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亮亮)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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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亮亮,作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2025 年度召
开的历次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会议,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专业、客观的角度对
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亮亮,1986 年 9 月出生,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
生导师。2014 年 6 月至 2025 年 7 月,曾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
教授、系副主任、系主任。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现同时
担任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析和判断。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或公司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或者在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报告期内,本人任职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会出席情况
       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
       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
       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
       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
       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王亮亮        9        3        6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人亦未对公司
       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科技与战略
       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负责、踏实
       履行所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19项议
       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选聘审计机构、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议案进行审议,本人作为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
     事以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关注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对公司
     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
     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预决算、外部审计等方
     面提出合理的专业建议,为董事会的有效决策提供依据。
     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梳理学习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为未来的尽责履职
     做好准备。
     施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共召开 2 次会议。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中,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董事的任职资格审查,并在董事会换
     届选举后参与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议召集人,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召集组织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就各项议案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值准备的议案》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四)与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事务所的沟通。作为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年度报告审计的规
    划进展以及工作重点,包括关键风险点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情况,强调会计师
    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并保持风险意识,建议对子公司具体情况、
    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相关会计政策、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进
    行关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通交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发挥独立董
    事在监督和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方面的作用。
      (六)现场工作情况
    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
    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管理情况
    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
    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会议,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监管
    政策和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财务管理与经营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
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
和完整性原则。确保公司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各类信息披露场景中,均能及
时、准确地向投资者传达关键信息,杜绝任何虚假陈述、延迟披露或信息遗漏的
情况,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在充
分掌握议案内容及相关背景信息的基础上,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
决权,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公正的意见。
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履职水平,提升专业素养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科学决
策提供独立意见,推动公司在规范运作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全方位保护股东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和2025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遵循客观独
立原则,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本人认为董事会在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定期组织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上述定期报
告进行认真审议,将经审议的定期报告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其中《2024年年度报
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19日和2025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执行,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针对内部控制事
项,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聘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20日和2025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2025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作为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中对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材
料进行审阅,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分,并出具同意选聘的
表决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聘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承担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四)聘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对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岗位履职资格和专
业胜任能力。本人认为公司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2025年11月23日和2025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获得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任
职资格审查,认为其具备履职资格和胜任能力。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岗位履职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本人认为公司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5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按照最新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相关规定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人认为公司已落
实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完
善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已熟悉理解最新的监管政策并为未来的尽责履职做好准备。
  (七)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和2025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方案遵循最新的监管要求,符
合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
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八)其他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公司不存
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计至2025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等情
况。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专项说明。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坚持勤勉尽责、审慎履职的原则。履职期间,本人主动深入公司财务
管理、内部控制等各个环节,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及发展规划,积
极参与公司各项会议及相关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优势,切
实履行决策咨询、监督制衡职责,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重点保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密切关注监管政
策及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与专业素
养。未来履职中,本人将始终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进一步强化监督职
责,助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内部控制。衷心祝愿公司在新
的一年里,坚守高质量发展理念,深耕核心业务,强化创新驱动,优化经营管理,
严守合规经营底线,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以优异的经营业绩
回报全体股东的信任与支持,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在本人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
给予的信任、配合与支持。未来,本人将继续与董事会、管理层通力协作,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推动公司规范治理、行稳致远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王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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