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涂勇,作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工作进程中,本人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同时紧密结合《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
规定与要求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忠实、勤勉的原则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2025
年度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全程密切关注
公司的发展动态。在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时,本人保持严谨细致的态度,凭借专
业知识深入剖析,积极参与公司决策。本人始终站在专业、客观的角度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职能,致力于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
持,切实保障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贡献
力量。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涂勇,1974 年 11 月出生,2008 年 1 月至 2012 年 1 月,为江苏涂勇律
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2 年 1 月至 2017 年 9 月,为江苏创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
师;2017 年 9 月至今,为上海市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析和判断。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或公司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或者在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报告期内,本人任职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会出席情况
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涂勇 9 5 4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
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本人对
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无
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人亦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科技与战略
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委员以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认真、负责、踏实履行所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施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共召开 2 次会议。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中,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时召集组织提名委员会会议,安排
董事的任职资格审查工作,并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组织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审查工作。
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19项议
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选聘审计机构、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议案进行审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为董事会的有效决策提供依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各项议案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
的议案》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次会议
值准备的议案》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四)与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务所的沟通,作为法律专业背景的董事,本人在沟通中重点关注公司的内控有效
性和执行合规性以及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中的关键审计事项
程序合规性等内容。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
小股东利益保护方面的作用。
(六)现场工作情况
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
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重点关注公司管理状况、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与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
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会议,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监管政策和
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财务管理与经营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时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
的工作条件和便利,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
和完整性原则。确保公司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各类信息披露场景中,均能及
时、准确地向投资者传达关键信息,杜绝任何虚假陈述、延迟披露或信息遗漏的
情况,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在充
分掌握议案内容及相关背景信息的基础上,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
决权,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公正的意见。
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履职水平,提升专业素养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科学决
策提供独立意见,推动公司在规范运作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全方位保护股东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和2025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遵循客观独
立原则,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本人认为董事会在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上述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将经审议的定期
报告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
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19日和2025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执行,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针对内部控制事
项,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聘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20日和2025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2025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作为审
计委员会委员,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中对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材料
进行审阅,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分,并出具同意选聘的表
决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聘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承担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四)聘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
委员,对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岗位履职资格和专业
胜任能力。本人认为公司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2025年11月23日和2025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时召集组织任职资格审查工
作,对被提名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本人认为被提名董事候选人具备履
职资格和胜任能力。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时召集组织任职资格
审查工作,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其具备岗位履
职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本人认为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5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按照最新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相关规定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人认为公司已落
实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完
善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和2025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方案遵循最新的监管要求,符
合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
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八)其他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公司不存
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计至2025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等情
况。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专项说明。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求为准则,严格遵守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恪守独立董事的职业操守,秉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切实做到勤勉尽责、审
慎履职。在全年履职过程中,本人通过参与董事会会议、查阅公司内控制度及相
关资料、开展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及风险管
控等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咨询作用,对公司重大决策提出合理建议,
有效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法律法规、监管
政策的更新变化,不断夯实专业基础、提升履职水平,始终保持独立判断能力,
切实强化监督职能,积极为公司治理优化、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希望公司在新的
一年里,紧扣行业发展趋势,坚持合规经营、稳健发展,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
系,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加大创新投入,优化业务布局,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与
盈利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益,以稳健的发展态势回馈广大投资者的支持与信赖,
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
积极配合表示诚挚的感谢。未来,本人将继续坚守履职初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义务,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携手共进,共同推动公司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
为公司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独立董事:涂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