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吴崎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公司”或“上
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
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了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5
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崎右,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系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
经济师,暨南大学MBA实践导师。曾任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上市公司处副处长,
深圳市期货业协会秘书长等职务。现任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立董事。欣旺达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年7月,补选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事 报告期应出席董 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未亲自出席会 东大会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 次数
吴崎右 8 8 0 0 否 6
任职期间,本人以现场、视频等方式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并制作了工作记录。董事会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背景资料,就部分拟
审议事项向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或解释;董事会会上,主动参
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对各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会后,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进行持续监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本人参加了所在专门委员会的所有会
议,履职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了会议,审议、
通过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授予价格和行权价格、归属或
行权条件成就等议案,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续存期再次展期等议案。形成决议
提交董事会审议。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参与审议、通过了2024年可
持续发展报告、2025年战略规划报告等议案,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非审计委员会委员,列席了审计委员会1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参与审议、通过了2025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衍生品投资、H股发行上市等议案,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以现场或视频方式进行了沟
通。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监督公司建立健全并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年报审计总结,关
注了重点事项的审计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
东诉求。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有效维护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之外,本人还利用现场工作的机会,深
入一线,主动获取公司生产经营等信息。2025年,现场工作时间为16日,制作了
工作记录。
现场方面,本人多次赴公司深圳总部,了解2025年生产经营的进展。2025
年4月,赴惠州工业园走访调研,关注子公司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
圳市欣智旺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工厂的发展状况。本人还与董事长、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座谈交流,就日常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
行业动态等方面内容,听取管理层介绍。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在外部,本人还关注锂电池行业以及相关行业的媒体报道、公司新闻、证券
监管政策、公司公告等。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可能产生的
政策风险、舆情风险、生产经营风险等。
全年,本人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课程第四、
第五、第六期。学习了监管部门最新的法规、政策、案例等文件。
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公司均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
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司也采纳落实。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的独立董事特别职
权。即,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
利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特别是上市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的可能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事项,
运用专业知识,审慎行使表决权。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
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易预计的议案;12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讨论、审议了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的议案。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合法性,认为关联交易的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
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良
好,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专业性、独立性、流程有效性、费用定价
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
专业胜任能力,可以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
价,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的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事会审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对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考核过程
提出改善建议。
(五)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全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多次讨论、审议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施过程中的相关议案。包括与股权激励有关的,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授予价
格和行权价格、归属或行权条件成就、作废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等;与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的,员工持股计划续存期再次展期等议案。重点关注并督促公司,在实施
上述激励计划时,价格的确定依据应合理,程序应合法、合规和公开透明,未发
现向董事、高管、实控人等特定人群变相输送利益的情形,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结
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对董事会决策事项发表明确意见;通过监督制衡切实维护上
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建议。
会决策水平,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此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
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吴崎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