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建新)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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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建新,作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兵
红箭或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
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及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
出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报告期内本人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建新,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共党
员,高级会计师,研究员。历任西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处长、资
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西北工业大学副总会
计师,工业和信息化部重大投资项目评审专家、财经系列正高
级职称评审组成员,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财经咨询专家、预算
审查专家,陕西省工信厅、科技厅、财政厅项目评审专家,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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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工业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西安启真基础教育发
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2024年3月起任中兵红箭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本述职报告汇报周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中兵红箭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中兵红箭
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未受中兵红
箭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
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本人出任中兵红箭独立董事所应具
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努力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股东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
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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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中兵红箭董事会召开10次会议,其中现场会
议3次,通讯表决7次,共审议通过70项议案,听取2项报告;
召集召开股东会4次,审议通过21项议案。
  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 10 次,其中现场出席 3 次,以通讯
方式参加 7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出席股东会 4 次。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委员会会
议 9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 9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实际以通
讯方式参加4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
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等,
均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
后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
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
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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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中兵红箭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
事项的,中兵红箭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
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权利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
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追认 2024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及 2025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为包括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在内的子公司
提供 2025 年度内部委托贷款、2025 年度综合授信、兵工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5 年度日常
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及 2026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等议案,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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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
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相关议案均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
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对相关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全部得到采纳或
回应。
     (三)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况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认真研读中兵红箭的经营信息、财务报告等资料和报告,学习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证监会重要精神
和监管政策,了解中兵红箭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内部控制、规范
运作情况,获取经营管理信息及资本市场资讯。
计等工作汇报,通过现场或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公司董事及
管理层成员保持日常联系,要求就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
报或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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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定期听取或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就审计工作的连贯
性和一致性、重点领域的风险揭示和防范化解、审计发现问题
的整改与责任认定、内外审协同等进行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审阅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
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在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召集公司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共同参与
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其审计计划、人员的独立性、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等进行沟通,并提示会计师对重点事项领域
进行关注。
独立董事对公司位于河南、吉林、山东的部分子公司经营管理
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考察,在对子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工作做出
提示的同时,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履职能力。2025 年 3 月和 6 月,分别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四期)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五期)培训;2025 年 12 月,
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与应对培训等。
说明会等形式,听取中小股东和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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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机构投资者、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中兵红箭的评价。
  (四)在中兵红箭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只在中兵红箭一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
  报告期内,本人在中兵红箭的现场工作时间为 18 日。工
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
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五)中兵红箭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中兵红箭治理规范、经营管理透明,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
事及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本人认为,在履
职期间,本人获取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
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
到了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确保本
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
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
作。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
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通渠道。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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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召开为原则,并提供视频、通讯等参会方式。在保证本人及
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部分会议依
照程序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
使职权等情况。
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
本人未从中兵红箭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
员处取得其他利益。
  三、总体评价
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
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中兵红箭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中兵红箭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中兵红箭存在重大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
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
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
理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8-
特此报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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