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俞寿云
本人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化科技”)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期为2025年9月16日止),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审核与咨询职责,勤勉尽
责地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独立审慎判断并作出表决,致
力于维护公司规范化运作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俞寿云,男,1978年11月出生,博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南京
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副院长、常州丰盛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化科技独立董事(已离任)。
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
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召开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俞寿云 4 4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注: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2025年参加了6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和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强化
董事会决策功能,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
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内控建设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股东会或投资者接待日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
流,并在日常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在2025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
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
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参与现场工作共计10天,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
核查和监督;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获悉公
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提交详细的相关会议文件及材料,使本人能
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具体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
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司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合理性,并审议通过了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
项。本人认为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上述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提出异议。
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
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顾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各项要求,恪守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积极参加公司召开
的各类会议,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审慎的核查与判断,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主动
加强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其他成员及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
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等方面尽职尽责,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本人虽已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但与公司建立的长期信任
与关注不会因此中断。本人期待并相信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能够不断完善内
部治理机制,持续合规稳健经营,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只作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
俞寿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