、防范违法违规风险”培训;
要求”培训。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及时提供会议材料、经营数
据及相关文件,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经审议的关联交易
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不存在上市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
期内,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对
财务信息进行了充分审议。相关报告的决策、执行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
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
序合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独立性,能够公正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
发生变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
提名殷鸟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公司聘任
杜芸芸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候选人具备任职
资格。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审议程序合规(董事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
直接提交股东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相关
安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2026 年,本人
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
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