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达因: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杜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1: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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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杜宁)
 称华特达因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董事管理办法》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在履职过程中,
 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
 通过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
 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建议,开
 展专项核查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咨询职责。现就本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杜宁,女,博士,山东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
历任山东财经大学理财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 名   应参会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对会议议案的投
             (次)    (次)      (次)   (次)     票情况
                                         对董事会审议的
杜宁      9      5     4        0     0
                                         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列席股东会情况
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关于聘请
                      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及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积极参与
各专业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
报告、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进行审核并发表
意见,对公司 2025 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形成决议并上报董事会,
在公司的规范运作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候选人及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发
表意见,形成决议并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
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的职责。通过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以此作为桥
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相关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现场办公天数符合
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通过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会谈、视讯、
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累计 19 天。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各重大事项的汇报,
及时获悉公司重大决策和进展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
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提交
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
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
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
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请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本次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
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个人绩效表现,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
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恪尽
职守、勤勉履职,依法独立履行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责。任职期间,
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全部重大事项均坚持前置性合规
审核与风险研判,独立、审慎、客观地发表专业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
度履职期间未发生违反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的情形。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职业立场,持续强化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
理层的常态化沟通联动。通过定期审查、专项调研及专业研讨提升履
职能力,充分发挥财会领域专业优势;持续跟进资本市场监管规则更
新动态,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防范经营风险、实现可持续
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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