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黄翊东,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翊东,清华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博士。现为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教授、美
国工程院外籍院士、美国光学学会会士(Fellow of OSA),兼任中国光学学会常务
理事、中国电子教育学会副理事长、高等教育分会副会长、ACS Photonics杂志副主
编,兼任公司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NEC光-无线器件研究所
特聘研究员、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副系主任、系主任,
曾兼任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院长。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议议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依规行使表决权。经对公司董事会的
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和认真审议,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同时,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及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本年度对应专门委员
会共召开会议12次,本人亲自出席12次,全程深度参与议题研讨、事前审核、监督
把关工作,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重点聚焦财务监督、董事候选人提名、
薪酬合规等核心事项,积极以自身的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意见
或建议,使董事会决策更具科学性。
(二)股东会出席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亲自出席2次。2025年5月22日,本人现场参
加了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和对
议题相关情况的提问,深入了解股东的关注重点与诉求,切实履行职责,有效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次,本人亲自出席5次。会议针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等需
独立董事独立审议事项,单独开展研讨,确保履职独立性不受干扰。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及后勤保障,
及时传递公司经营、财务、内控等相关文件,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监督权的有效
落实。
(四)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针对公司本年度重大事项,本人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关部
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明确意见,
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事
前对公司2025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前述关联交易均履行
了合规审议程序,定价公允,各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
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重点核查了财务数据真实性、信息披露完整性
与准确性,督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内容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绩效考核
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公
司实施了“家园8号”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完成了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
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已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获通过,聘用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三、现场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各类会议外,本人通过邮件、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工作,
不定期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
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与合规状况。针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投资等事项,本
人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开展调研分析,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2025年,本人累
计现场工作时间16.5天,满足相关法规的要求。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提升披露质量,确保投
资者平等获取真实、准确、完整的经营与财务信息。
的合理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职,全程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与监督工作,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监督、咨询作
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为注重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
权、参与权等法定权益。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本年度对本人履职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未来履职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翊东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