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张建新先生、
吴传利先生、张大光先生、王红军先生分别完成《2025 年度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
结合自查报告,经逐项对照独立性规定进行核查和评估,
公司董事会出具专项意见如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四位
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在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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