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信、勤勉地
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
优势和独立作用,认真审议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爱民,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25年1月至2025年4月期间任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中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渔集团有
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工程分会主任委员。曾任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十五所所长,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等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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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
超过三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
用。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应参加董 两次未亲
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 席董事 事会次 东会次
事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经
营计划等事项进行审查,支持公司深化战略转型,提高公司内部
治理的有效性,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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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行
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
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为本
人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本人也主动与公司董事、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就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沟通
和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
了本人并提供相关资料。对于所提供的资料,本人在会前均认真
审阅。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5天,对2025年度
参加的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相关
定期报告,审阅相关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
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提醒内部审计人员做好审计规划、聚焦
重点工作、健全风控体系,针对前期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流程
体系;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
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
关注事项进行讨论。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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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
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
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
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
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汇报等方式,充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
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
并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情况等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和核
查。本人通过参加各类会议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规范运作等情况,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核查,同时,积极关
注公司发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
退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发展所
需,均事前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人认为关联交易价格
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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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人对上述事项已发表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
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喜康先生为董事,提名南霖先生、罗新建先生、张国保先生为独
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董事候选人、拟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等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相关人员
的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和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
关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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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此外,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在董事会会议及闭会期间
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
平,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限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参加
独立董事专项培训,积极主动与管理层、董事会秘书沟通交流,
强化规范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及能力;主
动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分析,并就相关问题与各
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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