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信、勤勉地
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
优势和独立作用,认真审议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罗新建,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郑州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一级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主任,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
司外部董事。曾任郑州市法律顾问处律师、河南省经济律师事务
所副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会长、名誉会长,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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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或有相关利益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
他利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担任独立董事的境
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
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应参加董 两次未亲
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 席董事 事会次 东会次
事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根据公司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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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5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
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
断和决策,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
人,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并亲自主持会议,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责
任和义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公
司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
规定执行薪酬发放,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行
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
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
交的相关定期报告,审阅相关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
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情况;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全面了解公司情
况,重点开展工作,从问题导向出发,坚守内部审计长期目标和
根本职责——排查风险隐患,防范出现重大风险;积极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
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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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
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
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
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式,对公司进行现
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的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中的机遇和挑战,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多次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同时,本人通过电
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
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忠实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
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
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
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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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
退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发展所
需,均事前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人认为关联交易价格
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上市
公司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人对上述事项已发表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
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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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康先生为董事,提名南霖先生、罗新建先生、张国保先生为独
立董事,聘任王功学先生、刘斌先生、栗志超先生、赵雁女士、
周原先生为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董事候选
人、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等情况进行了审
核,认为相关人员的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没有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人对上述事项已发表独立意见。
(五)薪酬方案制定
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兼顾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
关注事项。
(七)此外,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在董事会会议及闭会期间
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
平,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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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
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
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
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罗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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