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邦国)
证券代码:920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韦邦国作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韦邦国,男,独立董事,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中共党员,正(教授)高级会计师,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安徽财
经大学研究生导师,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导师,MPACC 华东地区会计硕士职业
导师,中国商业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2022 年 9 月至今任明
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北交所)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独立董事,2024 年 3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安徽豪家管
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至今任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
司(新三板)独立董事,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
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邦国)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阅会议材料,参与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2次 出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 东会次
事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董事会会议 数
韦邦国 6 3 3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于
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共牵头组织召开了八次专门会议,
履行监督职能,有效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号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业绩
员会第七次会议 快报(财务数据部分)>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业绩
员会第八次会议 快报>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5 年度一季度
审计计划完成情况>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有
员会第九次会议 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 年报审计问题沟
通函>的议案》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邦国)
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号
员会第十次会议 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关于<审计部 2025 下半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5 年审计工作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2026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年审计工作年度计划>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独立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序 独立董 发表
会议名称 日期 独立意见事项
号 事姓名 意见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
四届十四 韦邦国 同意
次会议
(腾讯) 韦邦国 同意
股东大会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
韦邦国 同意
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届十五 韦邦国 同意
(现场)
部控制自我评价、非经营占用
韦邦国 同意
资金及其他关联资金、调整公
司组织架构、在新加坡设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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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独立意见
增加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制
订及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四届十六 韦邦国 同意
(现场)
减少明光安鲁注册资本、调整
韦邦国 同意
公司组织架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
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四届十七
(腾讯
立意见
四届十八 2025 年 8 月 2025 年半年报及摘要议案的独
(腾讯)
四届十九
月 27 日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现场)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常态化沟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
作汇报,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在薪酬核算合规性、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的工作进
展,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公
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同时,本人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围绕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重点、财务数据真实性等核心事项进行深入探讨,明确审计
范围与责任边界,及时跟进审计工作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为公司财务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提供有力保障。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邦国)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一方
面,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主动与中小股东交流,倾听其对公司经营、治理及薪
酬体系的意见建议,针对中小股东关注的高管薪酬合理性、股权激励公平性等问
题,耐心解答并反馈至公司管理层;确保中小股东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切实维护
中小股东知情权与参与权。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 15 天以上,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八次,
来公司办公现场参加董事会三次,来公司现场办公三次,其中包括 1 月份对 2024
年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指标进行审核、2 月份审议 2024 年业绩快报、8 月份上半
年报预审及审议。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策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利用开董事会的机会,多次建议开源节流、控制预算的举措,增加公司
的利润空间,建议公司适时增加分红的次数及金额,为中小股东争取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具体如下:
日期 培训内容
《防范财务造假风险》集体签署仪式及 2024 年年报专题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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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报告发布会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定期沟通公司运营情况,及时提供
相关文件资料,积极支持并保障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
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九次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
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邦国)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
合理,该等薪酬方案将有效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
行使职权,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2025 年 8 月 4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8 名激励
对象持有的 589,875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了解除限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前,主动了解情况、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相关材料,对议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
进行审查,独立、公正、客观地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作为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定期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指导并监督内审部门开展工作。2026
年,更多深入上市公司现场,了解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延伸对审计报告底稿的
抽查。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韦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