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及代表: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规则》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王玉荣,女,1976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安交
通大学计算机软件学士、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硕士、西安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
工程博士。曾任上海汉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清源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产业互联网专委会主任。现任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董事,西利企源(上海)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陕西企程丝路产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滨海云商金控(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产业
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顾问,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无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形。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 缺席董事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姓名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王玉荣 9 1 8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严谨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研讨议案,确保所
提意见客观合理,本年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战略投资
与ESG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履职。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如何围绕战略进行人才布局提
出了建议。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依循《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对董事、高管薪酬与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严格审议,对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助力公司人才激励与管理优化。
员的工作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销售、研发以及财务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出现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参加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听取会计师的审计计划汇报,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关注年审的进度。切
实履行对公司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会现场交流等渠道,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问题,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沟通桥梁职责。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务状况。依托自身专业优势,积极为公司管理提升、数字化建设建言献策,同时
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跟进市场动态;公司全力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
知情权,为履职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报告期内,本人依规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主动深入公司了解业务,参与战
略研讨会议,围绕产业布局与提升财务管理等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战
略规划与实际运营深度契合。同时参与年度董事会闭门会议,与各位董事就价值
引领型董事会建设、董事会合规运行、行业最佳实践借鉴、整体建设规划及专门
委员会工作安排等内容深入交流,持续提升董事会治理水平;此外,实地走访公
司销售渠道及终端客户,精准追踪产品市场动态。本年度本人现场履职时长共计
除现场履职外,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线上渠道,与管理层保持常态
化沟通,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始终切实保障独
立董事知情权,配合各项履职工作有序开展。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各主要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2025年度生
产经营所需要,且涉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
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
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
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
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
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中勤万信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
求。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勤万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鉴于
中勤万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
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提请董事会继续聘任中
勤万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不适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不适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会审议确定,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
议,明确了津贴数额、津贴发放形式等。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不适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执行披露要求,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为投资
者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通,及时察觉潜在风险,守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探究公司经营管理与制度执行,查阅资料、交流研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参加公司组织的董监高培训3次,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自主学习监管法规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专题会培训。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顾 2025 年,本人严守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履职,保障董事会及各专业委
员会公正、独立、规范运作,全面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展望 2026 年,
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持续发力,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决策效能,助力财务、审计
体系专业升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全力助推公司实现更高
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王玉荣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